读一本好书,犹如多活一世人生。读路遥的作品时,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后来读到余华的作品时,也会有这种感觉。
车轱辘下的生存之道 余华的作品情节清晰,易于理解,节奏明快;文风平易近人,文字洗练,自然而不失合宜,丝毫没有拐弯抹角。人物间的关系与矛盾都顺理成章的呈现在读者面前。对余华来说,最原始真挚的情感才是最有力量的,不加修饰的言说才是最真实自然的。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一个平凡送茧工的平凡一生,一个小人物的伟大与卑微。余华的文字总是给人心情总是挺沉重的。《活着》通篇给人以压抑和悲伤,《许三观卖血记》却在这种压抑悲伤下隐藏了温柔。 许三观生活在探索阶段的新中国,因而其命运的悲剧不单其个人与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与时代悲剧。作为底层的小市民,他无法以更好的方式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只得卖血换钱,这是货真价实的血汗钱。每一次的难关,不论是娶妻、赔钱,还是筹措医药费、应急家用,他都通过卖血平稳度过。每一次卖血“成功”,许三观都会神气地去吃炒猪肝和温黄酒,他视卖血为摇钱树,亦将其视为艰辛生活的最后支柱。然而靠着卖血而颠颠撞撞地前行,也不知是该为之悲,还是为之幸? 书中对许三观这个主角的刻画入木三分,跃然纸上。他狭隘,自私,落井下石,死要面子又没有文化,但即使是这样,他的身上还是有许多闪光点。在余华笔下,许三观的刀子嘴豆腐心,他的温柔,他那农民式朴素的道德观被表现得淋漓尽致。人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矛盾是人性复杂交错地具现,许三观地形象丰满而真实。 在妻子被批斗时,去送三个儿子都不愿送的饭,在饭里偷偷藏着红烧肉。大儿子一乐明明是情敌的骨肉,他却最为疼爱,宁可卖血为其治病。苦难会给人以共鸣,书中触动人心的细节太多太多。许一乐在两个爹都不想认他想要离家出走时,许三观一面骂着他,一面又去带他到胜利饭店吃了面条。高潮部分许一乐病倒,不论是许二乐连夜在风雪中将哥哥送回的兄弟深情,还是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晕倒在医院差点把命都卖掉的父子之情,都让人扼腕长叹。 书的结尾,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许三观一家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与余华的其他书对比,这个圆满的结局实属不易。而在最后的最后,年迈的许三观决定再去卖一次血,年轻的血头却否定了他,说他的血像油漆一样没人再要,于是许三观在路边奔溃痛哭。 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靠卖血度过一次次难关,拉扯大三个孩子,怎么日子好起来了,血却卖不出去了呢? 他老了,许三观老了,那个曾经在饥荒时为老婆孩子用嘴炒菜,为了救一乐卖血卖掉半条命的丈夫、父亲和送茧工确确实实老去了,他的血已经没有人要了。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里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书里写到了很多现实,“现实”这个词让我感到自己有些狂妄,所以我觉得我还是退而求其次,声称这里面写到了平等。” 许三观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他一生追求平等,他对三个儿子一视同仁,而最疼爱的大儿子却非自己骨血;偏偏时大儿子惹了祸,砸了别人脑袋,许三观不肯赔钱,直到家里差点被搬空还是去卖了血赔了钱。 最后的最后,许三观发出感叹: “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一生坎坷,许三观终究选择妥协。
《许三观卖血记》 真是一本相见恨晚的书,虽早有耳闻,时至今日才翻阅,好在读完就不算太晚。前半部分读来令人捧腹大笑(这效果确实在我意料之外,本以为小说偏严肃),后半部分读来令人百感交集。读完,意犹未尽。此书,确实值得反复品鉴。 书籍篇幅不是很长,文笔优美,语言简洁有力,文字功底深厚,故事有趣不拖沓,严肃中透露着几分诙谐,这几点可谓都深得我心了。说来惭愧,书读的少,这是我读余华先生的第一本书,我知道他的《活着》也是名声大噪,有机会再拜读他的其他作品。 许三观,给我的印象,就是做事果敢不犹豫;口才极佳;虽有常人的小心眼,终将是他的善良、正义和责任感占据上风。所以,我其实还挺欣赏他的。 本书看点之一:许三观娶媳妇儿 这个有着“油条西施”之称的许玉兰,这个男人们时常爱聚在一起品头论足的许玉兰,起初和何小勇眉来眼去,有说有笑,岂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许山观。一日,玉兰见许三观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啊呀!”许玉兰终于叫了起来,她指着许三观说,“你怎么可以这样盯着我看呢?你还笑嘻嘻的!”(真是可爱又坦率,一般姑娘都要羞答答的了哈哈),没想到许三观毫不退缩,径直走了过去,说请她吃小笼包子,许玉兰说不认识他,许三观说“可我认识你,你就是油条西施”。许玉兰一听这话,咯咯咯地笑了起来(可知她也是有虚荣心的,许三观的这句话直击要害,直接拉近了距离)。这次虽没吃成小笼包,第二天却成功了。 有趣的一段话来了: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饨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啊呀!”许玉兰惊叫起来,“你凭什么要我嫁给你?”许三观说:“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钱。”“嫁给我有什么不好?”许三观说,“你嫁给我以后,我会疼你护着你,我会经常让你一个下午就吃掉八角三分钱。” 哈哈哈,许三观真是太可爱了,如果换成是我,可能也招架不住,哈哈哈。 “啊呀,”许玉兰叫了起来,“要是我嫁给了你,我就不会这么吃了,我嫁给你以后就是吃自己的了,我舍不得……早知道是这样,我就不吃了。” 女生内心想法,太过真实,哈哈哈。 “我不能嫁给你,我有男朋友了,我爹也不会答应的,我爹喜欢何小勇……”许玉兰说。 于是,许三观就提着一瓶黄酒一条大前门香烟,来到许玉兰家,他在许玉兰父亲的对面坐了下来,将黄酒和香烟推了过去,然后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先是做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说道两家都姓许,他女儿嫁给了他,他们许家香火也直接续上了,而许三观自己相当于倒插门。(好家伙,这口齿伶俐的,这直戳要害的,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直接拿下玉兰她爹,何小勇就这样被他爹抛诸脑后了)而事实证明,何小勇确实不是什么好人,玉兰也算跟对了人。 好想说,许三观这给自己找的亲事,真是办得漂亮,太有魄力啦。男人要都学会这招,估计没有找不到媳妇儿的,哈哈哈。 本书看点之二:大儿子一乐非亲生 许玉兰给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不,准确地说,亲生的是两个。 三个孩子分别叫: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 生娃时,许玉兰疼得哇哇直叫,边骂许三观边喊疼,在外等候的许三观内心则是乐开了花,孩子取名估计也是由此而来,也挺有意思。 只是,这一乐越长大越不像许三观,反而像何小勇,而二乐三乐都像他们夫妻两。久而久之,旁人也越发这样觉得,许三观内心生疑,逼问许玉兰,玉兰只好道出实情,承认了这孩子是何小勇的。只是,这傻玉兰把当初何小勇对她这般那样都一一说了出来,许三观听得气急败坏。傻玉兰就总是坐在门口嚎啕大哭,每每这时,她都口无遮拦,什么都说(好想替她喊几嗓子,快闭嘴吧),邻居自然也就啥都知道了,许三观内心估计崩溃过无数次。他从此不把一乐当成亲生看待,比如一乐砸破别的孩子脑袋,对方让赔钱,许三观让他去找亲爹;卖血的钱带家人唯独不带他下馆子吃面条。问题是他们还把实情都告诉了孩子,不怕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吗?好在这孩子也算内心强大,只把许三观当亲爹。虽发生过小波折,但父子两最终还是和归于好,毕竟,一乐闯下的祸,最后还是只有许三观替他买单。 本书看点三:许三观卖血 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 第二次卖血:(距离第一次卖血有十年之久)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一乐亲爹何小勇撒手不管,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以前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占了人家便宜,为了补偿她,卖血给她买了骨头、肉、黄豆等营养品。谁知,偷情一事,反而败露。 第四次卖血:闹饥荒,为了填饱家人肚子 第五次卖血:一乐二乐青年下乡,为了给他们凑生活费卖血 第六次卖血: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好让二乐早日返城 第七八九十次卖血:一乐大病一场,需要送往上海医院救命,为了凑医药费,隔月卖一次血(理论上至少每隔三月一次),最后竟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血,险些丧命。 最后一次卖血:六十高龄,以前都是为别人,最后一次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但血头不要老人的血。许三观精神崩溃,在街上嚎啕大哭。 许三观连续卖血是受生活所迫,看着他每次事前喝下十大碗的冰凉井水或河水,让人痛心不已,尤其是最后几次。我都好想对他喊,不要再卖血了。太令人痛心了,相信也是无数读者此刻的无声呐喊吧。许三观身边出现的不少好心人,给他暖茶,劝他不要喝河水等,代表了善良的黎明百姓。而书中穿插着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革”,以及知青下乡等历史事件,反映出那个时代,老百姓生活的艰辛与困苦。 看书的过程中,还以为许三观会死呢。还想着他要是像《大地》里的王龙,偶尔也遇着发财的机会就好了,就不用这样辛苦去卖血了。想来那种运气,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幸好,他没死,结局还算人性化。 看完,耳畔还一直回荡着那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灾难史,我一直不愿揭开这块伤疤。历经战争的蹂躏,战后恢复生产的困苦,文革的倒退。历史大河滚滚向前,每一个时代英雄,每一个在困苦生活着努力挣扎的人,都是可敬的。愿中国越来越好。
“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客,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归根究底,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余华的经典作品,用简单的故事,彰显那个年代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故事情节也很吸引人,一下子将人带入那个年代,仿佛读者自身就是一个许三多。 中间的情节设置转折很巧妙,例如一乐离家出走的时候,以为许三多会一如既往不管不问做个冷漠的人,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他心心念念的面条,以及,在何小勇身患重病的时候,许三观上一秒还在说谁要让一乐喊何小勇“爹”就先从他尸体上踏过去,下一秒就立马哄一乐救人要紧…… 他的善良,随处可见。 纵观全文,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二次血。 第一次:因为同乡里人去卖血,误打误撞跟着一起去,卖血400毫升拿到35块钱,请许玉兰吃饭,然后靠着自己的才智,娶了许玉兰。 第二次:一乐为了给二乐、三乐撑腰打了方铁匠儿子,打到重伤住院,方铁匠无奈之下拉走许三观的家具,他去卖血,赎回家具。卖血400毫升,35元钱。 第三次:为了给林芬芳买补品卖血,林芬芳是他的同事,摔断腿以后许三观去看她,因此两人关系不明,他便卖血买补品补偿她。 第四次:人民公社以后,闹了三年灾,家人凑吃不饱饭没有力气,他于是想到卖血,同家人一起吃一顿胜利饭店。 第五次:为了让一乐在乡下过得好些能早点回城去卖血。 第六次: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去卖血。 第七~十一次:为了给得了肺炎的一乐治病,在一个月左右卖了五次血。 第十二次:他老了忽然有了想卖血的冲动,来到医院,血头说他太老了,他的血卖不出去了。 许三观是那个年代人们的一个缩影。 在阿方的身体败了,根龙也死了的时候,许三观在大哭了一场,依然选择去卖血。 血,是许三观抵御生活苦难的筹码,是卑微的希望,卖血,是许三观用来对抗生命不幸的方式,是他生活的信念。 许三观卖血已成为他的习惯,成为他用来对抗命运中不幸的一种惯用的方式,但是最后一次,他才真真正正为了自己卖血,仅仅只是为了能让自己来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一壶温黄酒。 也许这就是余华写作的风格,余华用文学的眼睛探求历史现实中不同时期小人物的苦难和荒诞,以及身上那些卑微的闪光点。 这本书读下来,在这种小人物的温暖和幽默中,仿佛照见了我们自己。
作者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述了许三观的跌宕坎坷的一生,迫于生活的艰难,多次卖血,充满着对家庭的爱与担当。全书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整本书人物刻画有力,渲染里极强,使人能联想到真实的画面。许三观朴实,平凡的农民形象让我深受感动,他的父亲形象也是中国父亲的写照,让我感受到了父爱如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即使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常常表现出对一乐的嫌弃。但当一乐有危险的时候,他却愿意为一乐付出所有。爱是无言,即使假装不爱,但是,心中那片独留的天地不会消散。
小说伤感、压抑却不乏温暖和亲情。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渡过难关,并且用自己独特的豁达与幽默稀释了生活的重重磨难,他的人生就在这十二次卖血中渐渐走向衰老,他热爱生活并坦然接受命运的挑战,他的血液生生不息的流淌着,充满着战斗力。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部优秀的作品,却没有机会展现在国内的屏幕上,反而被韩国人搬上荧屏。
看完本文有许多感触,第一次在微读写长篇的读后感,如有不足还望大家指出 许三观第一次字卖血是因为好奇,“在乡下,不卖血的男人就是不够健壮!”因为这样的看法,他跟随着大方和根龙进行了第一次卖血。而后,他用第一次卖血换到的35元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大方和根龙这两个带着许三观走上卖血道路的人给许三观带来许多后续影响,首先是卖血前喝八大碗水,卖血后要两两黄酒、一盘炒猪肝的习惯;其次是“卖力气卖的是自己,卖血卖的是祖宗积荫,所以赚来的钱不能乱花”的思想。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不给钱方铁匠就要来抄家,迫于无奈,许三观进行了人生中第二次卖血。 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并不情愿,在他的思想里卖血卖的是祖宗的荫德,为了一乐——这个别人家的“孽障”,卖血在他看来是不值得的。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则是因为自己和断了腿的白胖子林芬芳交欢,为了消除内心的负罪感,他先是把卖血的五块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然后又把剩余的30块钱给了自己的妻子用来置换新衣。 第四次卖血是在荒年,家里过冬只有两小缸米,每天两顿稀粥都不够用。看着家里日渐消瘦的妻子和儿子,许三观再一次找上了李血头。 之后为了能让在乡里劳动的一乐和二乐能够早些回城,许三观为他们分别卖了一次血。 后来一乐患上肺炎,为了能够给他治病,许三观仅在一个月内周转许多城市卖了五次血,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可惜的是,单单卖血并没有凑够一乐治病的钱。 而到这时人物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从不愿意为外人花自己卖血的钱,到为了这个别人家的儿子——一乐,许三观多次“贩卖祖宗的荫德”。显然,这个时候,他已经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来对待,20年的亲密相处使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超越血脉的情感。 第十二次卖血时,家里的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而他和自己的妻子也能自给自足,他去卖血单单只是因为怀念过去那段辛苦生活的日子。可惜没有如愿,他太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 许三观卖血的记忆,反映的也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人民从奔波于生计到开始有自己的生活。当下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应该珍惜现在,并向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以我之血,以正三观!许三观从尝试卖血明白了血浓于水,血要比汗水更加真贵。他顿悟了,从卖血娶妻生子,打是疼骂是爱,以苦为乐,患难见真情。许三观用自己的乐观精神和自己的血来支撑这个家,捍卫一个男人的尊严。直至一乐患重病三观沿途卖血救子,既悲壮又让人感到心酸和无奈,这也是书中最高潮的部分。余华的作品让人既深刻又感人,文中的对白和人物栩栩如生,看到非常接地气。而对于时代和人物内心的把握,又具有鲁迅般的深刻和尖锐,发人深省。小说短小精悍,浓缩的都是精华呀!当三观得知自己的血无处可卖,他崩溃了!就如落日之夕阳,后浪把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卖血养家时代结束了!许三观的责任义务和担当,让我们感受到书中的精髓,以我之血,以正三观!
凭着以前对余华作品的印象,还以为这又是一个“悲惨世界”……所幸,荒芜过后是繁华盛开,命运的魔爪终于松动了。感谢作者冰冷的笔尖下流淌着的温柔。但愿在生活中拼尽全力的人,也都能被生活放过吧[合十] 【卖血记】 第一次:出于好奇。 第二次:付一乐伤人的医药费。 第三次:报答林芬芳的“好心”。 第四次:为了一家人吃能上饭。 第五次:下乡的一乐生病。 第六次:请二乐队长吃饭,争取早日调回城。 第七~十次:给一乐治病。 第十一次:因年老,血卖不出去。 许三观的人生是围绕着“卖血”而展开的,他一生共卖了十一次血。前面六次卖血是为了度过生活中的出现的难题。后面连续四次卖血(或者可以说是在“卖命”吧,以“己”命换“儿”命)是为了救生病的儿子。最后一次卖血看起来有些荒诞,不是因为生活难以为继,而是想吃猪肝、喝黄酒(因为每次卖血后就会吃这些东西“回血”)但是因为年老,他的血液卖不出去了,许三观的卖血生涯就此结束。 在遇到每一个人生难题时,许三观都会想到卖血,通过卖血熬过了命运施加的惊涛骇浪。被许三观这个平凡,甚至有些愚昧无知的人物感动着。他对“破鞋”妻子的关爱,对可能不是自己儿子的一乐“以命易命”……他卖血守护着妻子和儿子,保护着这个家庭。有血有肉的平凡人,不屈不挠的英雄(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到了父亲)
我挡啊我挡,挡不住饥荒; 我挡啊我挡,挡不住通胀; 我挡啊我挡, 挡不住他们搜刮我的卧房; 我挡啊我挡, 挡住了炮火不让舵手受伤, 却挡不住胡吃海喝的队长。 挡挡挡!挡挡挡!挡挡挡! 挡得瘦骨嶙峋!脸色柴黄! 要炸的膀胱!渐空的血囊! 他在天安门上,万夫莫当, 指挥着孩子们有序地下乡。 彷徨!孰能知何处是前方! 天高云淡,街角曲终人散。 如若重来, 许你一副正确三观,粮食高产, 畅饮二两温热黄酒,不思猪肝。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个平凡家庭的生存之路。它既是一个人的一生,也是一个时代的缩影。通过主人公一次次为生活、家人去卖血的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艰苦、心酸与无奈。看到了底层人民为了活着所做的努力和牺牲。 也从饥荒年代,许三观用嘴为家里每个人炒的一盘菜、许玉兰被批斗,许三观冒风险为许玉兰送的一碗藏着红烧肉的米饭、一乐二乐三乐的兄弟情……感受到了生活的温馨与美好。看到了他们相依为命,不离不弃,相互扶持,共同度过了生活的一次次惊涛骇浪。好在最后结局圆满,许三观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 善良、有担当、有责任心的许三观;体贴、能干、居安思危的许玉兰;懂事、孝顺的一乐……余华笔下的他们都是一个个饱满立体的人物形象。还有方铁匠、来喜、来顺、以及那个时代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从他们身上都令我看到了那个时代人们淳朴、善良的品质。 第一次卖血:许三观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盲目跟着阿方和根龙去卖血,并且从他们那里学到,卖血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一定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做为对自己卖血的补偿,有时候也更像是一种仪式感。许三观不知道用卖血的35元钱做什么,最后想到了结婚,娶了许玉兰为妻。 第二次卖血: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为了替一乐还医药费,赎回家具而卖血。 (许玉兰对于卖血的态度:许玉兰仍然响亮地说着:“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啦。”) 第三次卖血:许三观为了报复许玉兰,与初恋情人林芬芳出轨。为了报答林芬芳去卖血。(用卖血的钱为林芬芳买肉骨头,买黄豆、绿豆和菊花) 第四次卖血: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而卖血。 第五次卖血:一乐下乡回家休息了十天,瘦骨如柴,身体虚弱,为了给一乐二乐补补身体,逢年过节给生产队长送点礼,好让他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不再这么累而卖血。 第六次卖血:距离上次不到一个月。二乐的生产队长进城,为了请二乐生产队长吃饭,争取让二乐早日回到城里而卖血。 (许玉兰对卖血的态度:许玉兰哭诉着转回身来,对坐在屋里的许三观说:“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卖一次血了。”) (许三观得知:阿方喝的水太多,尿肚子撑破了,身体败掉了。根龙突发脑溢血最后死亡。曾经他骄傲的称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象征,身上的血就像是一颗摇钱树,现在看到两位昔日的同伴这样的结局,他怕了,他怕自己最后也是这样的结局。) 第七次卖血——临浦:一乐得了肝炎,需要送往上海治病,许三观去上海一路卖血筹钱为一乐治病。(许三观在林浦的医院卖了血,又在林浦的饭店里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卖血后状态:他觉得棉袄里的身体一下子变冷了,他知道这是卖了血的缘故,他把身上的热气卖掉了。) 第八次卖血——百里:三天后,许三观到百里医院卖血。(卖血后状态:这一天下午,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血以后,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有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住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地抖着,然后枯枝折断似的,他的两条腿一弯,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第九次卖血——松林:(卖血前状态:“四天以后,许三观来到了松林,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四肢无力,头晕脑涨,眼睛发昏,耳朵里始终有着嗡嗡的声响,身上的骨头又酸又疼,两条腿迈出去时似乎是在飘动。”);(卖血后状态:“一个戴着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了就倒在了地上。”)这次卖血许三观休克(差一点死掉),医院于是把许三观刚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又输到了他的血管里。而且还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松林的医院收了许三观七百毫升血的钱,再加上急诊室的费用,许三观两次卖血挣来的钱,一次就付了出去。 第十次卖血——黄店:许三观结识了运送蚕茧的来喜、来顺兄弟。教他们卖血:卖血前要多喝水(八碗水),卖血后要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仿佛又是一个轮回的开始。(他们三个都是O型血)。(卖血后状态:许三观说话时身体有些哆嗦) ★七里堡医院“买”血:来喜说他们身上的血比许三观的浓,为了帮助朋友,让许三观买他们的血。卖血后许三观劝来喜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来喜摇摇头说:“不去了,才卖了一碗血,舍不得吃炒猪肝,也舍不得喝黄酒。”七里堡许三观与来喜、来顺兄弟分别。 第十一次卖血——长宁:许三观坐船来到长宁,在长宁卖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为了快些见到一乐和许玉兰,他不再坐船了,而是上了汽车。 许三观见到一乐好多了,脸色也不发灰了,说话声音也响了,看上去有精神了,开心的哭了。 (注:从第七次卖血到第十一次卖血,许三观为了得了肝炎的一乐治病筹钱,一路卖血到上海。) 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于是,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反过来了,今天是为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许三观为自己卖血) 沈血头不让许三观卖血,说他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他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他的血……”(他想着四十年来,今天是第一次,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这次他开始哭了。 ★★摘录: “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海涅说:“死亡是凉爽的夜晚。”海涅也赞美了死亡,因为“生活是痛苦的白天”,除此以外,海涅也知道死亡是唯一的平等。 交流是人和人之间必不可少的,礼物显然是交流时最为重要的依据,它是另一种语言,一种以自我牺牲和自我损失为前提的语言。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心中万般情绪,却不知从何写起的感觉。许三观,就是这么一个人,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一生。 他无知,他认为喝了水就能增加血,咱们不谈科学,这颜色也能看得出来尿和血不是同样的东西。 他傲慢,他说话口无遮拦且句句伤人,他还口是心非,对一乐明明心中有爱却为了面子不愿承认。 他无畏,当他知道频频卖血会危及生命,他还是无所畏惧地卖,只为了救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 他无怨,他为了孩子们牺牲尊严或性命,还是无怨无悔,为了一个家付出所有都心甘情愿。 他幸运,就算历尽多灾多难,频密卖血到最后还是幸存,孩子也养大了,上天毕竟没有辜负他牺牲的一切。 他焦虑,那一天他发现那个曾经让他一次又一次救起这个家的东西,血,竟然再无价值,他感到悲痛与担忧。 是小说,人物却很真实,每一个性格,背后都有优点和缺点,这才像我们身边的人,而不是那遥不可及的男主角。 当然,读这书是不能忽略那句至理名言:“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一句话,精辟地表达出不公平却又无法改变的事实。 人,从出生那天就没有公平这东西了。我想如果我早六十年出生,可能会比许三观更讨人厌。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做一件事,珍惜眼前的平淡,它让我生活乏味,但至少我不用去卖血啊!
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人比人气死人,我不跟人比,只跟自己比。报纸上说,幸福是养自己心的,不是养人家眼的。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 这本书三刷后还是会有很多收获,初读时觉得这仅仅是一本欲望小说,也没有什么大彻大悟,了解阿德勒才简单明白一些生命的常识与意义,当时看完后的体会没能拿捏住精髓,所以很多知识没能全部表达出来,如果能有电影再深入感知就再好不过了,所以为了活下去,必须妥协!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 血没卖成的那一次,许三观哭了,他一边走一边哭,卖血可能是他解决问题、走出困境、支撑这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不知所措,只能泪流满面。不过这时候三个孩子都已经成长起来支撑家庭了,都有感恩之心,许三观已经可以吃着猪肝、喝着黄酒,挽着许玉兰的手,看着孩子们成家立业,安享晚年了。 摘录经典语录 “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远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2022年第二篇书评《许三观卖血记》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四本书,他的文字都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但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相较前几本,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剧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平凡送茧工许三观的平凡却苦难的一生。许三观就是那个大时代的小人物,然而这个小人物却有他自己的‘大格局’。 作者余华在自序中这样说: 一条通道、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延绵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 许三观历经磨难的人生,从第一次卖血开始,就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拉到路的尽头。像是一曲旋律温和缓慢的民谣,试图唤起一个人对过去生活的回忆。许三观的一生即使再苦,他还有卖血这条拯救自己的退路,生活也还是有希望的。 “血”是他们面对贫穷的底气,是应对生活磨难的靠山,也是一个社会底层小人物的脊梁。然而比血更沸腾的,是一个男人的责任。许三观有老婆孩子,有七情六欲,他不要命的卖血,不过是想活着,他是了不起的平民英雄。而这个平民英雄最后想为自己奢侈一把的最大愿望居然就是他大半生只有在卖血后才舍得吃的‘炒猪肝’‘二两黄酒’,这种悲剧式幽默读来让人笑的心酸。 突然也很想试一下‘炒猪肝’配二两热黄酒是什么感觉,但我知道我肯定吃不出许三观那种满足感和幸福感。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挣脱世俗的标签,逆流而上,做自己的盖世英雄。
《许三观卖血记》里描述了许三观和许玉兰中年时候的日子还是很好过的,居于定所,家人健康,不为生计所迫。回顾许三观的一生,他卖血是分为主观意愿和客观被迫两种不同类型,第一次卖血是主观意愿的,他像学习了一门新技能似的,跟着阿方和根龙验证了这种新的赚钱方式,接下来用第一次卖血的钱娶妻生子;第二次卖血是被迫的,当许三观大儿子一乐打破了方木匠儿子的脑袋时,为了赎回抵押了医药费的一半家产,许三观第二次卖了血。行至中年,生活的重锤一锤一锤落下时,许三观接连着卖血。在抵抗饥荒灾年的年岁里,许三观卖血带家人吃面条;为了让下乡插队的二乐工作早日调回城里,许三观卖血款待贿赂队长;接着又为了让两个儿子可以有用在刀刃上的力,许三观又卖了血;最后又为了给大儿子一乐治病,疯狂卖血,险些丢掉性命。许三观这一生中,仿佛重要的事情都与卖血有关。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几件事情。首先是人要树立忧患意识;俗语说“年轻的时候最好过”,所以我们要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多为不可预知的后来,多做一点准备。许三观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接连疯狂卖血,游走在生与死的边缘,幸运的躲过死神,活了下来,这样也突显了生命的顽强和生活的无常;其次是科学与迷信,在本书,许三观是由阿方和根龙带着开始卖血,他们说“村子里的人说只有身体好的人才卖血”“村里没有人不卖血”“血是源源不断的,卖完了还可以再有”。尝到这种不劳而获的甜头,许三观往后的人生,但凡有了困境,卖血就是他最终的选择。满嘴荒唐话嘛,也不尽是,人确实拥有血液再造的功能,可它不是我们用于兑换三两碎银的提款机器。我们被寄予的生命,很多人都不晓得生命的宝贵,不停的索取,只不过不同的人索取的东西又不仅相同。知识分子、工程师索取大脑的潜能;而许三观索取的是流动的新鲜血液。所以,身体是不是你的摇钱树以及怎么摇,都取决于你怎么看待这个“摇钱树”。迫使许三观一而再,再而三卖血的是,他没钱。支付方木匠儿子医药费时,为了赎回抵押的家具时,许三观卖血;为了儿子二乐的工作能早日调回城里,许三观卖血;为了给大儿子治病,许三观还是卖血。或许这是许三观爱孩子方式,这是他所能做的事情。金钱是那一个社会个人立足都不可获取的基石。刘媛媛在《精准努力》一书中,将世人按照金钱的多少分为三类人,第一类是,白领阶层的上班族,月入万元,他们表面看上去过着光鲜亮丽的生活,看电影,逛商场,吃美食。第二类是在生活底层挣扎与温饱的穷人;第三类是真正实现了财富自由的有钱人,他们可以应付生活的各种诘难和风险。而第一类人,一旦家里或亲戚有人生病,立马就会被打成穷人的原形。这个时候,我才逐渐意识到,金钱这个东西不管在那个社会,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不过是在当今社会,阶级固化和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和矛盾更显的突出和激烈罢了。我们个人席卷于时代洪流之下,也只能陷于为这几两碎银愁肠。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却被拒之门外,他辗转于街道且泪流满面。他哭的是什么?是他因不能卖血了而失去的仅有的生命价值吗?或许是吧。而他的儿子们,见到老父亲的这一面时,表现出来的是不耻。父母与子女,纠其生命单元来说,本身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在赡养子女的过程中,不可为了子女牺牲掉自己的人生。生命本身是平等的,每个人有且仅有一次机会,为何会因为父母子女的关系,就甘愿放弃自己的人生呢?医疗纪录片《人世间》有位癌症妈妈张丽君,我影响很深刻。张丽君是位坚强独立的母亲,怀孕期间查出癌症,婴儿在母体存在的时间越长,对张丽君的身体考验就越大。所以张丽君在自己的生命和孩子生命本身做取舍时,她坦言“我没有伟大到为他(孩子)放弃我的生命。毕竟我也才二十多岁”。多么真实啊,人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的,张丽君本身足够珍惜生命,所以才会对生命有如此强烈的渴望吧。我们每个人活着,都应该活出自己。父母给予我们爱与生命的同时,我们当是感恩与珍惜,而不是再活出一个父母。 追评于202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