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读完,结局很幸福,心情很舒服。 这本书也是我开始经受男人责任期间读的相当应景的一本书,许三观和妻子的和美生活,我希望我也能拥有,最后因为这本书,我也爱上了吃炒猪肝时配温黄酒,我愿称之为江左硬汉套餐。
读后感[呲牙] 《小人物许三观的一生》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实际上是以许三观这位小人物的一生为缩影,投射这个时代的发展和变迁。 他在序言里讲,在那个年代,发生过数千人由血头带领跨省卖血的故事。血头甚至创造性地运用军队的管理手段,选拔小队长,订立规矩,让这数千人的队伍,庞而不乱。 几千人跨省流窜卖血,哪里给的钱多去哪——血头只是为了口袋更丰,血民只是为了多赚那“三五斗”。这种叹为观止的景象,今天是看不到了,但在那个年代,它是时代的一面、一景。所以嗅觉敏感的余华一捕捉到,便将其跃然于纸上。 小人物许三观,成人后,在爷爷和四叔的循循教导下,知道了“卖血”这么条发家致富的门道。于是,在阿方和根龙的带领下,有了人生中的初次卖血实践,在人生这个“游戏”中get“卖血”这招必杀技。自此,他便如学成下山后的剑客侠士般自信满满。 靠着第一次卖血后的巨款——35元和一条巧舌,把“油条西施”许玉兰从何小勇手中生生夺走,在自己幸福生活的大道上奔进。 然而,上帝总是喜欢在你舒坦的时候给你来点刁难——老婆出轨;大儿子是情敌的种;便宜儿子惹事,绿帽老爹擦屁股;年代变迁——大跃进、饿劫年年代,三个儿子能吃垮老爹;知青下乡,工作分配,在这个据说消灭了阶级的国度,“好的”总是掌握在特权者的手中,一个生产队队长便能操控你的命运;普通人家,生病生不起,一场大病,便能毁了一个家庭…… 于是乎,便有了许三观后续五次卖血的故事。除了第三次是故人重逢,显摆一下技能,同时给自己的风流账买单外,其余四次都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动用必杀技能。 许三观也明白,卖血并不是一件完全于己有益的好事——阿方身体败了,根龙死了,都是跟卖血有关。但不得已,他不得不为之,甚至第六次,一路疯狂卖血,如果有得选择,他不会这么做。这就是在时代变迁过程中,小人物的可悲之处…… 当然,这或许只是我们局外人的看法。于许三观来说,在他那身如井水般、取之不竭的血液能够卖出去的时候,生活还是充满希望,不可悲的,一切的难关都能度过去。反而,后头生活好了,儿子们都成家立业,许三观这时候须发花白,牙齿松脱——60多岁了。年轻的沈血头嫌他年纪大,血没用了,只配拿去刷漆时,他一下子情绪崩溃,大哭起来。我能理解他这时候的心情,陪伴自己一辈子,赖以度过难关的技能就这么失去了,能不恐慌?能不伤心?如果再遇劫难,自己该靠什么,让这个家维系下去?实际上他不明白,他已经无需再有这样的顾虑,儿子们都长大了。他也不再需要靠卖血,才能吃上炒猪肝和二两白酒,许玉兰后面让他明白了这点,所以他转悲为喜,开心的笑了😀 当年看完这本书时,很感动,书里面描写的,都是些小人物,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坏人。 许三观是位好人,好丈夫,好父亲。有追求,有家庭担当。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虽然心里非常不舒服,但还是把他当亲生儿子看待。后面一乐生病,他厚着脸皮借遍能借钱的人,甚至跑去找何小勇老婆和女儿借钱,又一路卖血,只为给一乐筹钱治病😂 许玉兰喜欢的是何小勇,对许三观把她强娶为妻,她一开始是有怨的,因此,同何小勇苟合,给许三观戴绿帽。但是一起生活下来,她却被许三观感动了——在她被批斗时,坚持送饭,还偷偷给她红烧肉吃;为了家庭,多次卖血……个中辛酸,也就她能知道。所以,后面她大骂三个儿子不孝,拉着许三观到饭店,给她点炒猪肝和黄酒,让他转悲为喜,为故事画上圆满句号😁 PS:当年看完此书,还专门去检索那段血头带队跨省卖血的历史(《凤凰周刊》还是《南方周末》有一期专门讲述这段历史的),后面越查越觉心酸。中国医药卫生的发展史,也是段血泪史。中国之所以会成为乙肝大国,和那段历史脱不了干系。 那个年代,国家穷,卫生领域投入不足,同时文革带来的破坏,也作用在医疗卫生领域——人才断层,各地赤脚医生充斥。医院血站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无菌观念,手术器械、注射器等重复使用:有良心的,给你用开水煮煮;没良心的直接上个人用完就给你用。这造成的后果,乙肝病毒大肆传播,很多人稀里糊涂的——生个病,输个血就被传染(幸好那个年代娼妓被管控,否则估计中国还会是梅毒及艾滋病大国)。也是由于此惨痛教训,国家才加大医疗卫生这块的投入,制定了严格的法规,所以血站和医院今天才有钱,大的医院和血液中心,引进的人才和设备设施,丝毫不比发达国家的差,这才有了今天让我们可以稍微放心的医疗环境。[呲牙]
很担心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看完结局,倒吸一口气,很满意这样的结局,很美很美
怀着比较沉重的心情读完本书,较之多年前读的《活着》,本书还算有个比较好的结局,主人公一家基本没有人死亡,最后也有个不错的生活。但主人公许三观多番卖血,着实让人感叹唏嘘,为他捏一把汗。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一)许三观卖血记: ♳第一次卖血:娶许玉兰。(1948年左右,二十多岁,初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为一乐赔方铁匠。(1958年左右,三十多岁,较上次卖血隔10年) ♵第三次卖血:补偿林芬芳又补贴家用。(1958年左右,三十多岁,较上次卖血隔至少10天) ♶第四次卖血:闹饥荒改善伙食。(1960年左右,四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2年左右) ♷第五次卖血:为了一乐早日回调返城。(1971年左右,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11年左右) ♸第六次卖血:为了二乐早日回调返城。(1971年左右,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隔1个月左右) ♹第七至十一次卖血:为救得肝炎的一乐。(1971年底,五十来岁,较上次卖血分别隔2个月-林浦、3天-百里、4天-松林、3天-黄店、5天-长宁。其中在松林因卖血过多晕倒被抢救回输700ml血;在七里堡买了来喜的200ml血。) ⚠️第十二次卖血:想吃炒猪肝、喝黄酒。(1981年左右,年过六十,较上次卖血隔11年左右)因年老卖血未遂。 (二)许三观和许玉兰对卖血的看法: [许三观] ☞身子骨结实的标志、摇钱树。 “什么规矩我倒是不知道,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 “四叔,照你这么说来,这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了?”(第5章) ☞卖血钱来之不易,不能随便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许三观摇摇头说:“一乐,平日里我一点也没有亏待你,二乐、三乐吃什么,你也能吃什么。今天这钱是我卖血挣来的,这钱来得不容易,这钱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卖了血让你去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第25章) 许三观说:“你都拿着,这是我刚才卖血挣来的,你都拿着,这里面还有二乐的,二乐离我们远,离你近,他去你那里时,你就给他十元、十五元的,你对二乐说不要乱花钱。我们离你们远,平日里也照顾不到你们,你们兄弟要互相照顾。” 一乐点点头,把钱收了起来,许三观继续说: “这钱不要乱花,要节省着用。觉得人累了,不想吃东西了,就花这钱去买些好吃的,补补身体。还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两盒烟,买一瓶酒,去送给你们的生产队长,到时候就能让你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知道吗?这钱不要乱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第30章) ☞害怕,卖血会要命。 许三观觉得头晕起来了,他开始去想根龙,想到根龙还躺在医院里,想到根龙病得很重,都快要死了,他就觉得自己也快要躺到医院里去了。他觉得头越来越晕,眼睛也花了,心脏咚咚乱跳,他觉得两条腿在哆嗦了,过了一会,肩膀也抖了起来。 …… 许三观摇头:“我真的不能喝了,我身体不行了,我会晕倒的,我脑袋里的血管会破掉……”(第30章) ☞生活所迫,明知会要命还是义无反顾。 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 那个老头说:“你先是把力气卖掉,又把热气也卖掉,剩下的只有命了,你要是再卖血,你就是卖命了。” “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 许三观对那个老头说:“我儿子得了肝炎,在上海的医院里,我得赶紧把钱筹够了送去,我要是歇上几个月再卖血,我儿子就没钱治病了……” 许三观说到这里休息了一会,然后又说: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第32章) ☞不能乱卖、频繁卖。 他说:“我年轻的时候也这样想,我觉得这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没钱了,缺钱了,摇一摇,钱就来了。其实不是这样,当初带着我去卖血的有两个人,一个叫阿方,一个叫根龙,如今阿方身体败掉了,根龙卖血卖死了。你们往后不要常去卖血,卖一次要歇上三个月,除非急着要用钱,才能多卖几次,连着去卖血,身体就会败掉。你们要记住我的话,我是过来人……”(第32章) ☞习惯使然。 于是,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想起了过去的日子,与阿方和根龙坐在靠窗的桌前,与来喜和来顺坐在黄店的饭店,手指敲着桌子,声音响亮,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许三观在胜利饭店门口站了差不多有五分钟,然后他决定去医院卖血了,他就转身往回走去。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又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血,为自己卖血他还是第一次。他在心里想: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反过来了,今天是为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第33章) [许玉兰] ☞卖身不卖血,卖血就是卖祖宗。 许玉兰听说许三观卖了血,“啊呀”叫了起来: “你卖血也不和我说一声,你卖血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我们这个家要完蛋啦,家里有人卖血啦,让别人知道了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说许三观卖血啦,许三观活不下去了,所以许三观去卖血了。” …… 许玉兰仍然响亮地说着:“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啦。”(第17章) ☞淡然、无奈、伤心。 许三观睡着以后,许玉兰手里捏着三十元钱,坐到了门槛上,她看着门外空荡荡的街道,看着风将沙土吹过去,看着对面灰蒙蒙的墙壁,她对自己说: “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头砸破了,他去卖了一次血;那个林大胖子摔断了腿,他也去卖了一次血,为了这么胖的一个野女人,他也舍得去卖血,身上的血又不是热出来的汗;如今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又去卖血了,他说往后还要去卖血,要不这苦日子就过不下去了。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 说着,许玉兰掉出了眼泪,她把钱叠好放到里面的衣服口袋里,然后举起手去擦眼泪,她先是用手心擦去脸颊上的泪水,再用手指去擦眼角的泪水。(第24章) ☞被迫无奈、不得已而为之,解决燃眉之急,理所当然。 许玉兰哭诉着转回身来,对坐在屋里的许三观说: “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卖一次血了。”(第30章) 许玉兰不知道根龙是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快要死了,她把钱放进衣服里面的口袋,没有听许三观把话说完,就出门去买鱼买肉,买烟买酒了。(第30章) ☞不缺钱就不用卖血。 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以后家里也不会缺钱的。你卖什么血?你今天为什么要去卖血?”(第33章) (三)书中人物形象 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何小勇、李血头、林芬芳、根龙、阿方、方铁匠…… 本打算写一写的,但却无从写起,他们或褒或贬,都是“活生生”的人,没有他们的经历,不敢妄谈。希望书友补充为谢! (四)书中之中 1.无欲则刚。许玉兰如果没有贪图小便宜接受许三观的邀请去吃东西,或许他们就不会走到一起;许三观如果没有把柄被许玉兰抓住,他或许还可以“作威作福”。想要随心而动,无缚于人,就要清心寡欲,光明磊落。 2.对他人多一点善意,拯救的往往是自己。何小勇被车撞之后,如果许三观不同意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恐怕后面何小勇的女人就不会借钱给许三观。 3.心存感恩,有人帮是幸运,没人帮是命运,不要把他人的付出当做理所当然。 4.对人对己,做事留有余地总是好的。不要落井下石,谁都有不如意的时候。 5.观点不同不能成为争吵的原因,多学着宽容他人,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 6.得意时的朋友绝大多数不是真朋友,失意时的朋友绝大多数都是真朋友。 7.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8.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谣言是可怕的,我们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9.罔谈彼短,靡恃己长;信使可复,器欲难量。 10.闲谈莫论人非,静坐常思己过。 11.对人对事,不要妄下结论,有的事,并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毕竟缺乏经历,体会不是很深,且就记到这吧。 时2020年2月21日
当我看完《活着》的时候,我知道余华的作品一定不能连着看,不然那种悲伤、压抑会使人崩溃的。“机智”如我,每次看下一部都隔了一段时间,许三观也是。但这并没有什么用,读许三观的时候,还是压抑、压抑、压抑,沉重的令人透不过气来,几度热泪盈眶,甚至越到后边越不敢看,不知道还会再出什么灾难,许三观还要卖多少血,字字诛心可以说是了。 小说不长,前段平淡、近乎荒诞,后段发力,令人内心激荡不已,余味无穷。 前几次卖血给自己娶媳妇、给方铁匠还医药费、给林大胖子买补品,平平无奇,放在过去的环境中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农村像阿方和根龙这样经常卖血的也很常见。脑海中最常冒出的词汇就是:粗俗、愚昧、可笑,甚至在他对一乐不公时常常气愤不已,张口闭口何小勇、冷漠待家人十分反感。 但从许三观背着一乐温柔地说要带他吃阳春面开始,他开始变得面目可亲起来,我似乎终于看到这个外表坚硬的男人内心柔软的一面。转折开始,我越来越喜欢许三观这个人物。书中印象最深的有这么几个画面: 1、 自然灾害时期,家里天天喝稀粥,许三观生日当天,妻子把粥做稠了,还放了糖,许把自己多的那碗都给了三个儿子。晚上躺床上,许三观绘声绘色给一家人每人“做”了一碗菜,红烧肉、清蒸鲫鱼、爆炒猪肝,不光他们不时吞着口水,我都看得饿了。只是这样的情景温馨的同时,也着实令人心酸,真希望现在还穷着的一些乡下人,能不再经历这样的贫困。 2、 何小勇遭车祸,许劝一乐去给亲爹喊魂,事后许三观用刀划脸滴血认亲,真看得人荡气回肠。许三观表面上的冷漠里,可是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大是大非面前,毫不含糊。 3、 许三观连着两个月卖血请二乐队长吃饭,十分虚弱,可为了二乐能顺利调回,舍命陪君子,那一杯杯酒咬牙灌下去,似乎胃里一阵阵绞痛着的是我,听着队长一句句“感情深,一口吞”劝酒,这种作威作福、以权谋私的人,真恨不得一拳打死他。 4、 一乐重病送上海,许三观四处借钱,几乎家家都借给他,何小勇的妻子居然借的最多:患难见真情,给予善良终会被回报以善良。许三观走一路卖血卖一路,大冬天拿碗舀河水一碗一碗往肚子里灌,灌不下去就使劲吃几口盐,咸了渴了再接着灌。看着他心都被扎得一阵阵疼。这是什么?这是最质朴、最真挚的爱,毫无保留,甚至牺牲自己的命也在所不惜。看到最后,真的是许三观走一路,我的心跟着悬了一路,绞了一路,余华总是喜欢莫名其妙地突然让某个人物死掉,可这部里边没有,我谢谢你,谢谢你没让他们任何一个人死掉。 许三观对那个老头说:“我儿子得了肝炎,在上海的医院里,我得赶紧把钱筹够了送去,我要是歇上几个月再卖血,我儿子就没钱治病了……” 许三观说到这里休息了一会,然后又说: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 一次次的卖血,许三观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他做的很普通,却也很伟大。普通,可能很多父亲都会这么做,伟大,是因为这每一滴血里面都饱含着爱。但令人痛心的是,他老了,不愁吃穿,终于要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卖不了,担心以后再有灾祸自己再也为家里做不了什么而大哭的时候,他用血养大的儿子却嫌他在街上哭丢人。。。 这里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爱情也写得很感人。关于爱情与婚姻,周国平有一个论述: 随着婚龄增长,浪漫之情必然会递减,然而,倘若这一结合的质量确实是好的,就会有另一种感情渐渐生长起来。这种新的感情由原来的恋情转化而来,似乎不如恋情那么热烈和迷狂,却有了恋情所不具备的许多因素,最主要的便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互相的信任感、行为方式上的默契、深切的惦念以及今生今世的命运与共之感——亲情式的爱情。 过去的人们没有自由恋爱这种说法,大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痛苦的婚姻居多,但白头偕老更令人艳羡。许玉兰和许三观的婚姻是没有爱情基础的,甚至对各自的“出轨”两人一直耿耿于怀,可困难的日子玉兰还想着给许过生日,文革期间三个儿子都避而远之,许却天天带饭给玉兰,许老了不能卖血站街上大哭儿子嫌丢人玉兰却带他满足心愿吃了三盘猪肝——这算是一种后生出的、亲情式的爱情吧。一路搀扶、不离不弃,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呀。 其实不管是小人物,还是大人物,叱咤风云也好,庸庸碌碌也罢,只要去探索,每个人内心即宇宙。
我准备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读完一整本小说,于是我打开了余华,打开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期待与作者再次进行深入的心灵触摸,结果我用了两个半小时,才真正把她读完。尽管这样的接触形式已经进行了多次,我依然没有完全窥探到作者心灵底处的隐秘——我并不是个三观不正的人,也缺乏相当的好奇心,于是乎,我的日子成为时光流波上的油星,在阳光的映射下五彩斑斓,掩不住的却是轻薄、污腻。正是在这样的状态下,我想起了余华,我想他会有话对我说,即便我无法撬开他的嘴巴,却能够沉入到他的生命掩体中,寻求他内心一直隐而不宣的机密,此时的我似是要把自己当做作者,才能完成从书面到文意的奇幻之旅。 好吧,让我们打开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三观”这个关键词,众所周知,中华自古就是三观之邦,齐家治国平天下,三观不正,一切都无从谈起,知道今天依然如是。本书创作的时候,我正直青春年少,很像青年时代的许三观,因为年青,对于生活充满激情,同样也是因为年青,对于生活也充满迷茫。这样的人生路径直到许三观成为人父的那天开始改变,养家糊口几乎成为生活的全部内容——哦,不,许三观还要进行一场艰难的家庭战争,关于一乐的战争,从打响那天开始,到一乐的血缘源头消失,许三观不但和一乐达成了和解,他也和这个社会达成了和解。 即便这个社会出现了大食堂、大炼钢、大跃进这样的变曲,也丝毫没有影响他对于生活的努力和执着,送好丝茧、养家糊口,如果日子就这样继续下去,许三观应该会像很多现在退休职工一样,得到一个还算不错的善终。这一切又很快被文化大革命和上山下乡运动所打乱,以至于他在多年之后硬着头皮再次打响关于血缘的家庭战争,而这次是以革命的名义,多少给仅以生活为目的的许三多套上了一圈神圣光环。同任何光环的背后一样,都是要付出鲜血和眼泪的代价才能达成,许三多甚至为此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置身民间,无论乡村还是城市,我们能够看到的只是一厢情愿的风俗,而不是深入骨髓的隐痛,乡土和市井根本经不起任何政治的风浪,哪怕当个顺民,哪怕卖血当歌,哪怕媚俗以求,我们看到的只是我国人民最底层命运的一个侧面,哪怕再多几个余华,也写不尽他们在过去五十年的愁苦和悲惨。 这曲悲歌中的一个重音符无过于伟人说过,他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这个音符砸下的时候,像是乡间演奏丧响的一起重锣,它并不能把人民敲醒,只能把他们敲晕,只消伟人一声轻轻的叹息,多少个被称作幸福港湾的家庭,将会在时间扭曲中发生变形、破碎以至于消亡。在这个社会背景下的生活愿景,只可能是把小命先保住了,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这样的社会背景一直都不撤下他的幕布,保住小命只不过是让生命的同感更为深切而已,在此前提下的许三多的共产主义,远不如卖血之后的一盘炒猪肝和二两热黄酒更为理想,对于一乐来说,一碗面条就可以更换门庭,这样的社会隐隐然还处于旧石器时代的末期! 我很像那些吸毒上瘾的堕落者,只需阅读少量的图书,就能从中体味到满足的快感,在某些特殊的时候,甚至会在眼前的白壁墙上看到幽远的海市蜃楼。读完本书,我并没有产生预想中的快感,更没有看到预期之外的海市蜃楼,我只看到了两碗血,如果鲁迅先生所控诉的时代沾着人血馒头吃,就是最大的恶了,这个时代的两碗鲜血,足以让鲁迅这样的旗手举旗投降,只用两碗血的用量就可以让绝大多数左联时代的作家,集体溺死在碗里。仍是有围观的观众的,特别是在这个集体观众主义的国度,余华在书中隐晦的指出全城都在挨饿,只有李血头容光焕发等日子好过起来,他还是会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但是仍会要群众的血,这碗血怕是要比人类文明史以来的所有血液更为血腥、凝重而又新鲜!
《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的文字坦诚直白,残忍犀利却能毫无隐瞒地把你带入到另一个时代,甚至另一种你不曾有过的生活。小说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看过几本余华的书,我发现他笔下的人物都是社会底层的苦命角色,都在拼尽全力艰难地活着。在他的笔下,好人永远会活的异常艰难,会经历诸多磨难,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顽强,命运不公也不会抱怨,他们接受,他们无言地接受,他们要活着,为活着而活着。余华写的那个时代,虽然人们生活很苦,但他们对生命是充满敬畏的,他们不会主动去死,再苦再难都要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是读的过程虐心,因为但凡有一条路可走,许三观都不会去卖血,因为卖血就是卖命。穷途末路下,没有办法,为了活着,为了一家人,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去卖血。如果哪天你觉得生活太辛苦,压的你喘不过气来了,看看余华笔下的人物吧,他会让你感受到,其实我们的这点困难还不算什么,至少我们还活着,我们还没有被逼到生死绝路上去。读一本书可以让我们了解到这社会的一些不公和残忍,但却不是要我们开始怨恨这社会,而是在教会我们如何去理解生活。
“诙谐的双重性”也可以说是“可笑的相对性”,来源于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即直率的嘲笑和辩护、脱冕与赞赏、反讽与颂歌结合在一起。就是“把一切高级的精神性的理想的和抽象的东西转移到整个不可分割的物质肉体层面,大地和身体的层面。”双重性是《许三观卖血记》中人物形象塑造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原则,即作品中人物形象既是否定的又是肯定的,既是愚昧低俗的又是朴素伟大的,小人物之间既是斤斤计较的、又是彼此宽容的,即整体呈现出小人物的“小”与“大”两个方面的比对,突出人物的高尚却采取降格、贬低化的写法,滑稽可笑的背后隐藏着深层次的思想,这些可以说是余华式的“诙谐的双重性”。《许三观卖血记》正式通过小人物的形象低俗愚昧计较的一面,展示了普普通通中国人真正的生存状态和精神面貌,既增加了人物的真实性,又由此凸显了苦难时期中国底层小人物在面对苦难时所表现出的乐观与坚韧,引起读者共鸣。悲剧它始终渗透着深刻的命运感,然而从不畏缩和颓丧,它赞扬艰苦的努力和英勇的反抗,它恰恰在描绘人的渺小无力的同时表现人的伟大和崇高悲剧毫无疑问带有悲观和忧郁的色彩,然而它又以深刻的真理壮烈的事情和英雄的格调,使我们深受鼓舞。
一次次的卖血,目的和初衷虽不同 ,却向我们展现了那个时代人的生活现状和社会风貌,诠释了一个父亲对家庭的付出、爱、责任与担当!
许三观在那个时代的中国,经历了太多的苦难,身为年轻人的我们对文革,粮食灾荒没有经历过,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纵使经历了大灾大难,坎坷人生,许三观内心依然是美丽善良的。不做恶事。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 许三观,你好! 2022.2.10
看完想哭。文章并不长。二十岁的时候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他想:我要好好用这笔钱,这是血钱!然后他决定用卖血得来的钱组了一个家。三十不到他第二次卖血,替大儿子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赔钱。三十多,第三次卖血,为了摔断腿的胖女人(和他暧昧过一次)买猪骨。第四次卖血,大跃进时期,想带老婆孩子吃个面条。第五次,一乐从农村回来探家,返程时候,他给一乐藏点钱救急用。跟第五次间隔一月,第六次卖血,给二乐的队长拍马屁买肉买酒。又间隔不到三月,一乐重病,为了筹集药费,他沿途找不同的地方频繁卖血。十年后,孩子们都好好地成家了,他突然馋了想吃猪肝,这次要为自己去卖一次血,然后去吃猪肝!没想到六十了,血站拒收他的血。他伤心地哭了,曾经靠自己的血有了一个家,解决了孩子的赔钱的药费,妻子孩子的新衣服,给队长买烟,给孩子们卖面条吃,给一乐治病。一想到自己再也不能这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照顾家人了,他哭了。脑补画面,胜利饭馆里,一个方桌,对着三盆炒猪肝,三杯黄酒坐着一位六旬白发老汉,脸上皱纹,瘦削的肩膀,他的背影仍然如山,他就是—父亲!
五星都嫌少!列入我的二刷清单(〃∇〃) 说来惭愧,这只是我完整的看余华的第二部作品,之前看《活着》觉得余华也太狠心了吧,而且那么多悲剧都加到一个人身上有点让人无法接受,怀着余华是后爸的心情打开这本书,一路提心吊胆地跟着许三观走过激进的大跃进,走过的破碎的人民公社,走过可怕的三年灾荒,又走过疯狂的文革,主人公一家过得惨了吧,我揪心,过得好了一点,我依然揪心,是不是要像福贵一家那样又要遭遇什么突然的变故了? 于是怀着忐忑的心情一路坐过山车,没想到余华这次这么善良!!给了我们一个苦尽甘来的结局,感恩的心o(〃'▽'〃)o! 通过这本书才真正见识到余华的写作功力,大篇幅的语言描写,有的章节甚至全部是大段的语言,什么多余的描述都没有,把作者的存在感压到不能更低,让人觉得这不是笔下塑造的人物,这就是活生生存在的生命体。这大概就是余华一直强调的真实感吧,他真的做到了,在这种自成一派的语言风格中,不带一点多余字眼儿的把时间、背景、人物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交代的清清楚楚而又顺理成章。 余华还特别喜欢用重复的手法,重复人物的动作,重复人物的语言,重复人物的经历,他不重复人物的心情或者感受,但是读者就偏偏能在那些重复中体会个一清二楚。其实他重复的地方真不算少,可完全不会让人觉得啰嗦,反而觉得,没错,就是那个味道,这里就需要那个味道。他笔下的重复,有时候是为了强调,有时候是为了呼应,常常让我会心一笑,又百感交集。 这本书,人物形象刻画的太逼真了,情节也太生动,明明余华根本不用华丽的辞藻不用形象的修辞,还常常用一些直白到逼近粗鄙的文字来叙述,却总是恰到好处的打动人心。 他的文字,像泥土里刚挖出来的新鲜大萝卜,还裹着泥巴,却该死的生机勃勃。你知道这是不加修饰未曾清洗的大萝卜,你也知道这是终将被我们需要的粮食,无论外表怎么卑微而低调,等你洗干净了咬一口,脆的,好吃。就是我要的萝卜。 太喜欢小朋友了,见不得孩子被伤害,所以看到一乐刚开始的遭遇时我发誓绝不原谅许三观的!但是奈何余华太会写,让我最终还是无法抗拒的变成了许三观的忠实粉丝和拥护者(づ◡ど) 一句话总结,他有再多小毛病,他都是发光的。 而这让人又爱又恨(大大的爱小小的恨)的模样,才更令人觉得真实可信,觉得他就像是身边活生生的人,不是塑造出来的角色,就是身边的每个某某。想起一句话,这世上哪有好人,只是坏的程度不一样罢了。这才是真实的你和我。 许三观多有人格魅力就不赘述啦,三个儿子呢,出场常常是捆一起的,除了一乐那些事,他们三个无论说话做事都是一个接一个来一遍,这里也体现了余华喜欢重复的特点,三个儿子长大了也非常团结,虽然几笔带过,寥寥数语,但也能感受到兄弟间的无私情感,这也侧面体现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对孩子们的感染。家庭的影响从来是潜移默化如影随形的。 同时我对许玉兰的印象也不停加分,她年轻时活力满满,是个青春靓丽的女孩,中年时勤勤恳恳,是个会过日子有头脑的坚强母亲,老年时一腔温柔,是个会哄着委屈的丈夫让他开心的妻子,是懂得丈夫一辈子的辛苦的好老伴。 还有何小勇的母亲也让我感动,虽然我非常怀疑文革时候污蔑许玉兰的大字报就是她贴上去的,但是最后借给许三观救命钱的也是她,一个丧夫独自抚养两个女儿的瘦弱女人。 该怎么评价一个人呢?大多都是普通的平凡的,都会哭会笑的,会有私心,会软弱,会一碗水端不平,也常常会善良的。 这一家子磕磕绊绊走过了无比艰难的年月,到最后,还是那磕磕绊绊的模样,还是那些人,再圆满不过。 总之,看完了这本意犹未尽,决定以后二刷,并且搜罗了余华的作品全集,准备都看个遍。余华真的太会写了( '▿ ' )
余华用最简单质朴的文笔将他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栩栩如生。他的声音就好像是从心底里没绕一点弯路,无比率直。余华老师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你可以很清楚并且十分肯定地说,他做到了,真的做到了。他的文字总是这样,狠狠地抓着每个人的心,同时也给人一些感动,赋予每个人情感和温度,悲恸而不绝望。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应该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是人生中的一种无奈。许三观一共卖了十次血,第十一次的时候李老头不在了,新来的血头说他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不要他的血了,我们可以概括为以下三大部分: 一、为女人卖血 在许三观爷爷的村子里,每个人都深信男人卖血意味着身子骨结实,而从来没有卖过血的人甚至都娶不到女人。人身上的血就像井里的水,源源不断。 受到周边言论的驱使,许三观产生了兴趣和好奇,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强壮,他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卖血。 同行的还有根龙和阿方,那也是许三观平生第一次知道卖血前要喝足水,卖血后要给自己一点补偿,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许三观并不缺钱,但是知道平日在工厂里挣的是汗钱,这次挣的是血钱,钱要花在刀刃上。 偶然的机会,许三观看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被其所吸引。许三观用卖血换来的钱请许玉兰大吃了一餐,并凭借着自己“殷实”的家底和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许玉兰的爹,从何小勇手里抢到了许玉兰。 第二次为女人卖血,是为了林芬芳。林芬芳摔断了腿,忍住疼痛同许三观发生了关系。完事之后,许三观觉得应该“感激”林芬芳,想要给林芬芳一些补偿。 许三观又一次卖血,拎了一堆补品送到林芬芳家里。谁曾想,被林芬芳的男人发现,揭露丑事,成了许玉兰嘲笑他的把柄及握在手里的“资本”。 为女人卖血,一次为了男人的“荣誉”,一次成了男人的“耻辱”。它们吸噬着许三观的精气和精力,稍有不慎,就会“败掉”一生。 二、为儿子卖血 与许玉兰结婚后,许三观拥有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三个儿子里,许三观最喜欢一乐。但所有的人都说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顶绿帽子,许三观是摘不掉了。但偏偏许三观为一乐做得最多。 第一次是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头砸裂了。为了赔偿,方铁匠搬空了许三观家的里里外外。几经周折,看着家里空荡荡,许三观没办法,只想起卖血的门路可以赎回家里的七七八八。 第二次是一乐被分到乡下插队半年后回家,看着瘦骨嶙峋的儿子,送儿子之际,许三观去卖血换钱,不忍儿子在乡下受苦受罪。 第三次是为了二乐能早日返城,请他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许三观只能卖血钱去换烟酒肉,队长被哄高兴了,二乐才有机会。这一次,也是看得最糟心的一次,卖血事小,喝酒却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 第四次是一乐患了严重的肝炎,必须送到上海去医治。这也是许三观这一生卖血最频繁的日子。为了一乐的医药费,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度几乎卖掉了自己的命。能够活着,全靠信念。 余华如此重笔写许三观为一乐卖血,一乐不是亲生的,许三观却频频为这个“儿子”卖血,不惜卖命,更突出了在那个年代,人性依旧善良,亲情依旧至上。 三、为生活卖血 和我们的祖辈父辈一样,许三观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文革。生活在集体经济,吃大锅饭的年代里,所有的人都指着奔来了幸福的生活,却被这“幸福”狠狠地扇了一记耳光。 屋漏偏逢连夜雨。大锅被砸,遇上荒年。许玉兰从牙缝里省出来的粮食,只够挨过三分之二的时间。吃野菜,喝稀粥,说话轻声细语,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为了让家人吃上一碗面,一顿好饭菜,卖血是许三观想到的唯一良方。 大跃进、人民公社、文革,吸噬了太多人的精气,让人萎靡绝望。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打压,有些人挺过来了,可是很多人没有。余华笔下的许三观挨过了。 终于盼来了好时光。而此时的许三观已经老了,可他还想再去卖一次血。他想到每一次遇上灾祸,都是卖血换钱挺过那段最艰难的日子。但这一次,许三观的血卖不出去了。 他老了。可是啊,许玉兰懂他。当许三观点完三盘炒猪肝,耳边就会想起那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余华笔下的故事,实实在在,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人物的喜怒哀乐。看完这本书,仿佛是随着许三观一起走过了那段艰难的日子。真的挺不过去了,但是不行啊,人生只能向前,牙龈发酸的那种感觉就对了。 在悲剧的故事里,依然让人看到人性的光辉。让许三观蒙羞的许玉兰,不是亲生的一乐,给许三观戴绿帽子的何小勇,还有李血头,根龙,阿方,林芬芳,他们构成了许三观悲伤沉重的一生,却也让许三观这一生充满温情。 只要活着,就要一步一步走下去。但是同时,苦难过后,请别忘记补偿自己。
余华笔下难得一见的Happy Ending 非常喜欢读余华的书,总是从一个地方,一个家庭,一个人起笔,贯穿了生命的长河,以长度重现着历史,虽然是小小的切入点,却映射着广袤的时代,诉说着深邃的人性。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