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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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

  • 地球的故事
    孤独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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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看完,记不太清许三观卖了多少次血了,我记得的是十一次,第一次卖完的钱用去娶老婆,第二次是他睡了一个外面的女人,为了物质上补偿她而去卖血,第三次是为了替一乐(许三观老婆背着他和另外一个男的生的儿子)还债而卖血,第四次是闹饥荒,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而卖血,第五次是为了他的二儿子能在乡下过得好些并能早日回家,于是讨好二儿子的乡下队长而去卖血,第六次是为了大儿子和二儿子能在乡下过得好些并能早日被调回家而去卖血,剩下那五次是为了给一乐治病,从家一直卖到上海,期间差点把命卖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儿子的病也治好了。读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了许三观那一年代,感受着那一代人的善良淳朴,在我看来,许三观是真男人,虽然他犯过生活错误,但他还是个真男人,与犯不犯错误无关,是一个疼爱妻子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读完这本书,我也对男人好色不奇怪了,本性,男女有别吧。回顾许三观的一生,遇到了好多事,他在不断成长,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可爱老头,期间有许多地方感动着我,也从中读出了些许道理,刚开始时我觉得许三观和许玉兰之间没有爱情,因为他们没有经过恋爱就直接结了婚,后来我慢慢地发现他们之间是深爱着彼此的,他们之间的感情在结婚以后就慢慢的变成了亲情,也许在他们那一代人的思想观念里,明媒正娶且上了床之后,在自己心里对方就是自己的男人或是女人,已从心里接纳了对方,也就无所谓 所谓的爱情,直接变成了亲情,事实证明,他们之间是真爱,当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时,所有人包括她的儿子们都嫌弃她,觉得她丢人,只有许三观理解她,不认为她是妓女,不被外界干扰,不嫌弃不抛弃,继续爱着她,每天到街上给她送饭,在碗底偷偷藏着红烧肉,哎呀,感动啊,不愧是小说,而当许三观老了,因为不能卖血而在街上哭时,三个儿子都嫌他丢人,也只有他老婆不这样想,反而心疼他维护他,训斥完儿子就带许三观去了饭店,给他吃他想吃的猪肝和黄酒。我想这就是真爱吧,夫妻之间的爱和情侣之间的爱是不一样的,想想我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以前总觉得他们之间没有爱情,总是拌嘴吵架,有时还会冷战,有时问问我妈爱不爱我爸,我妈总是说,不爱,爱他做什了。现在想想真不是这样的,他们之间已经是亲情了,我妈是骗我的,他们爱着彼此,想想以前我不太理解他们之间的一些事,现在理解了,一切都因为爱,源于爱,也因爱而结束,爱也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爱就体现在日常的点点滴滴中,一句唠叨、一份理解、一份关爱、一个鸡爪、一粥一饭等等这些都有爱的痕迹,而真正陪伴你一生最爱你的人也是伴侣,当你处于困境遭受非议被人嫌弃时,除了你的父母也就只有ta最关心你为你着急,而许多人结婚有了孩子以后就把重心都转移到了孩子身上,尤其是女性,而忽略了与另一半的感情也需像恋爱时那样需要被滋润需要被呵护,这样夫妻间的感情才会越来越好,维持得更长久。另外,许三观与一乐之间的父子情让我明白,人是可以被真情所打动的,许三观刚开始因为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不把他当自己的亲儿子看待,其实这只是表面的,他内心还是最疼一乐的,只是他当了乌龟咽不下那口气才那样,后来一乐被许三观感动了,内心真正接受并只承认许三观是自己亲爹,并且对待许三观比另外两个亲儿子都孝顺,而许三观后来也被一乐感动了而不再介意一乐不是他儿子这一事实。从中我明白了,亲生不亲生不是最重要的,对你好不好 孝顺不孝顺才是最重要的,一个对你比亲儿女对你都孝顺的儿子或是女儿,你还要在意ta是不是亲生的吗?遇到这样孝顺的孩子不要是傻瓜,如果既不是亲生的也不孝顺那就另当别论了。此外,还有一些,比如李小勇是睡过许三观老婆的人,平时也有些过节,许三观和李小勇算是敌人,但当李小勇快死的时候,为了救他的命,许三观不记前嫌劝一乐到李小勇家烟囱上喊魂,事实证明,他的做法是明智的,不仅因为这件事他彻底接受了一乐,而且当一乐生病无医药费时,许三观四处借钱,借来的钱也只有李小勇家借给的钱最多。从中我明白了,正确的善良总是好的正确的,好人最终会有好报,做事不能太绝,要给自己留条后路,当别人处于困难时尽量帮助ta,即使是自己的敌人,如果ta主动求你帮忙,你也要尽量帮助ta,因为一个人只有在走投无路时才会克服心里障碍去求自己的敌人,你帮助了ta,不仅失去了一个敌人还多了一个朋友,而且人都会有困难的时候,你当时的善举会得到善报,ta们就是帮助你脱困的人。还有就是一乐伤人的事,具体情节就不说了,总之遇事时,明知改变不了,那就顺其自然吧,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东山再起,而且人只有在逼上绝路时才会用那些想出的但又不想用的办法,最终还是会逢凶化吉的。还许多事,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看了许三观的一生,我又想到了生活中人的一生,放远看,生命历程都差不多,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放近看,不同的人生活里的各种细节不同,所失所得也不同,人生都把握在自己手里,努力加油吧!

  • 地球的故事
    Q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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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充满苦难,苦难里也会有温情,但需要发现的眼睛。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让人读着很真实的小说。但“真实”不一定是真实发生的事,而是它所要表达的东西很真实。 这本书不能剧透,剧透就没意思了。(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简单来说它以主人公成长时间顺序来记录人间真实——重复苦难重复卖血。在一次次重复中升华卖血的意义,先因为好奇发现卖血简直是摇钱树,然后用卖血解决生活问题,接着解决现实困境,再接着就是卖命(下定决心要6次卖血等于是卖命)救“子”——妻子与别人生的孩子。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对于主人公许三观来说,卖血就是终极办法。我想,每个人面对困境都会有自己的“终极办法”,但不一定会被社会认可,甚至也难过自己这一关。我们需要考量一下自己的终极办法。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再一次拷问自己什么是最重要的,我又可以为之付出什么,我能做到什么程度,面对绝境我是选择问心无愧还是做个“人口中人”,又或者在其中寻求一个夹缝? 一本好的小说,它让你看到众生,看到自己,然后让自己多活一世。

  • 地球的故事
    🐬专属&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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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一个又一个难关,我都记不清他这一生到底卖了多少次血,反正得有十多次了吧,等他老了没人要他的血了,他的内心崩溃了,只不过想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下)。

  • 地球的故事
    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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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可以看作是《活着》的姊妹篇,《活着》中是通过一个又一个死亡的故事来讲述活着的意义,这本书中是通过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故事来讲述活着的意义,但是这本书相对于《活着》来说没有那么的悲情与压抑。 血是一个人的生命之本,卖血的本质是什么?是拿命在赚钱生活,许三观为给一乐看病一路卖血去上海,中途有一次在卖血后差点连命都没了,不到迫不得已谁会这样做?还有一点,即使是你想拿命赚钱,也不容易,还要过李血头那一关,如果没有给李血头好处很大可能想卖血都卖不了,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讽刺什么就不说了。 除了李血头之外还有一个二乐的生产队长,这个人虽然只露了一次面,但其丑恶的嘴脸却暴露无异,许三观二乐能分配个好的工作而招待他,但一家人早就没饱饭吃了拿什么去招待他?还是只能去卖血,更过分的是这家伙在吃饭时不断的逼迫许三观喝酒,差点没把许三观的命喝没了,临走还不忘说一句下次还来,这不是和李血头一类货色嘛! 除了悲情和压抑,余华在这本书中还添加了一些幽默的元素,其中有几个场景真是让人觉得难过又搞笑。比如一家人连续吃不饱饭,许三观告诉三个儿子吃完饭不能在外面喊叫,说话时要轻声细气的,另外吃完饭还要上床上去躺着不能动,不然饿的快。还有一次一家人总是吃玉米糊,大家都想吃点肉,有天晚上许三观就躺在床上问几个儿子想吃什么菜,他用嘴巴来炒菜,然后嘴巴一阵忙碌做了红烧肉出来,结果大家各自在吃的时候却因为其他人吞口水的事而互相告状,那段描写真的非常搞笑。这些幽默元素的加入,让这本书多了一些活泼,从而也让这些幽默元素和悲情成份形成了激烈的碰撞,让人在发笑之余也可以引起更多思考。 如果说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的话,我认为二号人物应该是一乐,对于一乐我有种莫名的敬佩。前期他因为身世的问题没少挨许三观的骂,但他却总是不生气,还认许三观是自己的亲爹。直到许三观说要带一家人去吃面条但却独独不让他去的时候,他生气并离家出走,但后面碰了壁后又回到家中,也从这里开始许三观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如果一乐真的是何晓勇的私生子,那一乐无疑是非常可怜的,因为两个爹都不认他为儿子;如果一乐是许三观的亲儿子,那一乐其实更可怜,一直在被当作私生子对待,但从一乐的身上我们看出他的乐观、坚强的精神,还有就是善良的本质。 小说是一个载体,每一本小说的背后都有其创作的发端,也承载着作者想间接表达的思想,本书通过许三观不屈服于生活而通过卖血坚强活着之外,这背后应该还有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在《活着》那本书中其实也可以隐约看到,只是作者没办法很明显的表达出来,是什么造成许三观生活穷苦、为了吃饱饭、为了看病总是卖血?这背后的根源是什么?这可能才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地方。 生活是美好的,但是我们永远也不能忘记前人的苦难,这些苦难就是前人留给我们的一笔财富,希望我们能善用这些财富,也能传承好这些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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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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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部时代的血泪史,更是一部家庭的温情剧。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在读罢《活着》的多年后,才下定决心阅读的一本书。原因是我有位朋友的爷爷曾经也是依靠卖血过活,不过他与许三观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卖血纯粹是为了自己,为了满足不顾家庭如何贫苦也要喝得不省人事的自己。所以当我看到这个书名时,不免还是能幻想出那些几同傀儡的卖血者挥霍身体沦为血奴的画面。 谈及余华,从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是未来最为接近大师的作家。他的作品中没有什么晦涩深奥的东西,甚至找不到类似插叙或倒叙这样基本的写作手法。读余华的作品,我们可以不用顾虑作者属于什么主义、哪个派别;也不用考虑作者究竟运用了哪些高超的技法;更不用忧虑反复阅读依然领会不了作品的内涵与思想。他的文字流露出的便是最纯真细腻的情感,作品传达出的是一种直抵心灵深处的力量。于我而言,读余华的书是一次震撼心灵的旅程,因为他笔下的人物实在太过真实,真实到会让我认为书中的故事都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事件。并且读余华的小说,仿佛是从上帝视角俯察另一个人的一生,但又好像不是别人的一生,而是自己的,不管故事中的人物有着怎样曲折离奇的经历,有着怎么不同寻常的过往,我仿佛都能从故事中读出自己来。我相信喜爱余华的读者正是由于陷入到这种近乎现实的虚幻旋涡中不能自己,才会对其作品深深迷恋。这也难怪李健会说自己在读余华的作品时,读一次哭一次,最后完全沉浸在作者写作的情绪里。 《许三观卖血记》围绕着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向我们缓缓展开了那个时代小人物生活中的各种琐碎事情,这些事情或掺杂着愚昧、或夹杂着柔情。余华以“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作品为我们展现的是一个男人应该具有的责任与担当,可他的人生际遇又何尝不是一种面对虚妄人生的无奈呢。 纵观许三观的一生,他总共卖过12次血,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转折点。 第一次卖血,许三观是和阿方、根龙一起去的,其目的是为了娶许玉兰,我们可以从他这次卖血的过程中领略到那个年代人们的愚昧无知。 第二次卖血,许三观是为了给被一乐打破头的方铁匠的儿子赔偿而选择卖血的,从这次卖血中,我们可以看到许三观的重情重义,以及当时社会的贫穷和人民内心的麻木。 第三次卖血,是出于对许玉兰的报复,许三观在看望摔断腿的林芬芳时,将她给睡了,事后又自觉有所亏欠,因此决定卖血来给林芬芳买补品。 第四次卖血,是在人民公社化以后,三年自然灾害使得这个本不富裕的家连续喝了57的稀粥,许三观为了让家人吃顿热气腾腾的面条而选择去卖血。也正是这一次,他才解开了心中积郁已久的心结。 第五次卖血,是为了让一乐在乡下过得好些,逢年过节的时候给队长送点东西,以便能让他早点回城。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也正是这次卖血让他看到了根龙因为卖血而死的惨状,这是他内心第一次因为卖血而感到害怕,他害怕自己的结局也会同阿方或根龙那样。 第七到十一次卖血,是为了给得了肺炎的一乐治病,许三观竟然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卖了五次血,当他因为频繁卖血而身体不支时,卖血挣的钱却又用来支付了输血的医药费。 第十二次卖血,血头嫌弃他太老了,嘲笑他的血只能给木匠去当油漆。许三观之前数次卖血都是生活所迫,最后一次为自己而卖,却被人拒绝了。卖血早已被他看作是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是生活得以延续的有力的武器。卖血不仅早已融入进了自己的生活,更是对自己存在价值的一种肯定。之前的他是家里的支柱,这个家是靠他卖血撑起来的,他用自己的血帮助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最后卖血被拒,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内心感到崩溃,万一以后家里再有困难该怎么办呢?因而他难受的并非是血头对他的嘲弄,而是他意识到了他已经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看到最后,我一度以为许三观会因为频繁卖血而死,但却没想到收获了一个完满的结局。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也许,生活在和平富庶,经济腾飞时代的我们很难切身体会到许三观因为生活所迫而感到的那种悲壮与挣扎。我们同样很难想象为了活命,人究竟可以爆发出多大的能量,做出多大的牺牲。那些身处穷困乡下的人们,他们的行为是最能体现人性的。即便生活如此困苦,我们依然能从书中的人物身上感受到人物的温热。 不过文章中有一点貌似说不通,既然乡下农村将卖血看作证明自己身体健康的一种认可,而且卖血又能获得巨大财富,想必卖血之人必不会少,可为何血价却始终能保持如此高的价格呢?并且从许三观未娶许玉兰之前,血价就是35元,到后来一乐病重已时隔多年,血价竟然还是35元。不过这也并非什么大问题,姑且算作题外话。 《许三观卖血记》让我们看到中国父母骨子里对孩子的关爱和付出是多么令人动容、悲悯的啊。一乐原本是许三观最喜爱的儿子,可当他发现一乐其实是何小勇的儿子时,他的内心世界变得极度复杂,很长一段时间都生活在一乐并非自己亲生儿子的阴影之中。可许三观有着不同常人的地方,他是个口硬心软的人,在他身上我们不难看出一种极为高贵的崇高品格。比如许三观对一乐说:“就算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我骂你,打你,你饿了我还是要买面给你吃。”再比如一乐点点头,把钱收了起来,许三观继续说:“这钱不要乱花,要节省着用。觉得人累了,不想吃东西了,就花这钱去买些好吃的,补补身体。还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两盒烟,买一瓶酒,去送给你们的生产队长,到时候就能让你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知道吗?这钱不要乱花,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而书中最令我感动的片段,更是让我感到许三观这个平凡的底层人物身上闪耀的人性光辉。当何小勇惨遭横祸,他的妻子乞求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一乐却不为所动时。是许三观不计前嫌的让一乐前去救人。他说:“一乐,你跟着你妈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而一乐在屋顶上哭着说自己的父亲只有许三观一个,而许三观在房下安慰一乐并告诉他,他就是自己的亲儿子那一幕,我相信足以让读者们看的涕泗横流。许三观如此疼爱一乐,却别无所求,他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到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 小说在表达人物辛酸苦涩的经历时,还不忘诙谐一把。比如许三观在发现许玉兰与何小勇不可告人的秘密后,许三观是何如用趾高气扬、颐指气使的态度表达着自己的不满。但当许三观与林芬芳的事被揭出来后,便换作许玉兰开始神气了,她经常穿上精纺的线衣,手里放一把瓜子,在邻居的家中进进出出,嗑着瓜子与别人聊天,一聊就是两三个小时。而许三观却在家里满头大汗地煮饭炒菜,邻居经常走进去看许三观做饭,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模样就要笑,他们会说:“许三观,你在做饭?”许三观就说:“没办法,我女人抓住我把柄啦。这叫风流一时,吃苦一世。”诸如此类的片段实在不胜枚举。 书中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爱情故事也非常值得我们探讨,或许有很多读者并没从字里行间看到有关爱情的字眼。毕竟许玉兰爱哭爱闹,婚前与何小勇不清不楚;许三观则脾气暴躁,婚后出轨林芬芳。这对夫妻怎么看都叫人看不出般配来,因此我们的确很难从二人身上找到多少浪漫的情愫。可我却认为最浪漫的爱情莫过于此,“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两个人途经风雨,不离不弃,相守相依,默默的随着时间一起变老。其实他们在一起的过程非常草率,许三观只用了八毛三分钱请许玉兰吃零食,并许诺“岳父”孩子将来可以跟女方姓,就将这位深恋何小勇的油条西施娶了过来。许玉兰原本非常不情愿,她用哭闹来宣泄自己的情绪,可事实上,这或许是老天爷带给她一生中最大的幸运了。婚后的生活虽然闹剧不断,却也算是平淡温馨。直到文革的到来,才让这对夫妻找回了久违的温暖和动人的温情。当许玉兰遭人诬陷,接受批斗的时候,只有许三观日复一日的送饭给她吃,许三观甚至不顾违反规定可能遭受的责罚,偷偷将肉藏在饭底下,并且他还在许玉兰吃饭的时候为她站岗放哨。就在一乐、二乐质疑母亲的时候,许三观还充满耐心的为许玉兰进行辩解,证明他们的妈妈是被人陷害的,许三观的良苦用心深深感动了许玉兰。在结尾处,许玉兰听到三个儿子竟然职责父亲的卖血行为时,她指着他们大骂起来:“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这种平凡的生活,或许没有让你看到所谓的爱情,但这才是真实的婚姻生活!两个人为了家付出全部,不论何时心里总有另外的那个人。我觉得两人之间的爱情生活便是如此,我们并非是受到爱的驱动而去做出某种行为,而是因为对方的某些行为,在两人回首时,才惊奇发现,哦,原来那就是爱情。在成功度过这段艰难时光之后,夫妻二人便开始相互扶持,用相濡以沫的真情帮助家庭度过了等待着他们的一个个难关,也正是凭借这种能经受岁月的考验,时间的冲刷,却始终散发恒久迷香的爱情才致使两人能从艰苦的岁月中勇敢的活下去。 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没有一个多余的词语,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民间故事:一个中国家庭忍受贫穷、饥荒以及随后的文化大革命……这听起来似乎很严峻,或者很糟糕,但余华令人惊悚而滑稽的风格使小说避免了感伤主义的情调……小说看似普通,却结构巧妙、文字优美,让人难以拒绝,令读者一唱三叹、回味无穷。”我觉得这个评价说的极为妥切。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阴云,他能用柔情细腻的笔触化解读者坠入痛楚绝境时的不安,他能让我们对他笔下的各种人物升起强烈的伤怀之情,他能用不露声色的言辞倾吐时代的悲鸣。余华曾坦言: “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他正是运用这种奇异、怪诞的写作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并不完美的人生图景,但是却有趣而熟悉。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以为贵客,是为了赎回抵押了的物件,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王安忆在评价《许三观卖血记》时说到:“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许三观可谓是那个时代中极其平凡的一个人,可就是这样一个底层人物,在面对时代的惊涛骇浪时却能为家庭作出无比巨大的牺牲,他不顾被人检举的危险,不畏舆论的压力,始终都对徐玉兰保持着一颗忠贞不二的心,像他这样的一个在乎脸面的“俗人”,纲常伦理本应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可他却为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一乐,而选择放下了他男人的尊严,违背了这个世俗常理,他不顾一切的挽救自己的孩子,挽救这个风雨飘摇的家。他无知却又极具韧性,他自私却又无比包容,他狭隘却又善良至极,他无时无刻不将家庭和生活中的责任一人扛在肩上。或许许三观在任何时代都只能是一名无关紧要的小角色,但他对生命的仁慈,对宽容的柔情却使这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同样闪耀着傲人的光彩。我想,余华就是想展现给我们这样一个平凡却又伟大的男性角色,他的一生或许可以过得毫无光彩,甚至可能毫无作为的了此一生,可他对家庭付出的那些难以想象的心血却足以让我们感到由衷钦佩。在此借用一个书友对许三观的评价“此非利己,乃是问善。” 生活带给世人的绝不是平等,而是对待不平等的不同心态。有些人生来便锦衣玉食,鲜车怒马,可却终日抱怨生活无趣,自甘堕落;有些人生来就苦难缠身,只能依靠顽强的生命力从乌云密布的人生中搏出一丝曙光。饱尝人生艰苦的许三观在一次次与命运抗争的过程中,赌上的都是自己的生命。像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即便粉身碎骨冲进时代的洪流之中,又能激起多大的浪花呢?也许这便是个人的悲剧。 书中有一点其实颇为值得探讨,那就是余华并未言明一乐到底是不是何小勇的孩子。可不止书中的人物,就连我们也好像默认了这个事实。之所以会有此舆论,是因为街坊口口相传说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再随着邻居们的以讹传讹,本就在意面子的老实人许三观不得不信以为真。而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有何尝不是这样呢,很多人深深痴迷于涉足他人的生活,这些“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往往会引导舆论的浪潮,把控风评的方向。他们的力量极具摧毁性,往往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沉痛的影响。拔叔主演的电影《狩猎》向我们展现的也正是这种令人胆寒的众口铄金、三人成虎的舆论威力。也许这便是社会的悲凉。 透过一本《许三观卖血记》,我们能清晰地看到在那个贫苦的时代,无知的人们究竟是怎样的愚蠢。“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在卖血之前,在拼命地喝水,一直喝到肚子又胀又疼,这样就可以将身上的血冲淡,血自然也就多了。”或许,那个时代人们思想中透露出来的愚昧会让身为读者的我们感到哭笑不得,可假若我们生活在那个时代,难道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谬论不会让我们感到不寒而栗么?除此之外,血对于中国人而言具有着非凡的意义,它寓意着中华民族的传承,代表着炎黄子孙的骨气,除非走投无路,万不得已,否则这种行为是绝不能被原谅的。这一点,正如许玉兰所说的那样,“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啦。”可我们看到,阿方因为没钱盖房子而卖血,根龙因为没钱娶媳妇而卖血,而许三观的屡次卖血全是为了挽救自己的家庭。我们不难看出对于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而言,活着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即便如此,文革时期的大字报还是能让这种悲苦不堪的生活雪上加霜,不管你是否有罪,只要有人举报了你,你就得背上那些莫虽有的罪名,许玉兰就是这样一个受害者。文革时期,她被仇人诬陷为妓女而惨遭批判。白天她不但要站街示众,晚上还要在家里被丈夫和儿子轮番批斗。一乐,二乐嫌丢人都不愿给母亲送饭,母子因此疏离。文革对她的打击不仅是肉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由此联想到文革时期批斗老舍先生,致使其家人与他断绝关系,不甘屈辱的他选择自沉太平湖中。也许这便是时代的悲哀。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想说的还有很多,限于字数上限的缘故就不再谈了。 最后,还想再说一句:“老板,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哦对了,酒要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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