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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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

  • 法医学(第2版)
    巴斯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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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花了很长时间才将其读完。大部分都是精彩的。当然,因为该著作其中也有部分是后人收集,立意有些与中心思想并不符合,有的立论生硬。不过瑕不掩瑜,经典毕竟是经典,不妨碍该书的主题思想被人所认同。

  • 法医学(第2版)
    无声的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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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电子版的有漏字,微信读书在排版校对上再严谨细致一些!不要误了读者!

  • 法医学(第2版)
    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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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越时代的人生智慧,宏大的世界观,平等自由的精神,以及对生死的淡然,都藏在一个个寓言故事里

  • 法医学(第2版)
    文稳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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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庄子,是一种享受。庄子是率真的,洒脱的。他总是从总体的大道上观察天地万物,站在历史长河的角度看待生命,所以处处展现一种超脱感。他热爱天地万物,热爱生命,热爱自由,所以活得通透;又洞察自然与人世真相,所以活得率真。

  • 法医学(第2版)
    qingling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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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版本不是全的,电子版有些翻译校对出错,然而注释翻译很全,对于初步了解庄子来说不错。

  • 法医学(第2版)
    鹏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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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大智的人显得很广博,从容自得,有点小聪明的人则明察细别,锱铢必较。

  • 法医学(第2版)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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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的思想核心就是遵循人的天性,通篇批评孔子的智巧善辩之学说,认为是粉饰帝王之脂粉,蛊惑百姓心性,以言辞获取功名是可耻的。同时也批判了尧舜禹等帝王的治国失败之处,包括对他们真实形象,以及他们不合于德的一些行为的揭露。 庄子所言的天性,或者自然之性,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进一步解读,认为不应该对百姓巧立各种名目,蛊惑他们去追名逐利,进而扰乱社会秩序,认为社会动乱就是因为追名逐利所致。 其核心思想则是,不应因外物而损伤内在天性,这样才能合于大道。

  • 法医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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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的本真在于人的精神。庄子追求绝对自由的精神境界,主张超越现实,摆脱一切世俗牵累,摒弃功名利禄,逍遥于“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世界。这种超凡入圣的人格理想,包括了耻于与统治者同流合污的积极心态。鲁迅赞扬《庄子》的文字“其文则汪洋辟阖,仪态万方”。庄子散文的独到之处,便是它跳出了先秦语录体散文与论辩体散文的束缚,不仅以说理为目的,还创造了一种优美飘逸的文学风格,使其散文的文学性甚至超越了哲理性,给人享受感。

  • 法医学(第2版)
    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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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周其人生活在战国中期,这是一个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庄周一生贫困,志向高洁,特立独行,从不刻意标榜自己,他“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他不愿出仕,远离权贵,因而当世的“王公大人不能器之”。庄子始终保持着对富贵与权力的超脱,坚守一份淡泊。 庄周其文《庄子》思想十分复杂。当前,关于其文本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尤其需要新材料的印证。由于内、外、杂篇的作者不尽相同,因而给《庄子》的解读增添了难度。但整体来看,司马迁的概括还是比较准确的:“庄子散道德放论,要亦归之自然。” 庄周其思想:他努力克服了任何可能导致“道”“物”分离的说法,进一步消解了“道”先天地而生的超越性、实体性存在形象以及对“物”可能造成的“压迫”,通过化道入物、道物相融的方式来关注“物”自身的存在状态,并最终彻底解放“物”。“物”是自然的,作为万物之一的人也是自然的,人的自然存在也就是自由地存在。 庄周的哲学是关于个体自由的哲学,要理解这种自由哲学,首先应当理解他的宇宙观。他认为构成宇宙万物最本质的是“气”,他提出了“通天下一气”的命题。其次,庄周认为人首先是作为生物体而存在,但人之所以为人,主要是因为这个生物体中有“真宰”“真君”,表现为人的内在德行、真性。 庄周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论题就是如何处理“我”与“物”关系。“我”与“物”的关系表现为两个维度:第一是“我”与天地万物的关系,第二是“我”与肉身的关系。 第一个维度涉及人如何保全自身德行,保持精神独立,由此他提出“吾丧我”“全德”“贵真”,养护生命的真正主人。庄子始终对异化保持着一份警惕,他认为人的精神不能被“物”奴役,而应保持独立与超然,因此他尖锐地批判了各种“丧己于物,失性于俗”的现象,这一思想在《齐物论》《养生主》《德充符》等篇中都有深刻的探讨。 第二个维度涉及如何看待生死夭寿,由此他提出“死生一体”,即“齐生死”。既然一切“物”都处在变化之中,那么作为生命体的人也必然要参与变化,因此人的生死本质上就是“物”的存在形态的转化而已,所以庄子说:“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这一思想在《大宗师》《知北游》《天地》等篇中有深入探讨。 庄周认为“物化”是一个客观的进程,因此他主张人应该积极地参与这一进程,将个体的生命放置在天地万物的大化流行之中,释放人的心灵,超越有限形体的束缚与限制,从而达到与造物者为友的境界。“物化”观念集中体现了庄子深刻的理性精神和对天地万物本性的尊重,其中蕴含着一种客观的科学精神。如果将“我”拓展为“人”这一类主体,将“物”扩充为“天”这一万物总称,那么庄周的“物我之辩”就逻辑地上升到“天人之辩”。 因此,庄周主张“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即不要以人为去破坏天然,不要用人的智巧去改变命理。但这种意义上的天人之辩仍然停留在天人相对的层次,人不得不顺从于天地万物之性,所以人并不自由。这就必须进一步理解“天”的第二层含义,即与“道”相通,指人的精神所达到的境界。庄周的天人之辩是由第一层次的“天人对立”走向第二层次的“天人合一”,从而进入“道”的境界,也就是“天”的境界。突破天人对立达到天人合一的途径就是“无为”。 他的天人合一有两个不同的层次。第一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天与人的区分首先源于人的认知心,然而认知者与认知对象都是不确定的,因此天人之分也就是相对的,《齐物论》《大宗师》《秋水》等篇对此有深入的探讨。庄子主张“以道观之”或“照之于天”,这样就能摆脱儒墨纷争,让事物的本性真实地呈现,人也就能在与物的交融之中达到本真的认知。第二是存在论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天与人共同处在一个整体的世界之中,“天”与“人”是根源性的一体,无法分开,故庄子说:“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天人始终是一体的,与人为徒只能导致天人对立,与天为徒就能最终突破天人相分,让人的心灵去官天地,府万物,从而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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