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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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

  • 此生未完成
    采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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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读了两章。急于表达对译者的感激。这本翻译的比微信读书上黑皮的那本好太多了。

  • 此生未完成
    郭相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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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与政体和自由的关系。 所谓政体,就是由多少人来掌握国家最高统治权。 1.君主政体:一人统治。 2.贵族政体:少数人统治。 3.共和政体:多数人统治。 “权力归谁享有”并不重要,“统治者怎样运用手中的权力”才最为关键。当时实行三权分治的英国和中央集权的法国是君主制的两个典型代表,应该把君主制度进一步划分为:君主体制和专制体制。于是,孟德斯鸠把政体划分为: 1.共和政体:依靠美德,要求的美德就是爱国家甚于爱自己,追求公共利益甚于追求个人利益,但这个美德是反人性的,必须通过教育和理发来培养和塑造。 2.君主政体:依靠荣誉,比较适合幅员适中的国家,需要建立一种等级制以及与之相伴的资源分配原则,要能够给底层人士以更多的上升通道,利用荣誉吸引他们奋斗。 3.专制政体:依靠恐惧,一般存在于幅员辽阔的国家,清帝国是典型的代表,法国也是。 一旦失去特定的精神,这个政体也就不复存在。 法的精神:法律制度应当同它的整体形式相适应,以保证它赖以存续的精神原则不至于变质。 1.民法与政体的关系:君主政体最重要的精神是荣誉以及与之相伴的等级制度,因此,法律为了维护等级制的存在,必然要针对不同性质的财产制定不同的法律规则,法律当然就得复杂。 2.刑法与政体的关系:君主政体中,因为重视荣誉,只需要剥夺荣誉,就能起到和刑罚一样的效果。但在专制政体中,刑罚就必须比日常恐惧更加严厉,才能起到震慑效果。但是一味追求严刑峻法,也会产生边际递减效应,结果反而是治安越来越糟,陷入恶性循环。 3.民风与政体的关系:奢侈永远与财富不均是成正比的,在君主政体下,富人的挥霍程度和财富不均的程度成正比,否则上流社会就无法形成巨大吸引力。 相比上述三种政体,英国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制才是真正理想的政体。每种政体中的三权关系决定着政治自由实现的程度:专制政府三权议题;两种权力合二为一则是君主或共和政体;只有三权分立,才是自由政体。 二、法与气候和土壤的关系。 1.地理环境决定了一个民族的个体性格、风俗习惯和法律制度: (1)气候对个体性格的影响:生活在炎热天气地区的人心身比较萎靡,会使身体完全丧失力量,勇气被大大削弱,比较能忍受被奴役的生活。 (2)气候对风俗的影响:正是因为印度所处的热带气候让人们精神萎靡,所以会相信静止和虚无是万物的本质,容易产生佛教教义。热带只能喂养少量牲口,缺乏耕畜,牛的繁殖能力很弱,而且容易得病,必须用宗教戒律加以保护。 (3)气候对制度的影响:自由民族都接近南北极,专制国家往往靠近赤道。热带民族源于个体生理原因的怯懦,安于被奴役;寒带民族的勇敢更能维护自身的自由。 土壤性质对法律制度和历史也会有所影响:法国南部和意大利靠近地中海,夏天气候干旱,只能浅耕,用轻巧的百步犁,用节省体力的正方形耕作方式,形成正方形的庄园和农田。德国夏天雨水丰富,要求深耕,用带轮子的重犁,经常调头太费劲,就形成了狭长的农田和庄园。 罗马帝国土地松软,适宜农耕;初期日耳曼地区都是森林,需要抢劫为生。德国采取深耕技术以后,农业产出比意大利法国大得多,经济地位由此发生了变化。而且由于制作重犁的需要,铁器技术也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变成了后来发展为工业强国的一个基础条件。 一个民族的立法者应该根据地理环境的不同制定本国的法律: 2.立法者要尊重当地的条件,因地制宜制定习俗、戒律和法律,不要强行改变。法国人比较虚荣,喜欢奢华,但恰恰因此学会了要比其他人更加勤奋,这种民族精神无需改正,因为有助于产生对于劳动和贸易的动力。 3.立法者要努力减少气候的负面影响:气候越是让人逃避劳动,宗教和法律就越要鼓励劳动。 一个民族的命运取决于气候、宗教、法律、先例、风俗和习惯等七个因素的相互关系,气候只是其中之一,其他六种都是可以通过人为努力改变的非物质因素。一个民族越开化,非气候因素的影响就越大。 三、法与经济和宗教的关系。 1.商业贸易是最能适合和最能促进自由政体的因素:在贸易中频繁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群,体验世界的多样性和自己存在的理由,培养出更为宽容的心态。 一个重视商业的民族,宁愿牺牲政治和宗教的利益,也要维护与世界各地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务实的荷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重视商业的社会会更加追求自由:尽管商业范围会带来很多弊端,但有助于形成自由政体所需要的思想土壤,商业是专制国家实现自由的唯一途径。 自然条件和商业贸易这些物质因素在塑造自由政体方面的作用,要远远大于宗教这种精神因素的作用。 3.宗教应该与政体相适应:天主教适合君主政体;新教适合共和政体;伊斯兰教适合东方国家的专制政体。 欧洲南北形成了不同的宗教形式,根本原因在于气候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南方气候炎热,精神慵懒,不太崇尚独立和自由精神;北方天气寒冷,思维活跃,崇尚独立和自由,适合领袖地位不那么突出的新教。宗教天然就具有多样性,任何一种宗教都不是唯一正确的真理,不同宗教流派之间应当彼此宽容,而不是相互迫害。 孟德斯鸠是一位自由神论者:一方面承认上帝的存在,另一方面又认为上帝存在的意义仅仅在于创造世界,不会对世界进行干预,任由世界按照自身的规律自行发展。他虽然是天主教徒,但不盲目相信天主教教义,宗教本身好坏与否并不重要,关键看他处在什么样的政体之中。 在专制政体中,宗教能遏制专制主义,是一种必要的恶,非常重要;在自由政体中,宗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宗教的好坏要以是否能给生活在尘世中的人们带来现实的好处加以评价,而不是虚无缥缈的来世幸福。宗教本身不是目的,就没有理由只尊奉一种宗教信仰,只要能够实现最终的目标,信奉哪种宗教无关紧要,哪怕是虚伪的宗教也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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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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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前人的智慧是伟大的,在哲学的世界里,可以说,当代所有人的思想在前人的言行中可以找到蛛丝马迹,而本书涉及的有关法的一切,我们现在的制度不是映衬着吗

  • 此生未完成
    叶远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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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很丰富,从法发展历史,探究自然法、公民法、政治法以及宗教法。法形成的社会环境及制度,法与经济关系。有广博的历史文化素材,更有深刻的法哲学思考。值得反复研读,后续继续再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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