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称与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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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

  • 对称与不对称
    喃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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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与黑》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者、“现代小说之父”司汤达经典传世名作。 故事是关于野心家少年于连的冲锋之路,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连空气都在渲染荣光的气息,于连也在向往着枪炮中美妙的梦境。他有着英俊的相貌,他是个自尊强烈的人,他慕艾着美貌雪白的姑娘。 于连作为乡下木匠的儿子,在谢朗神甫那里学习拉丁文,后被其推荐到维里埃的市长德·雷纳先生家去当家庭教师。就这样,19岁的于连与年近三十的德·雷纳夫人相遇并相恋。 在巴黎的大贵族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时,于连聪慧过人,以及一丝不苟的做事能力,深受德·拉莫尔侯爵赏识。于连也在此期间,与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相恋,并使她怀孕。 就在于连即将当上骑兵中尉时,野心也将起飞的时候,德·拉莫尔侯爵收到德·雷纳夫人的指控信,于连是一个色诱贵妇来获得名利的无耻之徒。侯爵大怒之下,毁了于连的野心之路。于连疯狂地在教堂向德雷纳夫人开了两枪,随后他被判斩首,上了断头台。 于连在枪击德·雷纳夫人后,拒绝了一切脱罪的帮助,一心求死。然而,当他得知德·雷纳夫人还活着,竟然喜极而泣。 我读不懂这两段爱情,也读不懂于连最后对德•雷纳的感情究竟是救赎还是真爱。 都在说着于连的爱情,辜负一个忘记一个。我想我自己看到的于连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他为什么会如此这样?说到底,这个社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拿破仑遭遇滑铁卢之后,却有着对抗当时宗教的向心力。作为被父亲哥哥欺负的小男孩,不是野心在挣扎,早就泯然于众人了。于连也在宗教中努力着,他聪明善于伪装自己,但心里那点火焰,烤得他浑身疼痛,他还是选择了冒险吞噬着魔鬼的果实。 他也在尝试爱着这个世界,但是世界蔑视这平凡。 他努力争夺出人头地的机会,他利用爱情,他相信他手里的刀剑,和让人觉得无与伦比的智慧。他最大的弱点不是被揭发出了原型,而是在两个爱情的鱼缸里,对于钟情自己的鱼儿,选择了透明的玻璃。 红色是什么?是鲜血吗?是战争,黑色是什么?是宗教,是挣扎。在战争结束不远的地方,人们正在麻木的收拾战争的残局。 而阶级分化,是这本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于连终其一生都想要实现阶级跨越,在他看来,这样才算成功。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衡水中学一位学生慷慨激昂的演讲,他说读书才能进入更高的阶层。真是这样吗?这又和没有觉醒之前的于连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父母,包括我们这一代,终其一生,都很难实现所谓的阶级跨越,就算实现了,我们又是在追求什么? 无非自由,无非自我。我们在自由和枷锁中不断挣扎,只要还活在世间,内心的冲突不断,矛盾更不会停止。我们还有的,是一腔孤勇。 于连渴望爱情,渴望成就,渴望自由。不管身处当时的法国,还是在当今的社会,他并不孤单。千千万万的人正如于连一样,在内在与外在的矛盾中踽踽独行,在困惑中去探索,去体味人生的红与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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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试就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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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连和玛蒂尔德这对儿,磕双傲娇或者那种默契值大于心动值的羁绊类cp的朋友入股不亏!当然,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对家是官配。 临死前于连终于明确告诉读者他爱的是德雷纳夫人而不是玛蒂尔德。但玛蒂尔德至少还得到了他的人头。可怜的小于连,苦心钻营到最后还是什么都不配得到,包括爱情。 1、 无论从原因还是结果来看,玛蒂尔德不如德雷纳夫人,理所应当的,于连的爱属于德雷纳夫人。可是,对于小于连来说,爱情在生活中是占比很低的一件事——二十岁的青年,脑子里有多少对未来的憧憬!又哪能专心于爱情!——他要出人头地:一方面,他瞧不起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誓要把他们都踩在脚下;另一方面,他又渴望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上等人中,有人能理解他那些进步的新思想。离开德雷纳夫人之后,玛蒂尔德无疑就是二者矛盾的代表,于连向往的一切的集大成者。 2、 有种cp关系就像个筐,玛蒂尔德显然不满足于只在里面放爱情。一个十九世纪“志存高远”的女性,难免怀有的一大期待就是在这个筐里装进爱人缺失的过去与不可分离的未来、在暧昧迂回中沉淀出的默契与刻意营造的不可捉摸的神秘,是敌人、是伙伴、是夜晚偷偷思索的危险言论、是自我存在的象征。在提倡浪漫的时代,爱情早已成为烂大街的东西——好无聊,这一对对佳偶,只会客气,毫不高贵——所以当然要在这其中添加一些“别的”:其他情侣聊天气的时候,我们却在为拿破仑吵架。因为于连和玛蒂尔德都比别人更聪明也更骄傲,所以情人之外,他们都希望征服对方,做他生命中所以难以把握之物的总和。只是这场因臣服而起的争端,最后却成了绝对不能向对方臣服的理由。 3、 很多人《红与黑》读得云里雾里,我也读不懂,毕竟它刻画的是大革命时期短短几年就被杀光了的可怜的吉伦特派,此派在那会儿的艺术作品里出场寥寥。有种颜色,不属于革命者红色的鲜血或教会人员黑色的制服,既然它的名字叫红与黑,那么我就想当然地以为是不太红也不太黑,像小于连,又痛恨高贵,又沉迷高雅,结果最后什么也做不成。这种人,在哪个国家、哪个时代不是历史的炮灰呢?可是,这不代表他们就不坚定于自己的立场,更难能可贵的事,就算徒劳无功甚至冒着声名狼藉的风险,也绝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好在当代人能从大家对小于连的喜爱中得到一点点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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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忠建1895102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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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不公,权利的欲望,金钱的贪婪,阶级的对立,人心的险恶,时代的局限,于连的野心,女人的幻想……成为一个时代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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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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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又是一本浪费了我好多生命(时间)的一本所谓的“名著”,读的时候很沉闷,我是本着坚持到底的精神,硬着头皮把它给读完的。 读完了我感觉我也没学到啥,这本书也没给我带来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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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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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连的奋斗历程和情感经历及最后的失败结局令人唏嘘,世事如浮云,功名转头空。司汤达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成就了红与黑的伟大。好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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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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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看完不知如何评价的书。古人立功立德立言,而我也志破万卷书,阅百种人生。 于连是个戏剧人物,开始是个戏剧,慢慢过渡到悲剧。作者将权力、宗教、爱情、金钱影响下的人性描绘的精妙绝伦,不得不赞叹。 看完这本书,不得不让人感觉很畅快淋漓。于连,一个贫穷的乡下木匠的儿子,凭着智慧、报复和毅力,零距离地感受了权力、美貌、宗教的真实模样,二十二岁的生涯却经历了轮回多次也无法企及的人生。 “好的小说就像人生,只是缺少了无聊的部分”。于连的人生是浓缩的精彩的一生,没有任何光阴虚度,没有一字多余赘述。 如果人生精彩如此,假如被判无罪,那所有的以后都成了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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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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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汤达,真名马利-亨利·贝尔,19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心理描写大师”。他开创性地抛弃了描述性文字,减少人物间的对话,加重了人物心理活动的比重,使小说更具戏剧张力。司汤达作品中细腻的心理刻画奠定了现代心理小说的基石。作为现实主义先驱,司汤达启发了后来的左拉、福楼拜等人。 法国作家格拉克认为,《红与黑》是智力和情感的一次反抗,而司汤达正是通过于连来实践这双重反抗的。于连不甘于一辈子当农民,娶个女仆过小日子,他通过自身奋斗挤入上流社会,并得到贵族女性的垂青和爱慕,一时成为人生赢家,最终又落得一场空。司汤达借个体的境遇来投射19世纪30年代法国社会的风土人情。 核心内容 司汤达撰写《红与黑》的初衷,是想通过个体的际遇来精准地记录当时法国社会的现状:保守的波旁王朝遭遇新兴的资产阶级的挑战,社会矛盾激荡之下,最终以7月革命完成了历史的进步。小说中的于连终究无法和保守的法国社会抗衡,以悲剧收场,而《红与黑》则凭借犀利的刻画以及浪漫的英雄主义情怀为后世的艺术家带来了无数的灵感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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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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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连是一个可恨之人。 他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冷血残忍、懦弱悲观、阴险狡诈,为了前途不惜害人害己,而且还企图杀死世界上最爱他的女人。 可是,他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从小就没有得到多少温暖和亲情,看到的全是虚伪、利益、欺骗还有不可逾越的阶级。 他不甘于平凡,不愿过一辈子都不如人的生活,期望能大展宏图轰轰烈烈干一番事业,但却始终不能如愿。 他爱过两个女人,但对这两个女人他也利用殆尽。 直到生命的尽头,他才幡然醒悟:声名、利益、金钱、前途、荣誉、官职、人们的鲜花与掌声……那些通通都是身外之物,他曾经无比奢望,现在视如敝履。他发现自己原来不过要的是——和彼此心意相通的人,度过无人打扰的几天时光。几天,就已足够。之后即使是死亡,他也“充满勇气”。 牢里空气越来越浑浊,于连简直受不了。幸亏宣布行刑的那一天,阳光灿烂,万物生辉,于连勇气十足。在户外行走,他觉得是一种舒服的感受,犹如长时间航海归来的水手能够登陆散步一样。他心想:“一切都不错,我有的是勇气。” 人为什么一定要到无法后悔的时候,才来后悔呢? 因为人,就是只有面临死亡,才知道自己活没活着、活没活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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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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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并不是很喜欢于连,但我承认他以个人能力与整个阶级生存规则作斗争的勇敢,其行为更有着极其深刻的社会时代意义。他聪明、漂亮、有目标、有野心,他也卑劣、无耻、很敏感、很脆弱,他出身贫寒身处社会底层,看不起名门贵族,却又不断的通过自己的手段,成功混迹于上流社会。 这是一个特别矛盾的人物,他甚至能克制住所有的情欲,清楚知道并算计着往下的每一步。其中,他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博弈,很有意思,两个身份阶级完全不对等的人之间有了“爱情”,各有目的和心思,互有理想和激情,当然结局也是不可避免的悲剧,更加佐证了当时社会条件下,阶级规则的残酷性。为什么他在最后会发现自己最爱的只是德•雷纳夫人?因为那是他唯一真切得到的对等的爱,与身份无关,而他又是多么尊敬而且像儿子对母亲那样热爱德·雷纳夫人………有点荒唐,也有点疯狂,可这就是于连,尽管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但依然还保留了一点点初心的真挚。 于连,出身下层阶级,又有幸受到良好教育,他生不逢时,却勇于起来抗争。他无法撼动并摧毁整个阶级规则,所以他法无可恕,罪有应得。可他一定会被人们记住,他是那个时代最后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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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有所属之与主相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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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4日 星期四 祝福早安 天气晴朗 气温16℃ 司汤达《红与黑》 昨天晚上做公务员的考题,多次看到了文学常识里面的《红与黑》,而刚好昨天也翻到了这本书,再来重温一下美好。而每次看这书名就会想起关于我室友的段子,我室友叫虹羽,我们都是学文学的,都知道《红与黑》的存在,然后就把我室友说成“虹羽黑”,这还是很有意思的呢。 如果红色代表世界之路,黑色代表神学之路,我更倾向于黑色,虽然我很黑,但我活得秀美就够了,我得努力朝着天国一路狂奔。虽然奔向上帝的旅途并不是平坦的,但还是无比感恩,我还能存活到如今,那么就加油努力吧!终其一生去寻找上帝期待的自己。 摘录 第十四章 少女情怀 多少迷惘!多少个不眠之夜!天哪!难道我要如此自卑自贱?他本人一定会看不起我。可是,他走了,走了。 阿尔弗雷德·缪塞[1] 玛蒂尔德写这封信并非没有思想斗争。不管她最初是如何对于连产生兴趣的,反正这种兴趣很快便压倒了自她有知以来一直统治着她内心的骄傲。她从来都是骄矜而冷漠,现在却第一次为情颠倒。但尽管这种感情战胜了骄傲,却依然难以摆脱骄傲的习惯。两个月来的心理斗争和前所未有的感受可以说改变了她整个的思想。 玛蒂尔德认为幸福已经在望。这种前景对勇敢而又有过人智慧的人来说具有无所不能的威力,但仍必须与尊严和一切世俗的责任感作长期的斗争。一天,她清早七点便闯进母亲的房间,要求允许她到维尔基耶独自过一段日子。侯爵夫人根本不屑回答,只是劝她回去睡觉。这是她最后一次乖乖听话,遵从教导。 她并不大害怕犯错误和违反凯律、德·吕兹和克罗兹诺瓦之流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她认定这些人生来就不理解她。如果是购买马车或地产,她倒会询问他们的意见。她真正害怕的是于连对她不满意。 “他高人一等也许只是表面现象?” 她最恨没有个性,这是她对周围那班英俊少年惟一不满意的地方。他们越是觉得自己跟得上潮流,而对一切不合或未能紧跟潮流的事物冷嘲热讽,她便越看不起他们。 她心想:“他们勇敢,但仅此而已。再说,怎样的勇敢呢?勇于决斗,但决斗已不过是一种仪式,一切事先已经知道,甚至倒下时该说句什么话也考虑好了。躺在草地上,手按着胸口,宽宏大度地原谅对手,给美人留下临终遗言,而这美人往往只是无中生有,或者你死的那天,为了免人生疑,径自上舞会去了。 “他们可以刀光剑影地率领一队骑兵去冒险犯难,但是单人独骑,遇到意料不到而又确实使人毛骨悚然的危险时又会如何呢?” “唉!”她暗自想道,“只有亨利三世的宫廷才有这样出身高贵、性格突出的伟大人物!啊!要是于连曾经在雅纳克或者蒙孔图尔[2]服过役,我便不会再有怀疑了。在那叱咤风云的年月,法国人可不是孬种,争战之日几乎可以说不能有半点犹豫。 “他们的生命并非像埃及的木乃伊那样被禁锢在一成不变、万众相同的外壳之中。不错,”接着,她又说道,“那时候,晚上十一点,独自从卡特琳娜·德·梅迪契王后居住的苏瓦松府告辞出来,比今天到阿尔及尔[3]去闯荡更需要有真正的勇气。那时,人的一生就是一连串的冒险。现在,文明取代了冒险,一切都按部就班。如果思想不规范,讽刺挖苦就没个完。如果事情越了轨,一害怕,什么卑鄙的伎俩都能使出来。只要是因害怕而做出的荒唐事都可以原谅。真是个堕落而讨厌的时代。如果卜尼法斯·德·拉摩尔从墓中探出他被割下的脑袋,看到一七九三年,他十七个后人像绵羊般被人逮捕,两天后在断头台上引颈就戮,他会怎样说呢?死就死吧,非要自卫和至少杀掉一两个雅各宾党那就不够高雅了。唉!如果在法兰西英雄辈出的年月,卜尼法斯·德·拉摩尔的时代,于连一定会成为骑兵队长,而我哥哥则会成为年轻的教士,品行端正,两眼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满嘴仁义道德。” 事实,无情的事实[1] 丹东 第一章 小城 将千万生灵放在一起, 去掉坏的, 笼子里便不那么热闹了。 霍布斯[2] 维里业称得上是弗朗什-孔泰地区[3]风光旖旎的一座小城。白色的房子,尖顶红瓦,撒落在一个小山坡上。茂密遒劲的栗子树,郁郁苍苍,随地形而逶迤起伏。杜河[4]在城下数百尺外流过。城墙昔时为西班牙人所建,如今只剩下断壁残垣。 维里业北有高山屏障,该山为汝拉山支脉,每当十月寒流初袭,犬牙交错的韦拉山峰峦便白雪皑皑。一道急流从山上飞泻而下,穿过维里业,注入杜河,驱动着许多台木锯。锯木这种行当虽然原始,但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色彩较为浓厚的大部分小城居民衣食无忧。不过,小城之所以富足,并非由于这些木锯。居民生活宽裕实应归功于当地所织的一种被称为缪卢兹的印花布。自从拿破仑倒台以后,几乎家家户户的门面都翻修得焕然一新。 外地人一走进维里业,便听见震耳欲聋的机器声。这台机器的外表十分可怕,二十个大锤被急流驱动的一个大轮举起,沉重地落下来,直砸得天摇地动。每个大锤一天能制造出千千万万颗铁钉。干活的是一群美貌的妙龄女子。她们把小铁块送到硕大无比的锤子下面。转瞬间,铁块便变成了钉子。这种活看起来相当艰苦,往往使初次进入法国和瑞士边界山区的外地人惊讶不置。如果走进维里业,打听一下这家使大街上行人的耳朵几乎为之震破的漂亮工厂是谁人的产业,便会有人拉长声调回答:“那个嘛,是市长先生的。” 维里业这条大街从杜河边直达坡顶,过路人只要在街上稍事停留,十有八九会遇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人,神气活现,一脸忙碌的样子。 此人一露面,大家立即脱帽致敬。他头发斑白,灰色装束,得过好几个骑士勋章。宽宽的额头,鹰钩鼻子。总的说来,五官还算端正。乍一看,脸上既有小城镇市长的尊严,也有四五十岁人身上还存在的那种吸引力。但来自巴黎的人很快便对他那种踌躇满志而又思想狭隘、墨守成规的态度产生反感。总之,他给人的印象是,此人的才干只有一点,即:别人欠他的债,到期他立即追讨,而他欠别人的钱则尽量拖欠不还。 这就是维里业的市长德·雷纳先生。他迈着庄严的步伐,横过大街,在过路人眼前消失了。可是,如果你继续走上一百步,便会看见一所相当漂亮的房子。透过房前的铁栅栏,可以看见一片风景优美的园林。再往远看,地平线上便是勃艮第[5]群山,似乎天造地设,使人大饱眼福。面对如此景色,过路人会顿时忘却令人窒息的那种锱铢必较的铜臭气。 有人会告诉你,房子的主人是德·雷纳先生。是他用经营巨大的制钉厂所获得的利润修建的。房子很漂亮,全部用块石砌成,现已竣工。据说,他的祖先是西班牙一个古老的家族,远在路易十四征服勃艮第之前便已迁来此地。 一八一五年[6]以后,提起自己是工业家他便感到脸红,因为正是一八一五年,他夤缘当上了维里业的市长。美丽的花园分为好几个部分,都有护土墙支撑,一层层往下伸展,直到杜河边上。这也是德·雷纳先生经营钢铁业生财有道的回报。 第二十五章 道德的本分 如果必须万事小心才能得到欢乐,那我宁愿不要这种欢乐。 洛珀·德·维加[1] 我们的主人公一回到巴黎,便去见德·拉摩尔侯爵,侯爵看了他呈上的急信不禁忧形于色。于连一出书房,便连忙去找阿塔米拉伯爵。这位风度翩翩的异邦人除因曾被判处死刑而显得与众不同之外,还举止庄重,信仰虔诚,这两种优点,加上最重要的是出身伯爵,颇得德·费瓦克夫人的青睐,经常是她座上之宾。 于连一本正经,坦白地对他说,自己深深地爱上了德·费瓦克夫人。 “这位夫人道德高尚,纯洁贤淑,可惜有点古板和夸张。”阿塔米拉回答道,“有时她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明白,可就猜不透整句话的意思,往往使我觉得,我法语的程度并不像别人想象的那样好。认识了她别人便会常提起你,在社交界增加你的分量。”阿塔米拉伯爵行事井井有条,他说:“我们去请教比斯托斯吧,他曾经追求过元帅夫人。” 唐迭戈·比斯托斯像安坐在办公室的律师,一声不响地听他们把事情详细讲了一遍。此人长着一张僧侣般的大宽脸,留着黑胡子,神情无比庄重,还是个烧炭党人。 “我明白了。”他终于对于连说,“德·费瓦克元帅夫人是否有过情人?你有无成功的希望,这是问题的所在,不瞒你说,我曾经碰过一鼻子灰。现在我已经不生气了,我是这样对自己解释的:她有时会发脾气,下面我还要告诉你,她报复起来可有一手。 “我不认为她脾气暴躁,那是天才人物的气质,能使所有行动都蒙上一层感情的色彩。相反,她罕有的美貌和鲜艳的肤色倒应该归功于荷兰人那种冷漠文静的性格。” 对西班牙人这种慢吞吞和无法改变的冷漠态度,于连有点烦,不时脱口嘟囔一两句。 “你想听我讲下去吗?”唐迭戈认真地问道。 “请原谅,这是法国人的急脾气[2]。其实我正洗耳恭听呢。” “费瓦克夫人很记仇,对从未见过的人毫不留情,还憎恨某些律师和爱写些歌谣的无聊文人,像柯莱,你知道吗?他写过: 我这人很奇特, 非要爱玛罗特。 …………” 于连只好硬着头皮听完,那个西班牙人觉得自己能用法语唱歌非常得意。 这首宝贝歌听得人烦透了。一曲终了,唐迭戈·比斯托斯又说道:“元帅夫人还把下面这首歌的作者罢了官: 一天,爱情进了酒吧…… …………” 于连担心他又要唱下去,幸亏他只对歌词进行了评点。歌词的内容实在淫秽,不堪入耳。 “当元帅夫人听得心头火起时,”唐迭戈说道,“我便提请她注意,一位像她这种身分的女人不应该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法国在信仰的虔诚和作风的正派方面不管有多大进步,酒吧文学总去不掉。等德·费瓦克夫人愣是叫人把那个只支半薪的穷酸作者革了职,使他丢掉了一年一千八百法郎的位置时,我又对她说:‘小心,你以你的手段得罪了那个写歪诗的,他也会用歪诗来回敬你,会写歌来讽刺道德。虽然金碧辉煌的沙龙都和你站在一起,但喜欢恶作剧的人会把他挖苦你的话到处宣扬。’先生,你知道元帅夫人是怎样回答我的吗?——‘如果这样,全巴黎的人将会看见我为了主的利益而甘愿牺牲,这是法国很难遇到的新鲜事,人民将学会尊敬品德高尚的人,那将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她的眼睛从没有当时那样漂亮。” “简直太美了!”于连大声叫了起来。 “我看得出,你是迷上她了……所以说,”唐迭戈一本正经地又说道,“她并非生性急躁,喜欢报复,她之所以爱得罪人,我看是因为伤心人别有怀抱。会不会是对自己的角色感到厌烦而故作姿态呢?” 西班牙人说罢一声不吭地看着于连,足足有一分钟。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他神情严肃地又说道,“而你的希望也就在这里。我在和她交往的两年中对这一点也考虑了很久。先生,你既钟情于她,你的前途便取决于这样一个大问题:她是厌烦了自己的角色而故作正经还是因内心有难言之痛才咄咄逼人呢?” 第二十六章 道德之爱 当然,在阿德琳娜的谈吐之中, 有一种贵族气派,典雅雍容, 从不越规范的雷池半步; 使天性有任何的流露。 像位大官,什么都说不好 至少故作姿态不让别人猜出 他见到的东西能使人愉悦、满足。[1] 《唐璜》第八章八十四节 元帅夫人想:“这一家子的看法真有点荒唐,都迷上他们这个小神甫,其实他只会睁着眼睛听人讲话,不过说真的,那双眼睛倒相当好看。” 而于连则觉得元帅夫人的举止流露出贵族式的端庄,简直无懈可击,而且从来不轻易动感情。行动稍出常轨,失去自我控制,德·费瓦克夫人便引为奇耻大辱,其严重程度有如在下人面前失去尊严。感情的任何流露都被她看做一种精神上的酒后失仪,使人脸红,有失上流人的身分。她喜欢谈的是王上最近的行猎,喜欢看的书是《圣西门公爵回忆录》,尤其是关于世系的那一部分。 于连知道,根据光线的角度,从哪个位置最适合去欣赏德·费瓦克夫人的美。他先坐在那个位置上,但小心翼翼把椅子转过去,好看不见玛蒂尔德。玛蒂尔德很奇怪于连总躲着她。有一天,她离开蓝色的长沙发,坐到元帅夫人扶手椅旁边一张小桌子跟前。于连从德·费瓦克夫人的帽子下面很近的地方看见了玛蒂尔德。她那双支配着他的命运的眼睛先是使他一怔,接着便把他从一贯冷漠的状态中猛地推了出来。他开始说话了,而且说得很好。 他虽对元帅夫人说话,但惟一的目的却是要打动玛蒂尔德的心。他越说越起劲,直到使德·费瓦克夫人根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这是他的第一个绝招,如果他想到再加上几句德国的神秘主义、宗教成分和耶稣会教义的话,元帅夫人一定会立即认为他是奉上帝之命来改造时代的超人。 德·拉摩尔小姐心想:“既然他品味不高,和德·费瓦克夫人谈得那么久,又那么起劲,我就犯不着再听下去。”直到晚会结束,她都做到了,实在很不容易。 午夜时分,玛蒂尔德接过母亲的烛台,送母亲回房间。上楼时,德·拉摩尔夫人停下脚步,把于连大大赞扬了一番。玛蒂尔德气得一夜没有合眼。但有一个想法使她安静了下来,那就是:“我看不起的人在元帅夫人眼里倒成了大才子了。” 于连已经开始行动,心情好受些了。他的目光偶然落在那个俄罗斯皮包上,包里装着科拉索夫王子送给他的五十三封信。他在第一封信下面看见有一行注:于第一次见面后一星期发出。 “我晚了!”于连叫了起来,“因为我见到德·费瓦克夫人已经很久了。”于是,他立刻抄这第一封情书。信里啰啰嗦嗦,全是有关道德的说教,真是烦死人,幸而他抄到第二页便睡着了。 他伏案大睡,几个小时以后才被强烈的阳光照醒。他一生中最难受的时刻就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总要自怨自艾一番。可这一天,他几乎是笑着把信抄完的。他心想:“一个年轻人能写出这样的信吗?”他一数,有几句话长达数行。原信下面还用铅笔加了这样的注: 要亲自将这些信送去:骑上马,系黑领带,穿蓝色礼服。要面带愁容、眼睛忧郁地把信交给门房。如果看见有侍婢在场,要偷偷地擦眼睛,和她搭讪。 于连照办不误。 走出德·费瓦克府时,于连暗想:“我这样做胆子够大的!科拉索夫王子去他的吧。竟敢给以讲道德著称的女人写信!她非把我看扁了不可!那我的乐子就更大了。我现在惟一能演的只有这样的喜剧角色。对呀,让我这样一个卑鄙的家伙丢人现眼,连我自己也觉得高兴。依我看,为了寻开心,我连犯罪也不在乎。” 一个月以来,于连生活里最好的时刻是将马牵回马厩的时刻。科拉索夫曾经清楚地告诫过他,不要以任何借口去看已经和他分手的情妇,但玛蒂尔德十分熟悉他坐骑的马蹄声和于连用马鞭敲门叫人的声音,往往不由自主地走到窗帘后面来观看。窗纱很薄,于连完全可以看透。他从帽檐下望去,看得见玛蒂尔德的娇躯,但看不见她的眼睛。他心想:“因此,她也看不见我的,这就不能算看她。” 第三十四章 聪明人 省长边策马而行边想:我为什么不能当内阁大臣、议长、公爵呢?我斗争的方式是这样的……我利用战争,给革新派钉上脚镣手铐。 《环球报》 任何理由都难以摧毁十载美梦的王国,侯爵自知,生气实属不智,可又下不了决心去原谅。有时他想:“如果于连能意外身亡,那该多好。”这种荒谬的幻想倒给他那愁肠百结的心灵带来了几分安慰,抵消了彼拉尔神甫明智的分析所产生的影响。一个月过去了,谈判依然停步不前。 这次的家庭问题和其他政治问题一样,侯爵有一些了不起的看法,使他整整兴奋了三天。他不喜欢有正确分析支持的行动计划,而在他看来,只有能支持他心爱计划的道理才算是道理。他以诗人般的热情和激奋埋头苦干了三天,想把事情提高到一定的层次,但三天一过,他便再也不去考虑了。 侯爵办事拖拉,于连最初感到很困惑,但过了几个星期,他便开始猜到,德·拉摩尔先生对这件事并没有任何主见。 德·拉摩尔夫人和府里其他人都以为于连出差到外省办理土地的事。其实他躲在彼拉尔神甫家里,几乎天天和玛蒂尔德见面。而玛蒂尔德则每天早上和父亲待上一个小时。然而有时候,他们一连几个星期都闭口不谈他们无时不在考虑的那件事情。 “我不想知道此人目前在哪儿,”一天,侯爵对她说道,“你把这封信带给他好了。”玛蒂尔德一看,信上写道: 郎格多克的地产收入是二万零六百法郎。其中一万零六百法郎给我女儿,一万法郎给于连·索海尔先生。当然,土地也在馈赠之列。请告诉公证人分别准备两份赠与书,明天带来给我。此后我们之间不再有任何瓜葛。唉!先生,我当初怎能料到有今天的结局? 德·拉摩尔侯爵 “我十分感谢,”玛蒂尔德快活地说道,“我们将到阿让和马尔基德之间的棘刺城堡定居,据说那地方和意大利一样美。” 这笔馈赠使于连喜出望外。他再也不像以前我们所了解的那样严峻和冷酷了。他一门心思只考虑他儿子的命运。这笔从天而降的财产对他这个穷小子来说是相当大的数目,激起了他的野心。他看到他妻子或者可以说他自己每年有三万六千法郎的收入。而玛蒂尔德的全部感情都放在她热爱的丈夫身上,她总这样称呼于连,并觉得很自豪。她惟一的奢望就是使自己的婚姻获得承认。她总在夸大她如何慧眼识人,把自己的命运和一个超凡出众的男人联在一起。她脑子里只考虑个人的本事。 于连几乎经常不在家,加上事情又多,没有时间谈情说爱,这一切使于连从前想出来的高明策略更能发挥作用。 玛蒂尔德难得见自己真心实意去爱的人,日子长了,终于感到有点沉不住气。 她一气之下,给父亲写了封信,信的开头俨然是奥赛罗[1]的口吻: 我宁愿要于连而放弃社会给予德·拉摩尔侯爵之女的种种享受,我的选择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世上的一切虚荣对我形同粪土。我离开丈夫已快六个星期,足以表示我对您的尊重。下星期,我将离开娘家。您的恩赐使我们衣食无忧。除了可敬的彼拉尔神甫,谁也不知道我的秘密。我要到他那儿去,他将给我们主持婚礼,而举行仪式后一小时,我们便上路去郎格多克。除非您有令,我们将永不返回巴黎。但令我伤心的是,这一切都将造成对我、对您都不利的蜚短流长、恶意中伤。群氓议论,人言可畏,我们正直的诺尔贝是否会被迫向于连寻仇决斗呢?在这种情况下,我承认,我没法控制于连。我们会发现,他思想里有平民的反抗意识。我跪下来求您了,父亲!下星期四,到彼拉尔神甫的教堂来参加我的婚礼吧。这样便可以减少别人的恶意中伤,您的独生子和我丈夫的生命便可以保全……。(下略) 这封信使侯爵心乱如麻,但最后也必须拿个主意。惯常的处理办法、一般的朋友都帮不了忙。 在这不寻常的情况下,青年时代所经历的事件对他性格造成的巨大影响再度施展威力。流亡的痛苦磨炼使他成为一个有头脑的人。一七九〇年,他在享受了两年位极人臣的荣华富贵之后,被迫流亡国外,颠沛流离。艰苦的考验改变了他二十二岁的心灵。总之,他现在生活在财富之中,却未被财富所左右。他清晰的头脑虽能使心灵不受金钱的腐蚀,但却难以摆脱希望女儿成为诰命夫人的强烈欲望。 第四十章 心境平和 正因我昔日之糊涂,始有今之聪慧。哲人,啊!你只重瞬间之事,目光何其短浅!你的双眼看不见激情之下,另有洞天。 歌德夫人 谈话被审讯所打断,接着又是与负责为他辩护的律师商谈。这是他最讨厌的时刻,因为他在监狱已经过惯了逍遥自在的生活,整天沉湎在温柔的梦想之中。 于连对法官和律师承认:“是谋杀,蓄意谋杀,”接着又微笑地加上一句:“我很抱歉,先生们,不过,这样你们就省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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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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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好久,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如果不是为了完成作业,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读这本书。嗐!太失败了。随便点开一本,读到一半,看到了更好的译本,但又懒得换了。大家都说罗新璋和郝运的比较好读。老师布置的作业是与电影版对比,当时我看的就是1997版的,天哪,于连真的好帅。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于连了。以下就是小组作业中的观点,权当笔记。 于连是一个敏感脆弱、自尊自卑的矛盾体。 出身以及孱弱的外表,于连在成长过程中也常常受到社会的歧视。于连走到哪里都逃不开他木匠儿子的身份。他对他人的行为和语言十分敏感:当夫人想要给于连钱去做衣服但是要求于连不要告诉他丈夫时,于连很坚决的拒绝了她,并且认为这冒犯了他;对于餐桌的座位十分在意;对于能碰到夫人的手而骄傲,假若夫人抽回手,他会想要去自杀。那场和马夫的决斗更是滑稽,在神学院时与同学们的争斗也如此于连的自尊其实是为了掩饰自己强烈的自卑心理,他不想让那些贵族瞧不起他、蔑视他。社会地位的差距、父兄的打骂等等让于连从小就开始自卑。在德雷纳尔市长家门口时,于连就不由自主地胆怯起来。在与德雷纳尔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中,于连也表现出自卑,但他更多用自尊掩饰起来。在爱情这样的人类最细微的感情方面, 于连感到的往往不是幸福, 而是自尊心满足后的喜悦和骄傲, 并把这种胜利看作是拿破仑式的胜利。其实是在平民环境生长下的用骄傲自尊来掩饰埋藏于内心深处极度的自卑。于连接受过不属于自己阶级的教育,自命不凡,自视清高,永远抬着高傲的头颅,但总因一点事情而获得满足感,因一点小事而感到冒犯,对一切事情都敏感多疑,这样的表现,都源于自卑。 敢于反抗阶级不公,野心勃勃的勇士     于连对上层阶级的丑恶观察得最透彻,怀着强烈的愤懑。他是反动统治阶级的最无情的揭露者和批判者。历史为于连这一代的青年设置了共同的处境:底层有才的青年的出路。在这样的社会现实面前,于连的好友富凯选择了退避,洁身自好,在深山里离群索居,靠卖木材为生,小商人的生活虽然平庸,却少做了虚伪的事情。于连则迥然不同,他决心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底层民众在封建阶级的阻碍下依然能够打破阶级壁垒,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的梦想。” 于连是个有野心的人,他的野心从不会隐瞒,在他那自尊的保护之下野心也越来越大。比起那些碌碌无为、随遇而安的麻木人民,他是有勇气的。但他隐藏着一颗百折不饶、不计一切代价也要出人头地的野心。他时刻牢记着自己与上层社会之间的地位不同、阶级不同、观念不同, 对生活持以怀疑的态度, 用他那异常敏锐的目光观察周围的一切, 寻找歧视他、伤害他的敌人,搜索自己受辱的蛛丝马迹。 他不甘屈服, 不甘忍受时代和上层社会的拨弄, 用拿破仑的英雄主义武装自己, 为维护自己的个性而奋起反抗, 时刻处于凛然不可侵犯的战斗状态, 与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追求“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的梦想”,他决心实现这些英雄的梦想,在门第和金钱主宰的时代带上伪善的面具,阿谀奉承,以求飞黄腾达。“为了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正是这份无所不用其极才让大众对他的看法由一名勇士变成了野心家。在巴黎, 自担任拉摩尔侯爵的私人秘书以来, 他地位骤变, 环境巨变, 在都市风气严重腐蚀下, 虚荣心恶性膨胀, 个人的雄心壮志开始向个人野心逐步转化,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将玛蒂尔特当成进入上流社会的跳板,以征服了玛蒂尔德作为满足自己虚荣心的成功,而他的勇气与志向也就变成了不能满足的野心。在最后一次慷慨陈词时他直白的表示了他对于这个扭曲畸形的社会的不满,他也绝不向他们投降。 为了往上爬不择手段的虚伪主义者 于连深受拿破仑思想的影响,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生活在拿破仑时代。拿破仑时代平民有着更多的可能性,可惜现在旧势力的复辟,出身就成了他的原罪。理想中的于连应该是成为拿破仑手下的骑士,但现实只能让他退而求其次成为教父,上神学院,这是他的理想对现实的妥协。同时,他也仇视富人,鄙视穷人,但身在穷人阶级的他不得不拼命挤进上流社会,心中尽管清高却只能迎合社会的需求,正如答应父亲去做家庭教师,答应德雷纳尔夫人去上神学院,答应玛蒂尔特的爱情给德雷纳尔夫人写那封绝交信等等。于连的理想是充满希望的,然而与现实格格不入的理想只能让他假装没读过拿破仑,不敢在自己的雇主面前发表自己的看法,只能自己私下发发牢骚罢了,最后竟也充当起贵族复辟的传递员。 冲动偏激,缺乏亲情之爱的可怜者 于连充满激情、高敏感、怀有憎恨的心理特征,促使于连在进行反抗时,容易采取偏激的手段。《红与黑》描写了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及玛特尔小姐的两段恋情,然而,在这两段所谓的“爱情”中,于连的种种所为几乎都是为了完成“维护自尊”这一“职责”。“这一职责如果不被履行,他就会成为笑柄,会产生自卑感”。缺乏更为适当的渠道或方式以证明自我价值的于连,最终选择用“爱情”来证明自己,向凌辱自我自尊心的敌人发起“回击”。于连以战斗般的姿态对德雷纳尔夫人示爱。在与德雷纳尔夫人哪怕是热恋的过程中,于连都始终把这份所谓的“爱情”当做是报复上层社会的手段以及实现自由平等愿望的方式。这一心理,在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恋爱”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当于连收到小姐的告白信时,于连想到的是自我的价值“战胜”了情敌,由此他和他可以“平等地坐在同一条板凳上”。从中不难看出,于连已将对上层社会及受其维护的不平等的反抗扩大到了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 小说中,于连死活不愿意父亲去探监,父亲走后,他自嘲说:“我父亲尽管吝啬,但比所有这些人好多了。他从来就没爱过我。我蒙羞而死丢尽了他的脸,也够报应他的了。我可以给他留下三四百金路易,他从担心缺钱和人们有意夸大的吝啬出发,完全有理由感到安慰和充满安全感了。”同时,于连多次讲到,德雷纳夫人是一位慈母,向爱儿子一样爱自己。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的爱,还有一份对母亲的依赖。  聪明专注,善于思考观察;真诚善良的,多情多变的普通人 于连做任何事情都会投入,记忆力超群,学东西特别快。不管是读书还是谈情说爱,当他爱一个人时,他是真的爱的,转念不爱也是瞬间的事情。去到一个新的环境,于连总是事先观察,慢慢学习。于连总在思考,书中有很多关于他暗自思忖的话,比如:“我爱真理……但真理在哪里?……到处是尔虞我诈,至少是招摇撞骗,连最有德行的人、最伟大的人,也不能免俗。” “……因此,生,死,永恒,对感官发达的生灵来说,原很简单……但对早晨九点生,傍晚五点死的蜉蝣,在日长夜短的夏季,怎么能懂得黑夜这词儿呢?……让蜉蝣多活上五个小时,看到了黑夜,自然就知道何为黑夜了。” 于连总是能够抓住事情的本质,不断追问。因为看清了本质,而更加痛苦。 于连在得到德·拉摩尔侯爵给的二万法郎时,写信给谢朗神甫“时势所趋,敝家族使我顿时阔了起来;想你获悉之后,必会高兴无疑。附上五百法郎,请悄悄分给像我从前一样的贫寒子弟,不用提我名字。毫无疑义,你会帮助他们,如同当年帮我一样。” 当于连和玛蒂尔德在一起后,他也总会觉得自己对不起恩人,德·拉摩尔侯爵。于连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恩人德·拉摩尔侯爵,心想:‘我要杀死他的女儿,真是岂有此理。’我会可怜我的恩人,对伤害他感到抱歉,但我不怕,永远也不怕任何人。  很多人都不喜欢于连,我也觉得他足够虚伪,但我却佩服和理解他。现实中,很多人都在想成为于连而不得的路上奔波,想要爬上更高的阶层。然而却缺少于连的思考、坚持专注与学习能力。书里最令我感动的两处是,于连到只有自己的山洞里吹风,呼喊自由;最后的上诉庭上慷慨陈词,最后毅然赴死。“得此自由,不亦快哉!他觉得有生以来还没像在这山洞里过得这么惬意。他无思无虑,看着夕阳斜晖一道一道消逝。暮色漫漫,心里也迷迷茫茫的,幻想着日后初到巴黎的种种情状。于连是一个真诚的悲剧英雄,同时也是一个自私虚伪的小人。宁可失去爱情、生命也要维护自己的尊严,真可谓不乏英雄气概。然而他的反抗注定是悲剧,大环境下的个人英雄主义终归敌不过强大的贵族势力,其反抗是基于社会对他的压制和他个人的野心。他追念拿破仑, 因为拿破仑时代可以给平民给多机会,可是在这样一个扼杀一切生机的王朝复辟时代, 他只能扮演“ 一个逆叛的平民的悲惨角色”。于连死之前一直带着虚伪的面具生活,他鄙视行为放浪不羁的贵族们,但同时渴望成为上流社会一份子 ;他仇视侯爵巧取豪夺的行径,却又因为侯爵愿意栽培自己而甘愿为他效力。在用计获得封号与军衔后,于连变成了一个为上流社会效力的忠实奴仆。于连一面痛骂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绝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这就是你可能达到的肮脏的富贵地位,而且你只能在这种情况下,跟这样的一些人在一起享受它。”他的身上充满矛盾性,是特定时代下的特定人物,既反映了法国当时同阶级的人物的共性,又带有自己鲜明生动的个性。他的性格复杂、矛盾,有一切人共有的两面性,既有天使的一半,也有魔鬼的一半,正因如此,于连才显得如此真实! 于连一生追求名誉、金钱、地位、权势,但是最终在监狱里,他获得了解脱。谢朗神甫去监狱看他,于连思考汲汲一生,到底求到了什么?最终像谢朗神甫一样,带着高洁的灵魂,老态龙钟,颤颤巍巍的死去呢?于连最后终于想明白了,原来其他的所有事情都不重要,假若能拥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有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充实的过完一生,足矣。监狱里,于连消解了之前所追求的世俗欲望,就像经过波澜壮阔、波谲云诡的都市生活的人,死后想到拿安静的山林中去。那个象征自由安宁的山洞,终于安葬了于连复杂的一生。“我是个普通人,离不开一日三餐,挣不脱日常琐屑,也会经常自卑,会忽略人情,会懒惰,会懦弱,所以想要经常提醒一下自己,既然选择了做什么样的人,做就够了,一旦选择了动身,记得不要留余力,为热爱,不惜力!”(不知道是哪位书友说的)      不过站在女性的角度考虑,于连确实很多情放荡,有点渣。不讨喜。马蒂尔德小姐也是一朵奇葩。以爱情去论,书里没一个我喜欢的人。德雷纳夫人稍微好一点。德·拉摩尔侯爵对马蒂尔德是真的蛮好。     最后,表达一下我对司汤达的敬佩,牛哇!无敌了!心理描写真的绝绝子。名著中能讨论的问题真的太多了,只能说我太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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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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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一开始我感觉看了个寂寞,没太看明白历史背景啊,于连这个人,还有其中谈到的人物事件,总之稀里糊涂。看到最后还是挺精彩的,尤其是于连被判死刑后两个女人对他表现出的更热烈,更真挚,更无私的爱。于连这个人就是因为没有摆脱作为一个小木匠底层人物内心的自卑采,因为追求虚荣追求地位才走上了断头台。

  • 对称与不对称
    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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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公梦想很大,现实很卑微,越是自卑就越捍卫,这种过度的自尊导致他容易猜忌,也容易愤怒,当然更重要的是会让他拼命去证明自己,为了结果而不择手段,所以他选择虚伪……人心都会有一个缺口,不断透进现实寒风,只有真正体会过被歧视的感觉,才明白“一点就着”的自尊心对当事人本身来说也是灼心之痛,幸运的是他最终返璞归真,意识到了人生最可贵的不是那个结果,而是真正的珍惜当下事,眼前人。

  • 对称与不对称
    不吃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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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结局我真的唏嘘了 读这么多年书 说实话第一次有一种结局让我觉得 这就是功德圆满… 红与黑给我的感觉就像吸饱了奶水的海绵 沉甸甸 湿漉漉 让人肉眼就能感觉分量充足 看完之后我也有种饱腹感 让我得到了由衷的满足 我也无法去形容我从这本书里看到或学到了什么 更像是在寒冬黑夜 一片干枯的树林中 我有幸吃上一顿热饭 脚边是噼啪作响的用树枝堆垒供以取暖的柴火 环绕冒险 幸运 闲适 饱足的气氛

  • 对称与不对称
    commuov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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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与黑-从一开始于连的野心、欲望慢慢成长,也许有人不理解主人公,但是想想他年纪轻轻,死的时候也才二十岁左右吧,内心在成长,以他那个地位出生,穷木匠,没有得到过父爱母爱,幸运的是碰上了几个贵人,指点了一些,其实市长夫人也许就是真正弥补了于连爱的缺失,他也不过二十岁,有才华,靠着自己的奋斗,一步一步进入上流社会,但是他也上流社会格格不入,我看见的于连,他不爱财,忠诚,勇敢,聪明,善良.当然也有他的自私、敏感、多疑、自卑.也有二十岁年纪沉浸的爱情,两种不同的爱情!可以说他的一生是多彩的.有真挚的爱情和友情,有谢朗神甫和彼神甫的指点.还要女二的父亲也是一个很欣赏才华的人,但是他仍然成为地位悬殊的政治的牺牲品,最后是可惜,没想到于连会牺牲,同时市长夫人随后的死也让我震惊!总之还不错,名著我总觉得要按作者那个年纪去读,因为没有足够的阅历读的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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