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书(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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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

  • 素书(大全集)
    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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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的意义有几点: 首先是理论意义: 1.为社会学这一学科的科学性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明。如果说孔德、斯宾塞等人只是社会学这一学科的“发起人”,而涂尔干的《自杀论》则直接奠定了社会学的学科地位,使许多人开始意识到社会学的非凡意义。 2.本书是社会学定量研究的开山之作。直至很多年之后韦伯才提出定性研究。从此形成了定量与定性之争 3.本书是社会学三大范式之一——功能主义范式的奠基者! 其次是现实意义: 1.直接奠定了涂尔干在社会学界地位——古典社会学三大家之首! 2.揭示了个人命运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联性——自杀与社会整合度有关,使人们认识到“自杀”这一极端行为不再是个人的孤立事件,即“我命不由我而由社会”,从国家宏观层面来“拯救自杀”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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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ys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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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圖自殺的人,往往處在情緒高張且緊繃的狀態。這樣的狀態,思緒並不清晰,往往將平時的努力、他人的教誨、自我的勉勵拋諸腦外。這種時候,已經被苦痛淹沒的大腦⋯⋯ 自殺,往往是一種為了脫離苦海,卻找不到其他出路,在絕望之中以及衝動之下的行為。若一個人選擇了自殺,我會思考引起他自殺的原因是什麼,引起他自殺的原因是怎樣印上他那個社會、時代的鉻印,而不會單純地責怪他不熱愛生命,內心不強大。 這部書的出版距今超過百年,許多觀念頗為陳舊,但還是有不少有價值的觀點。

  • 素书(大全集)
    laylaليل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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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导论 涂尔干对自杀的界定(p11) 考察自杀的维度(p14) 自杀论的研究对象 Ps.涂尔干对自杀的界定、研究维度的选择都可以从其实证主义倾向得以解释 第一编 非社会因素:心理&自然环境 第一章 自杀与心理变态 一、过于的研究 自杀=个人精神病or局部谵妄(偏执狂) 二、精神病学家对自杀的分类 1、躁狂性自杀 2、忧郁型自杀 3、强迫性自杀 4、冲动性自杀 三、精神错乱并不能与自杀相联系 1、精神上的缺陷不能局部化→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偏执狂(p29) 2、精神病医生的观察有局限性→引起经验上的谬误(p30) 3、两者的区别联系(p35) Ps.涂尔干认为不能引用自杀动机的性质,为自杀下定义(p36)只能根据那些观察是看到的经验特点→界定先是外部性的描述性的界定→其实证主义观点 四、 精神衰弱与自杀 1、人们对精神衰弱→自杀的解释 2、涂尔干归纳引起自杀的讨论: 社会因素→心理特征→自杀(p39) 3、但是心理特征——自杀的关系是否成立,涂尔干作了共变研究(p40-43)——他用统计数字否定了精神病与自杀的正相关 五、精神变态、酗酒与自杀 结论:p54 第二章 提出假设:不同的种族有不同的自杀率————最后证伪 一、对种族的定义进行了探讨 二、对欧洲个人中的宏观分类和微观分类进行了考察 三、遗传 第三章 假设自杀与气候、气温有关 一、结论是:自杀人数较多的维度恰好覆盖了两个文明中心 另外,意大利北、中、南部自杀率的变化并没有气候的变化相配合 二、现象:自杀率在所观测地 夏季>春季>秋季>冬季 →有人从热量方面进行解释 p87 三、 1、对热量解释说的否定 p88 2、对自杀人数与气温相关性的否定 p91-95 四、昼长的变化与自杀变化显示出一种共变性 白天长——社会活动密集 第四章 仿效 仿效可以在没有社会联系的人身上发生 假设:如果仿效有助于部分确定自杀率,那么自杀率会直接取决与个人原因 一、先给出三组事实,并对其进行讨论 (1) 一群人意识趋于一致 (2)对惯例和集体力量的遵从 (3)为了重复而重复→这才是仿效所指的范畴 二、对仿效的界定p114 三、确定研究标准 第二编 第一章 一、 对自杀分类的探讨 对研究方法的阐述 p137-138 二、找社会原因的方法 1、当前资料的描述不可靠 2、只有直接考虑自杀是随着怎么样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 Ps.涂尔干一直强调一种外部性的客观观察,用可经验、客观的因素去描述和解释现象. 第二章 利己主义的自杀 一、宗教——自杀 现象:自杀人数与信新教人数成正比,与天主教人数成反比 二、找原因 1、如果新教成为少数,则自杀倾向减少←否定 2、教义的预防作用←否定 3、宗教制度——两者都禁止自杀←否定 4、新教有更多的思想自由 ↓ 结论一:自杀与思想自由有关 ↓ 原因:传统信仰的动摇 ↓ 新教是一个不像天主教那样整体化的教诲,因此自杀人数较多 由此,犹太教的情况也得以说明 三、 1、英国新教由于组织更严密而在自杀率上又区别与其他国家和地区 2、新教徒更为爱好教育,而这种强烈表明了共同信仰的动摇,并影响自杀 证明:(1)学习需求的平均强度:a 高层文化 b 普及教育:新教国家优于天主教国家 (2)文化水平越高,自杀率越高 (3)职业阶层越高,自杀率越高 3、犹太教的例外 → 智力发展与自杀人数并非因果关系 Ps. 从英国及犹太教的例外看 自由思想发展、智力发展并不直接导致自杀上升 共同信仰的动摇才直接与自杀相关 四、结论 1、科学、教育的发展与自杀的关系 p166 2、宗教为什么…… p167 第三章 利己主义自杀(续) 对家庭、政治社会与自杀关系的考察 工具:免疫力=自杀/未自杀 一、对此观点的反驳:独身者自杀比已婚者少 1、这种观点产生谬误的原因:把16岁以下都统计进来 2、(还有一个难以理解的推理) 3、分段比较 → 结论:1、2、3、4 p177-179 二、解释 1、提出两种可能性解释 (1)家庭群体 (2)婚姻选择所体现的个体优越 ← 涂尔干用数字对其决定性作用进行了否定 2、家庭群体因素 (1)夫妻关系(婚姻):影响有限。对男子一直自杀倾向有影响,但是作用不大;甚至女子在婚姻中受损。P189 (2)家庭结构:有子女,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自杀率 三、 1、婚姻选择所体现的先天因素的影响 丧偶对男子的免疫力系数影响较大,且大于女子 已知女性在婚姻中受损害,假如真的存在体现在婚姻选择中那种成功者的先天优越性,那么除去子女的影响,对于女子而言,免疫系数因婚姻关系而降低,因丧偶而增加 ← 不成立 ← 未婚子女:无子寡妇=0.6 因为所谓先天素质根本不存在 所以决定自杀率的不是本身素质而是外部原因 2、 3、 在同一社会,同一性别 婚姻状态下的自杀倾向(自变量) → 丧偶状态下的自杀倾向 (因变量) 4、关于丧偶性质的结论 p199 四、 1、 婚姻对自杀的影响有不大的作用 主要免疫因素在于家庭 家庭越大,免疫力越强 五、 在政治方面,引起群众激情的危机,能减少自杀人数 六、 三大命题 利己主义自杀的界定 利己自杀的起源 1、利己主义是个人脱离社会,社会难以对其进行调节 2、过分的个人注意本身也是引起自杀的原因 对此的解释:(1)个人 → 社会 p219-220 (2)社会 → 个人 p221 第四章 利他主义自杀 一、 1、列出三个概念:利他主义、利他主义自杀、义务性利他主义自杀 2、其它类型的利他主义自杀 (1)非强制性利他自杀 (2)强烈的利他自杀 → 宗教与利他自杀 二、军队中的利他自杀 1、假设一:自杀与独身有关 ← 被证明不成立 2、假设二:与对服役的厌恶感有关 (1)(2)(3)← 否定 3、证实:(1)军队自杀增加系数上升的同时,全体平民自杀却不会产生相同变化 → 军队自杀原因与平民不相同 (2)精锐部队是自杀增加系数最高的部队 (3)军队自杀越来越少 三、 第五章 反常自杀 社会对个人的调节 一、 1、现象一:经济危机出现,自杀上升 假设:越贫穷,自杀越高 ← 否定 2、 现象二:国家突然昌盛起来自杀也增加 二、 自杀:欲望与社会约束平衡的打破 1、 欲望取决于个人,因此它是无限的 → 希望越多占有越多并不能平息欲望反而会导致自杀 → 需要社会力量,一种规章制度,规定每个人的社会空间——社会等级 →并且人们要接受这种社会安排(现代社会的社会安排是指遗产和天资的继承),并认为其是公平的。 2、解释经济危机为什么会导致自杀 3、解释国家突然强盛为什么会导致自杀 4、贫穷对自杀的抑制作用 三、部分社会发生动荡并扩大到其余部分的根源,即欲望不断扩大的现实根源 1、工商业的发展(物质巨大进步,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及其所具备的精神逃逸出宗教等其他社会力量的约束 四、 1、 反常自杀的界定 不是取决于个人与社会的联系方式 而是取决于社会管理个人的方式 2、反常自杀与利己主义自杀的异同 同:起因于社会没有充分起到作用 异:利己主义自杀——活动没有目的和意义 异常自杀——情欲得不到调节和控制 五、 1、现象: 离婚增加,自杀增加 以往的解释: 心理平衡因素﹛→离婚 →自杀 ↑ 证明不成立 2、正如前面所说:应从外部找原因 婚姻状态下的自杀倾向 → 丧偶 同样对离婚状态 3、现象: 自杀率增加,离婚率增加 但是男女有别 家庭人口越多,男人自杀率越高,离婚率越高 家庭人口越多,女人自杀率越低,离婚率越低 ↓ 从自杀来看,离婚越多的地方,婚姻对妇女就越有力,反之亦然 ↓ 婚姻中的自杀应从离婚制度的方向加以解释 ↓ 婚姻的本质——对爱的社会制约 ↓ 男女受离婚制度的影响 p293-298 第六章 一、 1、三种基本自杀类型的现实表现 利己自杀与反常自杀的区别 2、三种基本自杀类型的混合形式 利己+反常 利他+反常 利己+利他 二、自杀的方式 自杀的动机不影响自杀的方式 第三编 第一章 自杀的社会因素 一、对自杀社会因素论的再强调 二、对“普通人方法论”用于研究自杀的批评 并对其研究方法论进行强调 三、对几种意见的反驳 对人与社会联系的探讨: 社会的实体性于个人的异质性;社会外在于个人,但每个人包含其中一部分 四 1、典型道德的组合=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反常(不同比例) 2、引起自杀思潮的强度的三个决定因素 (1)人的本性 (2)社会组织性质 (3)破坏平衡的事件 3、个人因素在自杀的发生中起到什麽作用 p349-350 4、自杀趋势中的时间因素 p350-351 第二章 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如何 一、 自杀、惩罚及道德 (一)过去对自杀者的惩罚 (二)为什么要惩罚——从道德与集体的角度阐述 二、自杀、犯罪及违法 1、过去认为自杀与犯罪呈反相关 ↑ 涂尔干对此进行批驳,称此难以得到证实 2、自杀与杀人的关系——其他学者的看法 三、 从不同的性别、年龄、温度来看,自杀与杀人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 四、 1、对自杀与杀人的现象考察 结论:1、2、3、4、5、6 2、解释 调和的唯一办法是承认有不同种类型的自杀,有些与杀人调和,有些排斥 利己自杀越多 杀人越少 反常自杀越多 杀人越多 ——两者是用一种行为的两个不同方向 第三章 实际的结论 一、对自杀和自杀现象的认识 二、措施的讨论——只有利己主义和反常自杀才是要多加注意的 1、道义上的惩罚 2、对悲观主义思潮的抵制 3、对政治团体、宗教、家庭拯救作用的否定 三、措施(续) 1、行会团体的优势及存在优势的原因 行会怎样发挥作用 p415-421 ↓ 主要针对利己主义自杀 2、改变女性的地位,特别是婚姻中的心理 四、(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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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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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杀论》,这本神奇的著作,终于读完了。期间,自己鼓励了自己很多次,终于没有放弃,因为“自杀”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过高,让我非常地不舒服。其实,对于这样的著作,写什么读后的感受很荒唐,但是思来想去,还是写一点心里才好受一点。在这里,我只拣两点说一下感受,自杀的诱惑性和利己性。记得中学时,看过一则报道,一个女中学生跳楼自杀,在现场留下了“一瞬的痛苦,换来永恒的自由”的遗言,这一句话犹如子弹,击中许多少男少女的心,有点忧郁的我好长时间沉浸在这句话里不能自拔。当然,在读过《自杀论》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除了我自己本身的忧郁倾向问题,媒体的报道也是有问题的。媒体从个人的境遇(中学生,女性,与父母冲突,青春叛逆期等等)局限地渲染了自杀事件的惨烈,看似充满同情,其实极其不负责任,它只想到报道出来会博得人们的关注,却不曾想到对于与自杀者年龄相仿境遇相似的人会产生什么样的“诱惑”。所以,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作者真是了不起。就如书中所写,自杀从来都不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情。还想说一点,关于利他主义的自杀。在我老家,一个高考生,考了两次不中,自杀而死。当时,家乡人议论此事,不是聚焦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而是赞美当事人“有志气”,在乡人心里,因为不曾达成长辈和自己的梦想愤而自戕是一种值得赞美和尊敬的事,我所想不通的是,难道他的父母也这样想吗?也会觉得他死了光荣活着羞耻吗?现在,以书中所论述来看,高考失败者的自杀应该也是“利他主义”的,但是这真得很残忍。读了这本书,若说些什么珍惜生命之类的话会显得很可笑,不如换一种表达方式,那就是,如果有一天,我感到活着没有什么意义了,我一定要让自己相信,这不是我自己活着没意义,这是我所处的社会,它自己也没什么意义了,是它出了问题,是它伤到了我,可为什么偏偏是我?因为我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这样想,会不会好一些?嗯,Q大爷在天上愤愤不平呢。总之,作为普通读者,《自杀论》这本书,对改变关于自杀的惯常思维是很有意义的,那就是,以后再耳闻目睹此类事件,若不能施之以救助和慈悲,就闭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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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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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自杀,一向是讳莫如深的。因为想写点东西,所以一直在思考自杀情结,但能找到的资料和书籍很有限。这本书也让我受益许多。 我们大体都认为自杀是一种悲伤过度的极端表现,最终选择推向死亡。但正如本书所提到,自杀还伴随着一种激情和冲动,不管认为是宿命的告终,还是无法承受生命之重,行为触发的当下多少是疯狂的,不受理性控制的。 自杀的动机,也许不如大家想的那么脆弱。跟很多人聊过,大多数人感受到的生活都是无意义的。他们以悲观面世,思考生和死的意义,感觉自己的个性和社会总是不相融的。他们觉得我是对的,社会也应该这样发展,但是个体的我进入群体社会,总是被压抑的,我最终发现我不是我。于是我痛苦的思考我活着的意义,好像除了按照这些标准和要求去生活,毫无意义。 后来我发现把自己跳出这些标准去生活,会过的更好一点。想的太过和想的太少都是一种悲哀,悲伤和快乐总是需要一起共生的,个体和社会也不必完全对立起来。就如文中所说,所谓个性,也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延伸,他来源于社会。所以我现在的生活态度是用君之心,行君之意,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至于文中说的自杀的两种类型,利己和利他,很精准的论断。利己者大多是悲观的,高标自己的个性,但被抑制的太过。“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应该是极致,这种追求灵魂的纯粹性让人感慨和汗颜。但是,如叔本华所说,世界是我的意志和表象,死亡并不代表我得以解脱,只代表了一种逃避,我深以为然。利他主义的自杀被冠以崇高,在军队出现的最多。屈原的殉国也是极致,以一种决绝宣告对整个集体的热爱和忠诚。我深为这种精神所感动,但不太会去歌颂。 尽管李泽厚先生说,诗人以死亡来追询、来发问、来倾诉、来诅咒,来执著地探求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什么是善,什么是丑。我以崇高的敬意致上,但我总觉得这样的代价太大,诗人行处总是诗,不必以死为诗。因而我也始终在说,生的每一天还可以感受阳光,露水,清风和明月,已是致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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