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大爆炸:认知+思维+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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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

  • BIM大爆炸:认知+思维+实践
    ✿yanhu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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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部典型的反种族主义小说。是被视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作品。也是美国每位小学生必读的经典名著。迟来的邂逅,然我终究没有错过。 美国著名女作家哈珀·李以一种全新的儿童视角作为叙事者,通过一个六岁儿童的眼睛去观察和照见成年人的世界所发生的生存境遇,真实地反应和展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南方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歧视、不公正、对无辜者的摧毁)等现状,小说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叙述经济大萧条时期,位于美国阿拉巴马州南部的一个古老而隐秘的市镇~梅科姆小镇,斯科特和她哥哥杰姆、还有一个叫迪尔的男孩,他们对古怪的、足不出户的邻居布・拉德利既着迷又害怕,且曾几度欲探秘私宅禁地无果,而梅科姆小镇的居民们都不愿谈论布・拉德利,多年来小镇上的人都很少见过他。而熊孩子们却对布・拉德利的谣言和他隐居的原因充满了各种好奇的猜测和想象。 第二部分主要讲述本文的小主人公、六岁的叙述者斯库特的优秀老爸阿迪克斯・芬奇,某天他被法院指定为一位名叫汤姆・ 鲁宾逊的黑人男子做辩护律师。汤姆・ 罗宾逊是一个虔诚的教徒, 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残疾人(右手残疾),而他被指控的罪名竟然是“殴打并强奸一位年轻的白人女子梅亚拉”(流氓老尤厄尔的女儿)。老爸阿迪克斯・芬奇是一位帅气的、杰出的有良知、有教养的律师,家人的不理解,和小镇周围四处蔓延的流言蜚语,都没能阻挡他义无反顾为黑人辩护的决心,他运用自己出色的职业技能,找到了完全能够证明黑人汤姆・ 鲁宾逊既不在作案现场,又没有作案动机的“无罪”证据,并将事实真相公布于众,包括当时所有在场的法官、陪审员和梅克姆小镇的居民们,但是“九个老头👴🏻”(法官)和法官的陪审团们依然对黑人汤姆.鲁宾逊做出了“有罪”的裁决,而被冤枉的汤姆.鲁宾逊,在判决当晚,因对死亡产生的恐惧😨,趁着放风爬上栅栏,试图越狱逃跑,最终被当场击毙。身引十七颗弹孔,几乎被打成筛子。无罪的生命被判为有罪,邪恶逍遥法外。而这边因为阿迪克斯・芬奇为黑人辩护,激怒了流氓老尤厄尔,他认为丢了颜面,发誓要进行报复,在黑暗的万圣节之夜兄妹俩被无赖老尤厄尔跟踪,妹妹司格特逃脱,哥哥杰姆却被捉住,这时身后却响起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那个传说中的神秘人物布.拉德利出现了,原来他只是一个体弱多病的幽居者,一个无害的善良人,而绝非是周围人猜想怀疑的坏人,恐怖人物。他把两个孩子当朋友,当他听到芬奇兄妹的尖叫声时,长年隐居在家的阿瑟先生,便不顾一切的冲出多年没有走出的家门,前来救援,黑夜的搏斗激烈又混乱,杰姆不幸摔断了手臂,而流氓老尤厄尔作茧自缚,原本用作行凶的刀🔪,却好巧不巧的插入了自己的下肋。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到这就结束了。但是这本书📖留给读者的震撼却远远没有结束🔚整个故事似乎有点残忍,无罪的生命被判定有罪,坚韧的生命抵不过死亡,正义总是被压制,邪恶却逍遥法外,这一切似乎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但这也正是故事的所在。整部故事始终围绕着鲁滨逊的案件和怪人布.拉德利的故事穿插行进,双元素一明、一暗,黑与白两种肤色,一个黑人,一个白人,都内心善良而彬彬有礼,却始终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但故事的最后却不让人绝望,灰烬中闪烁火苗🔥,死水中泛着微澜,在作者不急不徐的娓娓道来的叙述中,读者也从中一点一点的观察到了社会的变化,从最初的绝对歧视到后来的个别觉醒,直至沉默的大多数开始反思。我们在这个虚构的故事中读到了社会的成长,更让读者欣慰的是熊孩子司科特终于长大了,她从最初的桀骜不驯一步步看到了心酸的冤屈和残酷真相,最终有女初长成,也许你会心痛这种成长方式,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疼痛的成长也许才是更有价值的成长,这给孩子带来了对自己,对世界更深刻的认识,正如小说末尾斯格特自己的独白一样,“细雨迷蒙,路灯灰暗,在回家的路上,我觉得自己的年龄似乎已经很大了”。这种成长意味着一种清醒的认知,和正义的力量,已经传递到未来的社会脊梁上,合上小说,故事的震撼还萦绕心间,整部小说很少出现纯粹的邪恶,展现的是复杂的人性,而结尾处人性走向复苏,希望露出了曙光,正如阿迪克斯律师在故事结尾的话一样: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们之后。”人性中深埋的“善性”最终总会焕发光芒。。。全剧终

  • BIM大爆炸:认知+思维+实践
    枫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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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读这本温暖的书,正好填补这些天的郁闷,令人胆战心惊的疫情、在次出现成都,不如意的事都往一块凑,唯有阅读能让我平静下来……

  • BIM大爆炸:认知+思维+实践
    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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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更鸟会唱动听的歌且人畜无害,杀死它是一种罪恶。                                        ——题记       美国作家哈伯•李一生中只写过一部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六十年过去这部小说依然占据畅销书榜单。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国,尽管法律上废除了奴隶制,种族歧视依然存在。当道德与法律、偏见与良知产生冲突时人们该作何选择?虽然小说中偏见吞噬了良知,然而善良的种子已根植于主人公斯格特的心中,在父亲芬奇的教导下她学会了理性地看待周围发生的一切从而精神得以成长。     一、别从别人嘴里去认识一个人    足不出户的拉德力在镇子里人们的嘴里他阴险、凶恶,关于他企图杀死父亲的传闻尽人皆知。没有哪个孩子敢走近他家的院子,唯恐殃及生命。杰姆和斯格特怎么也想不到在树洞里发现的各种小礼物正是拉德力为他俩准备的,在他俩被老尤厄尔袭击时也是拉德力拯救了他们,善良的拉德力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人们却用嘴杀死了他。    二、善良要有锋芒,帮助值得帮助的人。    家境贫穷的白人女孩儿梅耶拉.尤厄尔有一个酒鬼父亲,她打理家中的一切却经常遭受父亲的谩骂。善良的黑人汤姆经常帮她干活,有一天梅耶拉试图勾引汤姆,汤姆吓跑了,这一切被梅耶拉的父亲老尤厄尔看到,他让女儿诬告汤姆强奸。 尽管斯格特的父亲芬奇作为汤姆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让所有的人都看清了事件的真相,陪审团还是判定汤姆有罪。当从众的偏见成为正确的大多数,人的良知就被忽略不计了,汤姆成为第二只被大众杀死的知更鸟。     三、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人的良心。    律师芬奇替黑人辩护,不仅没有胜算而且还犯众怒,遭到老尤厄尔的报复,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做呢?他告诉女儿斯格特:“在我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人的良心”。当良心告诉你什么是对的事,而做对的事会遭人误解,你还会坚持内心,坚持自我么?     四、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芬奇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不必心心念着“恶有恶报”,只要相信“善有善报,永不过期”就足够了。

  • BIM大爆炸:认知+思维+实践
    Tey Lee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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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年来,一个普通人的认知,往往都会先入为主。在判断别人的善恶之前,我们难免会被其他的因素影响。大部分人总会通过对方的教育程度,性别,肤色,国籍,外表,再站在自己的主观视角去批判眼前之人的品格。 当这些因素凌驾在所见的真相以上,那么人就失去了判断能力,真相也就因为人的愚昧而永远地被掩埋。 在每一个时代,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偏见。因为其他族群与自己的区别,我们就以狭隘的眼光去看待别人的善恶与对错。 种族之间的歧视,酝酿出无尽的仇恨与斗争,让这个世界从来未曾有过真正的平等。有些人生来就是贵族,有些人生来就卑贱。还有一些人,为自己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奋力抗争;更有一些人,为别人的不公平而伸出援手,就像书中的阿蒂克斯。在面对其他白人的辱骂与嘲讽,他还是坚持为黑人辩护,不为利益,不为权力,仅仅是因为发自内心的善意。 愿意为自己族群站出来的人本就不多,愿意为其他族群讨回公道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在这些少之又少的人眼里,没有肤色,没有贫富,没有宗教的差异,只要对方需要帮助,只要对方面对不公平对待,他就会伸张正义,挺身而出。 身在现今这个文明社会,虽然很多人口口声声都是说着公平公正,但真正能为了公平去赴汤蹈火的人又有几个? 其实也不用什么赴汤蹈火,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去改变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哪怕只是一点点。用更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个人;以更客观的视角,去看待每件事。 世间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人。 最后用一句《光辉岁月》的歌词,来总结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想法: “缤纷色彩闪出的美丽 是因它没有 分开每种色彩” 不同的肤色就是不同的色彩,只有以平等的角度去看待,才能看出缤纷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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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径分岔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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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象征着那些善良的人,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本书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斯库特、杰姆、迪尔三个孩子在梅科姆镇的生活,围绕着对怪人拉德利的强烈好奇、害怕心理,以第一人称勾勒出一个孩童的世界,洋溢着童真童趣。 第二部分:以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宾逊辩护的案件为中心,展现出追求公正的理念与当地人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之间的冲突碰撞。 阿迪克斯是书中的核心人物,他几乎是一个完美的父亲,正直的品格、良好的修养,冷静理性而富有智慧,在适当的时候以合理的方式给孩子塑造正确的价值观,杰姆身上已经有了父亲的影子,斯库特也将一天天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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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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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人人都能少一点偏见,多一份善良与包容,那么世界将是美好的春天。(第一次写书评,如有不当,请大家多多见谅并指教,感谢![可爱][可爱]) 在一位大哥的善意提醒下,我放下了手中的成功学翻开了这本小说。他讲的确实不错,我现在经历得少,就应该多去看看小说,因为这样可以多一次人生体验虽然不是亲身经历的,但对我本身而言确实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这是我第一本读完的记忆犹新的外国小说,不得不说非常佩服作者缜密的文笔以及细腻的心思。看了这部作品,我第一次知道父母和孩子之间可以以一种那么和谐、平等的方式相处,这也让我很是羡慕。孩子的是非观一开始都是由父母所打造的,之后才会随着所经历的事情、读过的书而发生变化,但是在他们的身上还是能够看到父母的影子。不管是价值观念还是日常行为,父母都能够作为一个好的榜样去引导去改善。当梅科姆小镇上的大部分人都在说着没有事实立脚的流言时,阿迪克斯告诉了他的孩子: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从小就被阿迪克斯的善良、宽容包围的兄妹俩也在一点点的理解父亲的这些话,一点点的在长大,并没有被那些人所影响,因为他们非常坚定地相信自己的父亲,深深的爱着自己的父亲。 小镇上也有很多温暖的人:烤得一手好蛋糕的莫迪小姐,正直的警长先生,善良宽容的卡波妮小姐,怀有报答之心的坎宁安先生,时常约束兄妹俩同时关爱他们的姑姑,勇敢爱自由的迪尔,当然还有可爱的芬奇一家,不要忘了还有我们神秘但是善良的怪人先生阿瑟……谢谢这些人,陪我终结了这个燥热的暑假。 简单的谈谈我对偏见这一词的感想:在未读此书之前我也常常因为对事情的看法不全面而妄下定论,导致伤害了身边的一些人,但是自己却没有多大的知觉,因为没有人清楚的帮我指出来,直到看到这本书的简介,才深深地发觉自己多多少少是活在偏见之中的。有时候想做到不对任何人任何事有偏见,但是有很多次都失败了,我想可能是这种思想伴随我太久的时光了,毕竟有句话说的是心中的偏见是一座大山,很难撼动。但是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可能多多少少也影响了我一些东西,我想我会慢慢改变的。多多回忆男神阿迪克斯说过的话吧,他会带给我力量的。有人说所有的偏见都源于无知,想要真正的去了解一个人一件事只有亲身去体验。是的,自己没有亲身去体验过的事情,就没有资格去评头论足,它是怎样就是怎样,与你无关,它也不会因为你的偏见而变成和你想的一样,所以,放下心中的偏见,去做一个善良、充满正能量的人,就像男神阿迪克斯那样的人。 最后分享书中部分我认为的金句与大家共勉: 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除了恐惧本身,他们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现在我担心会失掉阅读的时光,在此之前,我从没喜欢过阅读,就像人呼吸并不是因为喜欢,这是一个道理。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 你们射多少冠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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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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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时一个多月,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挺不错的一本书,虽然读完之后有迷惑有不解,但还是有点收获的。个人觉得这本书的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和很多要去保持儿童纯净心灵的虚构故事不同,它着力教导孩子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 ,可以说是家庭教育的典范,并提供了极具可操作性的实例与示范。除此之外,书中的阿迪克斯这位平民英雄父亲为迷茫的父母提供了一本教育说明书:如何去鉴别孩子的问题,那些是年龄造成的,应该给他们时间去成长,哪些问题又是成长中的关键,是原则问题,必须及时干预;父母应该是什么样一个形象,在复杂的社会中,哪些方面应该去适应去顺应,哪些方面应该坚持自己的立场,哪怕要为此付出代价。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课题是永恒的,是突破时代局限的,正是信仰与现实的缠斗,也是创造更好的世界的依据,也是人类对于自身的信心。这是也是本书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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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藏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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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对我来说读得有点晚了,其实在中小学阶段就可以读起来,难怪是美国小学生必读名著哈。深沉的封面和庄重的标题让我一度以为这是一本严肃文学,怀着认真的心情读下去却发现,啊真是太可爱啦。 但要是这本书仅仅能让人读得轻松愉快,那也撑不起那么高的名声了。事实上作者是将一个沉重的话题借由孩童的视角表达出来,字里行间充满孩子气的天真童趣,让人忍俊不禁,但是浅显易懂的语言背后探讨的种族歧视、良知正义、法庭审判等话题,依旧是严肃凝重、发人深省的。 “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我不知道,可他们确实这么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晚上又做了,将来还会再做,而且,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似乎只有孩子会哭泣。晚安。” 一只象征着正义与善良的知更鸟或许会死,但是歌声不会,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世上还有千千万万只。 我对这本书误解还挺大,读的时候一直在等高潮出现,没想到故事就在这么一种快乐与感伤相撞、温馨与危机交错、光明与黑暗纠缠中戛然而止了。可以说其实大部分讲的是日常,开头便倒叙,中间才点题,结尾看似开放,其实答案早就交代过了,故事线很完整。 杰姆,你说的不对,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人。” 斯库特的这句话,太美好纯粹,特别是在种族歧视根深蒂固的环境中,尤显珍贵。孩子看到的世界多么直接简单、准确无误,而很多大人却早就忘了自己也曾是孩子。他们眼中的偏见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种准则和共识。 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有些人出言不逊,但是请你为我做一件事,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就是高昂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恼怒。试着用你的头脑去抗争……你有个好脑瓜,虽然它总是抗拒学习。”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父亲很失败,简直一无是处,可我就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在这个世界上,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目光……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阿迪克斯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绅士,一个美的标杆。他坚守着骨子里的善良与正义,履行自己作为一个律师可以具备的最高职业道德,同时扮演用心良苦、循循善诱的最佳父亲角色。他问心无愧,言行举止都经得起任何人的直视和审判。 这位伟大的父亲是全书我最钦佩的人物,但不是我唯一钦佩的,这本书好就好在几乎把每个人都塑造得格外立体,你能看见她们性格中各种各样的缺陷,甚至有令人反感或者简直不可理喻的地方,但是你依然会理解她们,尊重她们,并且爱上她们。如果说这是人性的魅力,可能并不准确,不如说这是善良的魅力。 我们愿意包容和接受一个有缺点的人,不是因为我们大度,是因为我们知道在他小小的不足背后,骨子里是善良的,所以他的错值得被原谅。而文中为数不多的性格中仅有恶的人物,结局就不多说了,也不会引起一丝一毫的怜悯,因为善恶可以共存,这是复杂人性的必备挂件,但是善恶也必须分明。倘若一个角色模糊了良知与自私的界限,那么整个人物形象就是扁平的,他活得乏善可陈,别人也看的索然无味,人性之恶是真的,很无趣也是真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 不光是书中,现实中更是如此。跑个题,虽然很多人认为善良是天性吧,但是我还是觉得,利己是本能,自私才是天性,而利他和善良是一种打破自我的选择。无论倾向哪种都没有错,但是至少要懂得尊重善良和愿意利他的人,承认他们的崇高,而不是为自己的精致的利己主义和登峰造极的自私自利感到沾沾自喜,甚至肆意消费别人的善意。我觉得真的很可悲,什么时候这竟然变成了一种“聪明”和“时髦”,别人的付出和善良却变成了“天真”和“傻”。 有些人会陷入这个世界不那么好所以我也可以不那么好,这个世界不爱我所以我也不用爱它的情绪里,“被迫”带着悲观消极的心态和敌视一切的抵触情绪对待周遭。事实上,可能需要清醒一点,问问自己,你觉得这个世界不够好也不够爱你,其实你到底值不值得被这个世界爱。你渴望被它温柔以待,那你首先需要善待这个世界。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他坦坦荡荡的相信,坚定不移的遵循,以身作则的示范。的确,我们会无数次在现实中、在书中看见人性之恶,或者说人性的脆弱,经不起考验,我们被残酷的事实一次次敲打拷问,内心可以变得坚强,但是不必变得坚硬。对错也许分两面,每个人出于不同立场和角度会有不同的判断,但是良知不是,它不需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它只需要存在,永远存在就是它存在的最大价值。 诚实的说,我也不是非常相信阿迪克斯这句话,或者说需要改编一下,或许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但是我们不一定都有最终了解的机会,因为你无法“穿上他们的鞋,和他们走一样的路”。但是无所谓,我们可以从善良走向伪善,但是不要走的太远,请和那个“恶”永远保持安全距离。 你可以选择做一个不那么善良的人,或许你不是一个好人,但你依旧不是坏人。 最后分享几段非常喜欢的原文,共勉。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阿迪克斯,我们会赢吗?” “没戏,宝贝儿。” “那——为什么还要……” “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她死得了无牵挂吗?”杰姆问。“就像山风一样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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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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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必要把你懂的都说出来。那很不淑女,再说,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的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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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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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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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蓑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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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都不要从别人的口中去认识一个人,不要相信流言蜚语。 直到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 希望读完这本书的你,也能够告诉自己的孩子,要保持敬畏,那种男人对女人的敬畏,文明对自然的敬畏,有权力的人对没有权力的人的敬畏。 真正的勇敢不是你手握权力和武器,而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坚持不做不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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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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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阿迪克斯致敬 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刚看完《无声告白》又看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感慨良多,不知从何写起,两部作品的共同特点是:同样是反映种族歧视问题,只是感觉《杀死一只知更鸟》具有更积极的意义。何时能告别偏见?本书是从八九岁的小女孩视角展开的,她有一个大她几岁的哥哥,她的父亲是小镇上的律师,他们是出生高贵的白人,整个梅科姆镇有三类人:像艾迪克斯一家这样的白人,像尤厄尔一家一样的贫穷的白人,还有就是汤姆这样的黑人。 故事的第一部分讲拉德利的传奇故事在整个梅科姆镇流传,荒诞不经。杰姆和斯库克一边害怕这个怪人,一边又充满该死的好奇心,想要一探究竟。在他们好朋友迪尔的唆使下,他们与素未谋面的怪人拉德利有了一些交集。三个孩子在玩滚车圈时,斯库特曾撞击到拉德利家门上,她听到了屋里低低的笑声。拉德利始终关注着外面的世界和生活,对外界充满了渴望,甚至对孩子们的长相熟记于心。杰姆和斯库特上学途中会经过拉德利家门前的一棵大树,经常在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口香糖、小奖牌、怀表还有兄妹二人形状的小雕像等,但是拉德利的哥哥发现树洞的秘密后,用水泥封死了树洞。莫迪小姐的房子失火时,斯库特和杰姆站在拉德利家门口前看着全镇的人都在帮忙灭火,等回到家才发现自己身上多了条毛毯。三个孩子计划半夜偷偷打开拉德利家的窗户偷窥怪人,结果被拉德利的哥哥误以为是小偷而开枪射击,仓皇逃跑时,杰姆的裤子被铁丝网挂住,不得不丢掉裤子。等杰姆再次返回取裤子时,裤子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草坪上,而且被挂烂的地方也被缝好了。这期间,杰姆和斯库特都未曾见过拉德利的脸,但是这个怪人曾经离他们那么近。 第二部分则主要围绕汤姆的冤案展开。 一位白人女孩的父亲尤厄尔指控黑人汤姆强奸侵犯了他的女儿。阿迪克斯作为被指定的律师为汤姆辩护。当这条消息传遍全城时,阿迪克斯和杰姆以及斯库克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他们随时随地地遭受谩骂苛责。 阿迪克斯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阿迪克斯说,“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会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它可以是美国联邦最高法庭,可以是最基层的地方治安法庭,也可以是你们现在服务的贵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开庭的当天,”那里真像过节一般”,梅科姆镇政府楼被人填满了。 法庭上,阿迪克斯据理力争,尽力为黑人汤姆辩护,事实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三位控方证人的证词彼此矛盾,没有证词之外的任何证物,这一切证明了汤姆是被冤枉的,阿迪克斯圆满出色地完成了这一任务。然而,陪审团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表决汤姆有罪。多少人在心里都明知汤姆的罪恶就在于他黑色的皮肤。 杰姆哭了。阿迪克斯说,”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在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 白人女孩的父亲尤厄尔虽然胜了官司,但是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严密的推理,使得真相大白天下,对于最后的“胜利”他心有不甘,便意图伤害斯库特和杰姆两个孩子,行凶的地点恰恰选在拉德利家门口的那棵大树下。搏斗过程中,拉德利及时出现并救了两个孩子的性命,并用一把厨刀杀死了尤厄尔。斯库特在她的家里第一次面对面地看见了怪人拉德利,瘦弱的身体,病态惨白的肤色,没有半点生气,却在斯库特惊异的凝视下,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 最后凶手是不存在的。警官泰特先生说,“鲍勃尤厄尔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他自己杀了自己。”阿迪克斯曾一再拒绝这种说法,因为如果他默许这类事情发生,他就无法在正视孩子的眼睛,就永远失去了他们。“阿迪克斯盯着地板看了好长时间。最后他抬起头来,‘斯库特,’他说,‘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明白吗?’” 阿迪克斯是所有读者理想中的父亲,他正义、勇敢、慈爱、善于管教孩子,具有贵族精神。他说:“在儿女们仰视别人之前,他们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们。”他用言行为自己的孩子铺了一条阳光大道,尽管付出代价,但这种经历是必须有的。但是有他还不够,妻子死后卡波尼这个黑人保姆担当起了照顾儿女的重任,她充当的是严母,不像美剧里溺爱孩子的黑人保姆,阿迪克斯对她充分信任,在教条的姐姐反复重申要辞退这个女佣时毅然反对,所以孩子们没有母亲的缺失。另一个扮演母亲,或者说裁判员的是街对面的莫迪小姐,孩子们都愿意找她玩,她从不传闲话,女人们叽叽喳喳的茶话会也无法引诱女子特有的评论之心,正义而无畏。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阿迪克斯说。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莫迪小姐说。 而文章中真正明确为知更鸟的一个是阿瑟拉德利,即怪人拉德利。一个是黑人汤姆。 永远都不要从别人的口中去认识一个人,不要相信流言蜚语。 直到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 希望读完这本书的你,也能够告诉自己的孩子,要保持敬畏,那种男人对女人的敬畏,文明对自然的敬畏,有权力的人对没有权力的人的敬畏。 真正的勇敢不是你手握权力和武器,而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坚持不做不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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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雨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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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存良善,归来仍少年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是来为我们负重前行的。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是来为我们做那些不讨人喜欢的工作。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这个世界保持了真善美的底线。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这个社会留存了最后的善良——知更鸟才能啼鸣。 《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律师阿迪克斯就是其中之一。他为黑人辩护,不顾流言对抗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明知结局,但在良心上他并未选择从众;作为一名父亲,他教导一双儿女,没有礼教、没有敷衍,而是引导他们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感受着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可这与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 阿蒂克斯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莫迪小姐说:“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都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忠心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知更鸟,代表书中冤死的黑人,代表了没做过坏事却要被杀死的无辜人,它指出了人性深处的恶,那一直扎根在某个阴暗角落,不知何时就会跳出来的恶。恶,本就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有些人任它吞噬,而有些人努力与它作斗争。杀死一只知更鸟,看似不是什么大问题,但隐藏在背后的却是陷入黑暗心灵的无底深渊。 这个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宅子,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后半部分推进高潮,尤其律师辩护的那部分,实际上是对整个人类良知,底线,善良的维护。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因为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啊。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奶奶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得先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为了保持所谓的道德善,而盲目从众,或许那正是一种伪善,在恶与伪善之间,伪善恐怕比直接的恶更可恶,后果更可怕。 可有时我们明明知道结局,有些人就直接退缩了,而有些人却勇敢地坚持着: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而我们大多数人是不勇敢者。 有时我在想,这个世界真的有正义吗?或许有。因为有人在坚持。而有时只不过没有伤害到我们的利益,所以我们才仗义执言。但若事关自己呢?公平也是如此。歧视从未消失,或许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得以缓解,但其实内心的歧视却从未减少过一分,虚假的平等更令人胆寒。而又有那么一些人,游走在两界的边缘以寻得一种平衡,架起一座桥梁,他们就是这个世界的光与希望,就是这个世界的知更鸟,让我们用心,用行动守护着自己身边的知更鸟吧! 这本书或许更是一本家庭教育的经典案例吧,全书以一个孩子的视角展开,就像文中父亲说的“我将这个世界本来的面貌呈献给你们,丑恶的,善良的,我依心行事,即使有那么多流言蜚语。至于是非对错,由你们自己去判断。”这是一个家长应当选择的正确的教育方式,不隐藏丑恶,也不隐瞒人性。孩子不应该被灌输,家长只要展开引导这个世界就好,孩子自己会去生发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回望今天,我们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像黑人、同性恋、宗教信仰等问题,但这不能否认我们没有偏见,甚至歧视。想想从孩提时代一路走来,经过世事洗礼,是否也曾融入过那些似是而非的大众化,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呢?明知这种大众化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今天,我们讨论社会教育问题,社会道德滑坡,人与人之间冷漠,不信任,个体存在原子化。我们不是停留在抱怨,就是停留在口诛笔伐的泼妇骂街。我们又去思考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一个人,未经岁月洗礼,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想起网上一句影评以共勉: 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诚如斯,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最后的最后,让我们想象,我们又是书中的谁?我的心中可有知更鸟?! 分享一句左宗棠的信条: 发上等愿,结中等缘,享下等福;择高处立,寻平处住,向宽处行。

  • BIM大爆炸:认知+思维+实践
    阿拉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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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什么? 这本书的背景是1935年左右的美国,其时正是经济大萧条时代,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这时的社会矛盾肯定是错综复杂危机重重。这本书以一位少女的视角展开,讲述得还是比较轻松有趣。 梅科姆县,“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这样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看不惯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厌恶和鄙视黑人”,可以想象当时的阶层矛盾和种族歧视是火热的,虽然少女的眼光不可能了解太多,但这种矛盾最终以底层白人尤厄尔和黑人汤姆之间的一场刑事案件爆发。 作者认为应该抛开阶层和种族的成见,“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明白对方的困境和愿望,才是解决之道。 这本书视角比较平,不乏童趣,也比较浪漫,展示的内容却有很深的社会现实性。

  • BIM大爆炸:认知+思维+实践
    摩西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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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蒋方舟在《圆桌派》里分享了自己的一个小故事。 年轻的时候,她曾遇到过一个心仪的男子,小霸王一般的人物,混迹街头,经营着一个KTV;和大多数少不更事、两小无猜的故事一样,这段感情最后走到了末路。 这个故事令我动容的是,分别后,她追思那个男孩,翻看了他读过的每一本书。那个男孩也许没有多少教育资源,熏陶他的不过是几本武侠小说里的三流作品。 蒋方舟说,她一本一本的翻阅,看到了曾影响他的东西,看到了他思考的痕迹。那一刻,她终于知道了他是如何思考的了;那一刻,她才真的有点理解了那个男孩。 理解一个人,其实并不容易。 人总是习惯以纯粹自我的角度思考问题,判断别人。真正走出自我为中心的思考模式,是一个极大的课程。 正如《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所说: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二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在教育史上极富盛名的经典小说。 奥巴马曾经公开送给女儿两本书,其中一本便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也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 虽然是极富教育意义的精品,作者哈珀·李却不是敲着黑板,告知真善美,爱与自由。 哈珀·李的非凡之处在于,她选取了一个孩童的视角,以一个成长中的八岁小女孩对世界的体认来行文。作者仿佛 “钻入了她的皮肤里,像她一样走来走去”,完全以一个孩子的思考来观察这个世界。 哈珀·李似乎借着这样一种视角宣告:你永远不懂得教养一个孩子,除非你钻入她的皮肤,像她一样走来走去。 偏见无疑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最明亮的主题。 哈珀·李以娓娓道来的笔触,孩童最稚嫩的视角,纺着最明快的歌;歌声浸润整个梅科姆小镇。 作者好像并不是刻意在塑造某一个人,更像是精确地记录每一个存在的场景,一花一木都清晰可见,触手可及。 街灯闪烁,延绵到镇上。你能触碰斯库拉前廊的秋千椅,能闻到莫迪小姐家的杜鹃花,能听到杜博斯太太家山茶花开花的声音,你也能看到你能看到斯蒂芬妮小姐在漫不经心地穿过街道把八卦新闻告诉雷切尔小姐。 当然你一定能感到夏天来到,空气都溢满迪儿的气息。 每个人都有刻板形象,但在不断推进的故事中,作者给每一个角色打上光线,让你看到他不为人知的侧面。 借着饱和的人物弧光,彻底撕下读者的误读与偏见,以至于最后不得不和小斯库拉发出同样的感慨。 “斯库拉,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后就会发现”。 这个主题在怪人拉德利身上发展到高潮。 怪人拉德利的传说、拉德利的剪刀、拉德利的怪屋一定都会成为偏见的代名词,而拉德利门前的大橡树则毫无疑问会是提醒人们消除偏见的橄榄枝。 诚然,每一个人物都弧光饱满,但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不会忘记阿迪克斯吧。 三 如果说对与自己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贴标签,是一种偏见;那么建立于不同种族间的偏见,就是一种歧视;歧视是更大的偏见。 阿迪克斯就背负这种偏见。作为一名律师,他做的也许是极小的事情——为一个黑人打一场官司,但是在整个偏见体系下,他甚至可能丢掉生命。 曾经有感于古罗马皇帝奥勒留的祷告词: 祈求上天赐予我平静的心,接受不可改变的事, 给我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 并赋予我分辨这两者的智慧。 而阿迪克斯则给予我新的感动,他挺而走险,无视种族歧视,无视整个白人社会的舆论,无视整个家族的谩骂,他赌上一切,去追求“公义”。 我在他身上看到了灵魂的馨香与自由。 他让我相信,有一种自由是知道一个事情是对的,就可以不计成本的去做;有一种自由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仅仅因为它是正确的事。 阿迪克斯是一位敬虔的基督徒,我想他用生命所见证的祷告一定是: “求你让我看到正确的事,哪怕我的生命承担不起,也给我前行的勇气!” 他用生命诠释了何谓精神明亮的人。 四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莫迪小姐如是说。 那么知更鸟到底是什么了? 他被妖魔化,被论断被猜疑,但他一直默默地关注着大家,输出温情,守护大家。我以为,怪人拉德利便是那只知更鸟。 他送给我们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我们的生命。 她旧患重病,靠吗啡麻醉自己减轻病痛,但她在最后的日子,坚持戒掉吗啡,为要干干净净地离去;她有着“山风一样自由”的灵魂。我以为,杜博斯太太便是那只知更鸟。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 她是鲜有的受过教育的黑人,她是衷心的仆人,也是最虔诚的黑人信徒;她谦卑己身,为要造就人。我以为,卡波妮便是那只知更鸟。 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走的是窄路,面对全世界的论断,他独自坚守。世界坍塌一齐抵挡他的时候,他挺起腰板,对他的孩子们说,“还没到担心的时候”。阿迪克斯和他竭力保守的良心,又何尝不是一只纯良的知更鸟? 他们在世上生活,饱受流言蜚语,依然活出美丽的样子。他们的灵魂在高歌,他们是那只知更鸟。 人不能被社会和环境定义;人得自己证明自己。 精神明亮的人,注定独行。 五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教育是什么? 教育是帮助人成为一个精神明亮的人。 教育是,钻到别人皮肤下面,试着像他那样走来走去;试着理解其他人,甚至理解其他人对你的不了解。 教育是,就算你做不了这样的人,也不要用你的论断和偏见杀死他们。 至于教育还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可能为此,斯库拉才在最后说到: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到杰姆和我会长大,可是对我们来说,没有多少东西可学了,也许代数除外。 最后分享《杀敌一只知更鸟》中出现的一首圣歌,在其中,我看见了一条明亮的河。 河之尽头,有彼乐土。 芬芳甜美,永恒之都。 信念载我,抵达彼岸。 遥遥乐土,河水闪烁。 在这个书评里,分享了太多的文字,因为它值得。读了许多信息,你可能记不住什么,那就请记住: 别杀死那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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