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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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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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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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浪子要有一种条件。没有情感,因为薄情永远是一种女孩子无法抗拒的魅力。 -古龙《笑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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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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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古龙先生逝世三十二周年的纪念日,1985年的9月21日,古龙在香港去世。古龙大侠(1937年-1985年),快意人生48载。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今早购买了古龙先生的全集,聊作纪念吧[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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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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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在微信读书上充值购书,以往都是用书币兑换。记得2017年2月初下载使用微信读书,在上面阅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萧十一郎》。今天是古龙先生(1938年6月7日——1985年9月21日)逝世32周年的纪念日,为了纪念他,又恰逢古龙全集限时特价,赶紧买来珍藏[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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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立群 摄影、编写&网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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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我买了的限时特价,永远地特价着;凡是我一时犹豫着没及时买的,立马就不特价了!大数据时代被人大数据着,悲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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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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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必须有一段枯燥、艰难的日子,胸怀大志,却又平凡、卑微,忍受着雨雪风霜、冰雹雷电。慢慢地,你习惯了孤独,学会了沉默,把事情放在心里。 你对着墙壁挥了一刀又一刀,无数次地枯燥重复。这世界不会单独眷顾你的,你只能去战胜它。很长一段时间里,你没有观众,没有啦啦队,只能埋头苦练,做自己唯一的观众和玩家。 直到某一天,绝世武功终于上身了,才能深吸一口气,推开门,出去惊艳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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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y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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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了小李飞刀3九月鹰飞,为其质量之低劣而瞠目,全书不忍卒读。情节也可以算是千回百转,但却套路雷同。凡出来一个貌似“好人”的人,无论什么角色,必是“坏人”。而“好人”这边,必是无脑傻瓜。一群傻瓜在那里舞刀弄剑,动辄尸横遍地,血流成河。感觉作者定是先喝了两斤,然后将笔作剑,任意挥洒。说什么人物刻画,更遑论故事发展。不过是一个醉鬼把读者当了傻瓜一样。 有人说这篇是倪匡代写,但愿如此吧。否则有人将古龙与金庸相比,然而这作品的质量和对自己作品的态度,非但无法相提并论,简直是天渊之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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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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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她,何处寻欢》 小李飞刀,是寂寥的刀法。像西门吹雪的剑,不能沾染世俗。然而寂寥,本非李寻欢想要。他想要的,不过是与一人终老。纵然胜得了天下英雄,却终究输了她,你不想要的偏偏是别人渴望的,人生中最寂寥的事莫过于此。 寒风凄雨,月下窗前,依旧是她窈窕的身影。只是一生错付他人,容颜早已憔悴。他未尝没有后悔,没有悲痛。可是为了朋友道义,他最终只能隔墙一望。如果一个人在爱情上非要做个君子,恐怕最终只能可望不可即。他要是学学萧十一郎,将壁君从沈家庄劫出来。学学楚留香,用春风般的微笑面对女孩子。或者学学郭大路,发誓要找到挚爱燕七。那么,也许他就不会那么淒凉。凄凉地一个人喝酒,刻那个刻不完的木头人。淒凉地独自行走,面对世间的奸恶。淒凉地独醒,众人皆欲杀。 可能君子,注定孤独。纵然有孙小红这朵解语花,他还是对表妹不能忘怀。那个雷鸣电闪的晚上,她躲在他的怀中。那条繁华的长街,两人携手同游的身影。往事历历在目,可是故人心已变。诗音已把全部心思放在龙小云身上,而情感没了寄托的李寻欢,前路茫茫时最难忘的还是过去,他的记忆里始终有个完美的女子,任何人都不能取代。所以他接受孙小红,只是因为亏欠。 天机老人用生命帮他挡住了与上官金虹的对决,所以他必须照顾老人的孙女。这一照顾,就是一生。可李寻欢却再无法如昔日般快乐,只因为无她,无处寻欢。 《最难忘是初恋》 阿飞练的,是一招杀敌的剑法,等待最合适的时间,义无反顾使出最快的剑。自从儿时与数十匹狼对峙了三天三夜,阿飞就学会了这剑法。世上厉害的武功,岂非都是在生死一线中得到的? 这一剑,快得刺穿了掌力雄浑的金狮查猛的喉咙,却不使他倒下。这一剑,快得瞬间抹杀了轻功奇绝的虞二拐子的存在,在他犹未察觉。这一剑,实在是当时江湖中最快的剑。 然而绝世的剑法,最怕动心。那一眼的秋波流转,温柔笑意,刹那便融化了阿飞心头的寒冰厚雪。犹如久旱之地相逢甘霖,他卸下了一身盔甲,奋不顾身的投入对方怀抱。可是拥抱了爱情,就注定握不住剑。在爱人面前,被对手挫败并且羞辱,他仅存的一点尊严,都丧失在林仙儿离去的背影里。急雨冷风的夜,倒在泥污的他,像垂死的狗。连一个莽夫,都可以欺侮他。他曾视如草芥的人,将他踩在脚下。他的手下败将,围观并嘲笑着。 微闭着眼做片刻的休息,深沉的夜仿佛没有尽头。可一切都已不重要了,世界已随着她离去而毁灭。爱得越深,伤得越痛,初恋每每如此。终究是他涉世未深,不懂人情的易得善变。想死的心都没有了,毕竟他的心已死去。 可上天似乎有意做对,一面打碎人的意志,一面又锻造人的灵魂。挚友李寻欢遇难的消息,真切而又急如星火。阿飞用双手撑起身子,缓缓站了起来。他拿起泥污中的剑,忽然感觉浑身充满力量。 《盗圣》 ‌人来如雁落,去后一痕香。他的武功和人品,都透着一股俊逸潇洒。 他的俊逸潇洒,可谓是古龙笔下第一人。在众多高手跟前盗走玉观音,以跳崖攀壁躲过无花攻敌之必至的迎风一刀斩。他的俊逸潇洒,向来很得女孩的欢心。甜甜动人,红袖添香,蓉蓉解语,这些是对他不离不弃的人。纵是天涯羁旅,亦不寂寞了。 落拓如胡铁花,所有的嘲笑都是源于欣赏。冷血如中原一点红,遇到楚留香般温厚君子也不禁心折。出尘如无花,普天下也只看得起一个楚留香。 隐藏的敌人最可怕,宫九石观音又如何?有弱点之人怎杀得死你?宫九虽然功夫高深莫测,但人格分裂却是他的致命伤,所以楚留香只要坚持不败,终有一日遇到他的受虐人格出现,让他看看自己的丑态,自可不战而胜。楚留香武功虽不及石观音,但智慧却是举世无双。他打碎了石观音自赏其美貌的镜子,于是镜外人的精神便碎裂了。 最可怕的对手还是那些隐藏实力的人,会让人没有防备之心。貌似痴呆的薛笑人,笑里藏着一把比薛衣人还利的剑。这一剑,杀气凛人,猝不及防之间,楚留香肌肤划破,满地血流。 可心有所喜的人,欢欣每一场相遇,所以也为人欢欣着。一面之缘的乞丐,竟被香帅记住,所以乞丐要竭力救他。如此热心对待世界的人,注定了风雨兼程,也总会对酒当歌。                      《生如流星》 万古黑夜般的江湖,却永远有着一些人。虽然人生如白驹过隙,但他们却在出现的刹那如流星般照耀苍穹。虽然逆旅中颠沛流离,但他们却总怀着一颗热爱之心面对世界的不平。 就是这样的人,一饭之恩,千金必报。自从高老大在寒冬里给了乞食的他大半个馒头,并把他带回家,他就在心里默默发誓要终生相报。为她杀一切她要杀的人,尽管杀人会令他难受得流泪呕吐,尽管杀人有时也意味着被杀。所以他在杀人前需要绝对的冷静,既然狂赌、烂醉、荒淫无用他便独自走到山上,坐在流水旁的青石,勉强使自己冷静。 死在这份冷静手下的第一个人,是身穿刀枪不入的金丝甲,手下有着四大金刚、十三太保的金枪李。流半个月的汗水,打听金枪李的起居。再花一个月的心思,混入金枪堡。最后等一个月的时间,一剑封喉。这一剑后,他杀人的剑法已经妙到毫巅,他的心已变得越来越冷。这一剑后,他已没有遇到两个月内还杀不死的人。 可这一次,他遇到了孙玉伯。并不是因他的武功、人品,他拔剑的手颤抖,是因为他爱上了如蝴蝶般的小蝶。一袭红色披风的她如春花般摇曳了他的心旌,他情不自禁把笑浮现在嘴角。 遇见她,才觉得曾经是那么昏昏碌碌,才觉得世界是那么美好。 ‌                 《真正的干净》 真正的干净,不是不染微尘,而是出淤泥而不染。 恶人谷中的人生在江湖的淤泥里,最终变得厌恶世界。于是他们隐居恶人谷,不去惊扰江湖,亦不愿人来打扰他们。一旦有人闯入谷中,对小鱼儿来说,恶人谷就是那池淤泥。不管是阴九幽的阴鸷、杜杀的心毒手辣;或是李大嘴的好吃人肉、笑弥陀的笑里藏刀;甚或是屠娇娇的诡计多端,小鱼儿哪怕学了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歹毒,就必定会在江湖上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但小鱼儿没有,他仿佛就是淤泥中的莲花。他狡黠,将阴险的江玉郎骗得团团转。他又正直,不因燕南天的话对花无缺下杀手。他诡诈,让伪善的江别鹤沦为笑柄。他也善良,希望他所喜欢的人能开心。所以他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幸运,遇见许多朋友。 生是兄弟却为仇敌的花无缺,因为相信小鱼儿的人品,即使在两位抚养他的宫主嘱咐强迫下,依然要和小鱼儿做三个月的朋友。铁心兰虽有花无缺无微不至的关怀,爱的还是小鱼儿。还有苏樱一见小鱼儿便误了终身。所以男人正义且风流,才是最可爱的。 君子谨言慎行,难免显得无趣。不如象小鱼儿般做个狂狷之人,我心坦然。 ‌ ‌ 生成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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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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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道 李寻欢的诗人气质注定了他的孤独。他肯定同意里尔克的一句话:“爱你的寂寞,负担那它以悠扬的怨诉给你引来的痛苦。” 他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选择实在缺乏说服力。与孙小红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游刃有余,在林诗音面前,他却手足无措: 李寻欢刚踏上小楼,就骤然呆住。 漫长的十年,似已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消逝,他似已又回到十年前,望着那静垂着的珠帘,他的心忽然急促地跳了起来,跳得就像是个正坠入初恋的少年——十年前的温柔、十年前的旧梦…… 再来看看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初次相遇: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地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 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古龙在散文《却让幽兰枯萎》里说:“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古龙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有了这个蛇足,古龙才成其为古龙,躺在黑暗泥沼中仰望星空的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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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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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终于看完了古龙作品大全集的第一个作品――《绝代双骄》[鼓掌][鼓掌][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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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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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写的是人,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人无完人,除去武侠之外,离我们很近,看的时候会想如果我会怎么样做;古龙写的是情绪,一时之想,一念之间,每个人都会想但绝不会那么去做,或者不会一直这么去做,当然也不可能做得到,就像古惑仔。 金庸写的是生活,每个人都会有无奈,那是对生活妥协,也是对生活的理解,做得好的人在生活中就能如鱼得水,在武侠中就是大侠,光明正大,行事问心无愧,令人钦佩;古龙写的是逃离生活的情绪,无亲无故无牵无挂,随心所欲,人人都向往,但都不可能实现,最多偶尔放纵一下,甚至只能在心里想想。 所以我们都活在金庸中,内心住着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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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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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心先生曾说:“通俗小说当在三十岁前读尽。”我猜想其中原因,也许人在三十岁以后,已变得俗的不能再俗,真是无须再读。 可古龙的小说,我却希望能一直读下去,他笔下的浪子,以楚留香为最,体现了一种对儒家文化的叛逆,还记得秋官“鼻子一摸,计上心来”的绝世风采吗?虽没有金庸诗词典故的深厚内力,古龙的语言浅白,却自成境界,他的古典才华,完美体现在了取名字上: 绝代双骄:小鱼儿花无缺 铁心兰 小仙女张菁 慕容九 海红珠 苏樱 移花宫宫主邀月怜星 大侠燕南天 玉郎江枫花月奴 江别鹤江玉郎 “十大恶人”哈哈儿屠娇娇萧咪咪 大旗英雄传:铁中棠水灵光 云铮温黛黛 夜帝日后 武林外史:沈浪王怜花熊猫儿 白飞飞朱七七 快活王柴玉关 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林诗音 阿飞林仙儿 江湖百晓生 边城浪子:傅红雪 翠浓 萧别离 天涯明月刀:公子羽 明月心 萧十一郎:连城璧沈璧君 流星蝴蝶剑:孟星魂 小蝶 律香川 三少爷的剑:神剑山庄谢晓峰 慕容秋荻 夺命十三剑(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楚留香传奇: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 中原一点红 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 华真真石绣云 玉剑公主琵琶公主 高亚男金灵芝 无花 天枫十四郎 石观音 水母阴姬 蝙蝠公子原随云 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 陆小凤传奇:陆小凤花满楼司空摘星 万梅山庄西门吹雪 白云城主叶孤城 PS: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小鱼儿名言:饶你精似鬼,也要喝我的洗脚水。(原出处孙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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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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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古龙的第一本小说,用的是传统武侠小说的写作手法。人物也符合传统武侠人物的特点,黑白分明,喜欢逞强斗狠。但古龙的小说,注重情节的离奇大于故事本身的逻辑。而且,在这部小说里,古龙已经在尝试刻画无门无派的古灵精怪的神秘角色。他们亦正亦邪,不受江湖门派和江湖规矩束缚,做事全凭自己的人生哲学,又不违武林大道。个性鲜明,爱恨亦鲜明,只不过在情感和道义关系的处理上往往另辟蹊径、别具一格,可以做到无愧天地、无愧己心,又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情人和朋友。于他们身边最亲的人和仰慕者来说,他们简直是天下的完人。 此外,古龙在他的首部作品里,已经尝试着把一些个人的哲学思想附加与人物的身上。这种对人性和人类情感的思考也成了古龙武侠小说的一大特色,它们的存在使那些武侠人物更具体,更有血有肉,也使他们的武林生涯更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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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度律师事务所陈文涛1366716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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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八时十分,获赠《古龙全集》一套,内心欢喜,实在难以言表。从前零零散散,现在终于如愿。斯人已逝,作品流芳。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尘世如潮,岁月如歌,江湖如梦。人生如朝露,难得酒逢知己。来,干了这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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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克辉(许继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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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得从阿飞开始,两人在全书的甫一开始就相遇进而相知,这如同一本明明以李寻欢为主人公的书却偏偏把书名定为《多情剑客无情剑》一样,这样的安排是意味深长的 表面上看,两人在出身、性格乃至气质上都有着天壤之别,但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古龙其实是把阿飞作为精神世界里的李寻欢来写的:李寻欢视朋友如手足情人如衣服,但又终日不能从失去林诗音的阴影中解脱,于是漂泊江湖,纵情酒色,所以阿飞被写成了不苟言笑但内心热情如火的少年剑客,他对林仙儿几近盲目和疯狂的迷恋未尝不是李寻欢没有或者说不敢展示出来的一面 多情、无情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线而已,所以,他的名字叫阿飞。阿飞者,混混尔,他绝不是浪子,要是你觉得是,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他内心的伤口。 阿飞其实就是李寻欢,《边城浪子》里提到的两人的每年一聚不过是一个人的精神盛宴而已,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自我保卫战。 2,忧伤 总有一些忧伤是无法逃离的,如咒语,如梦魇,如影随形,寸步不离。 李寻欢为人所诟病最多的,便是将至爱之人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在女权主义者看来简直是不可容忍的相让,古龙将忧伤象种子一样播撒到了李寻欢的心田,从此,这个在对手看来强大的几乎不可战胜的人有了最致命的弱点,这也才有了后来龙啸云等人的陷阱得以成功实施的伏笔。 你可以指责他,但这并不妨碍你去尊敬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李寻欢的这种相让显然有别于浪荡公子的喜新厌旧,见异思迁,当你看到他在和从京城带来的青楼女子依红偎翠,醉生梦死时内心深处清醒着的痛苦之时,你就会明白做出这样的决定需要多大的勇气。万贯家财挥手易,心头至爱怎堪别? 忧伤是一柄双刃剑,这正如李寻欢手中那例不虚发的飞刀,既可取人性命于无形,亦可用来雕刻情人的木像,忧伤使得这个看起来几近完美的男人有了沉默和痛苦的理由,同时又支撑着他内心的强大、用爱和信念温暖他人。 3,病态  李寻欢当然是一个病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病人,一个从生理到心理都不健康的病人。古龙的身上似乎有着某种病态情结,对于自己偏爱的人物,如西门吹雪,傅红雪,到李寻欢,卜鹰,他们身上莫不有着这样那样的生理病态,试看《多情剑客无情剑》开篇对李寻欢的描写:“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美酒,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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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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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不读金庸,老不读古龙。 金庸先生的作品我在少年时代就通读了大部分,作品主体思想赞扬伟光正、抨击假恶丑,过于浪漫主义,所以也非常符合少年人的世界观——这世界就是黑白分明的,把世界简单分成好人坏人以及不好不坏的人,最后结局肯定有因果报应。思想中庸,凡事讲究含蓄隐忍,遇姑娘则必羞羞答答,一往情深,遇小伙则必侠义在胸,知书达理。存在儒家思想重严谨重礼数的思想。 在文学作品中这种人设很符合个人意淫观,但少年心智未开,并不会意识到这种观念对个人性格潜移默化的影响,反而会十分喜欢推崇,毕竟金庸先生的文学功底足够在思想上编织一张美妙舒服的温暖大床。 古龙先生的作品立意海阔天空,重意而不重形,主角往往上一秒还在某地和朋友说话,下一秒就在另外一个地方对手干上了,切换很快,而且主角心境基本都是中年大叔的沧桑,所以年少时根本读不懂也无法理解,读起来晦涩难懂无法感兴趣。 然而仔细看古龙先生写的其实并不是武侠,写的只是江湖,围绕利益与人心。武功招式几乎是没有的,只有人心的诡异以及对话上的直白,这种江湖放在任何时代皆是真理,中年人看过会有很强的代入感。 所以年少时读金庸会让自己的头脑受儒家思想侵蚀,爱不敢爱,恨不敢恨,思想受限,没有少年人该有的自由奔放,道德感过于强烈。 如果年纪大了读古龙,又十分感怀伤悲,觉得人生际遇如此真实,反而产生同病相怜之感。 如果让我推荐,我觉得金庸先生的《连城诀》《鹿鼎记》为作品最佳。古龙先生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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