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分析:可视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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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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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忆女士避开了传统的宏大叙事,以人物的一生贯穿着历史社会的变迁沉浮,以小见大,由浅入深。王琦瑶的一生如一朵花,花有绮丽绽放之际,自有凋零落幕之时。说她的一生似花倒也不算准确,因花有重开日,可人无法永远年轻貌美。她像是烟火,美是美极,沪上淑媛、三小姐,多少男人为她着迷倾倒,可这样的美终究是稍纵即逝的,耐不住岁月匆匆。 她原本在第一部中给我强烈的精致利己主义者之感,我心惊于她的心计与清醒,偶尔又难以忍受她的自我天地内的小聪明。对王琦瑶,我最初的确是不喜的。所有的是非都算得太透,所有的关系中都要寻求平衡,她虚荣又智慧,可她将很多事情都明码标价。她因为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不惜也将自己明码标价,心甘情愿做那爱丽丝公寓里的金丝雀。但后来,随着她命运颠沛,年老色衰,我对她开始产生了同情和怜悯。曾经上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貌美三小姐,到头来竟没能寻到一个值得依靠和托付的良人。唯一可以称得上好人的程先生,败给了沉重的历史。而世间独留王琦瑶,她成于美,也败于美。她同命运抗争了一辈子,也最后输给了命运,以死亡告结。 多少男人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李主任、程先生、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通通都是影。动了她的心,却又抽身离去。 王琦瑶的一生真像梦一样,绚烂到了极致,也虚妄到了极致。她从一开始就步入了尘埃歧路,接着便是一步错步步错。 不得不说,王安忆女士的文笔是很惊人的,对上海弄堂的描写、对邬桥的刻画、对城市的描摹、对人物你来我往的心理争锋,堪称独步。各种修辞信手拈来,实在巧妙,看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但若要说个人感觉到的缺陷,就在于这些描写的过于繁琐,像是烹调时火力过猛,初看时会惊艳,但篇幅太多,着实令人有审美疲劳之感。弄堂描写真是令我震撼,但震撼之余又隐约感觉到这其中文笔有炫技之意,到了邬桥又有类似的细碎笔法,因而我在那时忍不住疲惫地将书短暂搁下。 王女士的笔法是迂回的、细腻的,对人物内心境况极致敏锐的洞察力和表现力,着实让我钦佩。作为严肃文学,这样的笔力可谓匠心独运。 或许之后有机会再来品读,对本书的看法又不一样。书,常读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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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斓玫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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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我还太年轻,看不懂里边的深沉大道理。 王琦瑶,要说她可怜,偏偏她又有一手好牌;说她精通世故,偏偏她有时候又很单纯;说她没得原则吧,可最后她说要报官,白白葬送了性命。 我起先是不理解王琦瑶的。好好的学不上,好好的大家闺秀不当,偏偏去当爱丽丝公寓里的金丝雀。程先生如此一个有担当的顾家好男人看不见的吗,偏偏选择了走在钢丝绳上的高官政要李主任。 我也是疑惑的,为什么王琦瑶竞选上海小姐时候,母亲呢,居然好像是默许的。也许那个时候的上海,大环境就是如此:物欲横流,繁华富丽,莺莺燕燕,灯红酒绿。看这部分内容时候,我觉得自己突然跻身上流社会,似乎那些富丽也是我触手可及,就近在眼前的,也怪不得,王琦瑶深陷其中。 要我说,王琦瑶因着漂亮,她是骄傲又自负的。但又有不甘心。这点不甘心在李主任还在时候,是没有显示出来的,当李主任死后,世道乱了起来,她才有着这点暗暗的不甘心。 也就是这点暗暗的不甘心,于是她在邬桥稍作整顿,又再次踏上上海这个她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 经过淮海战乱后的上海是略显旧的,这点旧似乎又带着点经久不衰,浅浅淡淡的富丽,是有着深刻的隐藏,不为人轻易看出来。 她再回上海,我不明白她为什么选择了当一个打针的护士。天天的不怎么打扮,只顾着生计了。后来结识了那个严家师母,后来因为严家师母又结识了康明逊,后因着康明逊又结识了萨沙。 因为严家师母的打趣,王琦瑶重又开始烫头了。她对镜梳妆打扮,熟悉的一切让她又回忆起从前点点滴滴。但她是不敢张扬的,不会在风头上盖住严家师母。因为她是有底气的,那就是她非但比严家师母年轻,而且还漂亮得很。 后来她跟康明逊勾搭上,这剧情发展我也没想到。不过,这倒是符合王琦瑶上海三小姐的心性的。让我看见了王琦瑶的不甘心,她似乎还有点期待,但又不大确定。最后怀孕要去打胎,还得照顾着康明逊,不能让他出丑。于是王琦瑶选择了自己出丑。她勾搭上萨沙,想让萨沙喜当爹。当然,前提是只是找个人,去打胎而已。临了打胎那会,萨沙居然逃离了,就像当初的康明逊一样。果然,天下男人都是不靠谱的。王琦瑶回望这一半生,飘零已久,什么都没留下,想着肚子里这孩子,她犹豫了。 是啊,我也在想,要是李主任还在的话那就好了。估计王琦瑶也是这么想的吧。兴许,这时候的王琦瑶还不知道李主任飞机失事的事吧。唉。 不过,幸运的是,怀孕的王琦瑶在当铺遇着程先生了。想来已经十几年不见。昔日故人,再见依旧唏嘘。程先生对王琦瑶的情感是不变的,纵然过了这么些年,程先生还是孑然一身,等的就是王琦瑶。今日一见,王琦瑶居然挺着半大的肚子。王琦瑶的昔日骄傲姿态,如今似乎不自觉的放低了。 王琦瑶在程先生的照顾下,安心养胎,最终诞下一女,取名薇薇。严家师母终究是动了恻隐之心,来看望月子里的王琦瑶,顺便康明逊也来了。康明逊对王琦瑶是有愧的,所以他带来的礼物甚是贵重,于是就显得严家师母的礼物显得轻了些。但,王琦瑶是不显露的,照单全收。 王琦瑶母亲也来了。整本书里对王琦瑶母亲的情节描写甚少。这一段我觉得很想哭。尤其是她含沙射影、指桑骂槐那段话,真真是爱怜自己女儿。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是我,我也骂,康明逊就不是个男人,敢做不敢当的,算是什么事,他把王琦瑶当什么了!根本也比不上之前的李主任。 薇薇是在1961年出生的。刚刚好是三年困难时期的末年。后来,1966年文革,程先生被抓去批斗了,回来后就从顶楼上一跃而下。之前的李主任死了,现在程先生也死了。王琦瑶想必也是曾有过后悔的吧。 程先生自杀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程先生从来就是一个极有原则又生性浪漫的人,他受不了这乱世,也受不了自己如此深爱的王琦瑶这么作践自己。所以,他的自杀是落得个大地白茫茫真干净,只留下世人在艰难的生存,我说的就是指王琦瑶。想起之前王琦瑶甚至还向程先生托孤,谁活得久还不一定呢。 王琦瑶守着那个雕花的木盒,竟不知不觉的,薇薇出落得个亭亭玉立大姑娘了。开始跟着王琦瑶抢衣服穿。可薇薇是没有王琦瑶美的。这导致了她心底里是有些嫉妒母亲的,跟母亲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经常吵些没来由的架。王琦瑶到底是经过大风浪的人,这点事她是不计较的。 岁月从不败美人。这话在王琦瑶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个时候的王琦瑶是个半老徐娘,依旧勾人,尤其是风韵犹存,气质不凡。 王琦瑶是没正经谈过恋爱的。对于女儿薇薇,她能看出来薇薇带回来的男友是个靠谱人,于是很爽快的同意了这门亲事。可,薇薇嫁过去后,她就又是一个人了,什么都没留下。 王琦瑶注定是孤独的。她开始留连于派对。年轻男女在夜晚上热火朝天的聊天,跳舞,好不热闹。看着舞池里的男男女女,她似乎又回到了年轻那会竞选上海小姐的繁荣场面。所谓“花无百日红,人无再少年”,王琦瑶至始至终都没忘记年轻时候的繁华美梦。这也就是王琦瑶可悲的原因。 她总是和年轻人一起玩。后来,在一次派对上认识了老克腊。老克腊26岁。想来,这个年龄似乎和王琦瑶女儿薇薇差不多吧。老克腊是一个喜欢旧物件的主,他初见王琦瑶就觉得王琦瑶身上有旧物件的韵味,甚是欣喜。后来,他居然跟王琦瑶搞到床上去了,这是我没想到的。刚开始,是老克腊缠着王琦瑶,王琦瑶是拒绝的。后来,却是王琦瑶求着老克腊请她吃饭,求着老克腊留下来陪她。甚至交了底儿的,就为了老克腊可以让出几年的光景来陪她这个孤寡老人。 老克腊怕了。为什么呢?估计是那次火锅的炭火爆起,照亮了王琦瑶脸上的干瘪,现出褶皱;估计又是他看着平安里的过街楼水泥脱落,一派破旧残败样子,心情低落;估计也是看见了穿着睡衣的病态的王琦瑶,枕头上还残留着染发水的污迹,房间里一股隔夜的腐气。这一点一滴,全与他这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毫不相干。 老克腊对王琦瑶,一半是同情,一半是感动,唯独没有爱。这种突破禁忌的地下暗情是不会被世俗认可的。于是他一到晚饭后七八点钟就会产生梦魇,他恐惧,迷茫,这种感觉越靠近王琦瑶就来得越强烈。最终,他拒绝了王琦瑶。将钥匙托付给张永红,让她帮忙还给王琦瑶。而张永红也没亲自还,而是又把钥匙托付给了男友长腿。唉。没想到啊,长腿是个亡命之徒,是个瘪三,是个忘恩负义的主儿。他掐死了王琦瑶,结束了王琦瑶孤独的一生。 “上海的繁华不折不扣是个势力场”。长腿掐死王琦瑶的那段描写真的是太让人难过了。这原是“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啊,却落得个被盗贼嫌弃的下场,“颈脖是何等的细,只包着一层枯皮,真是令人作呕”,“这时他看见了王琦瑶的脸,多么丑陋和干枯啊,头发也是干的,发根是灰白的,发梢却油黑油黑,看上去真滑稽”。 王琦瑶死了。故事到这,便画上了句点。我还是意犹未尽。看完我觉得自己忽然老了几岁似的,心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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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T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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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王琦瑶这个角色真的让我看不下去[捂脸]无奈已经挣扎着看了这么多,真的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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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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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男人太好,不会有好结果。 因为待旁人太好,就决计没法对自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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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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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跨过新旧两个时代的上海女子,用一生的经历诠释时代的特点和人事的变迁。王琦瑶年轻时,我叹她心思缜密总在故作矜持的表面下藏着算计。旧上海的王琦瑶明确地知道自己的优势,所以不甘于弄堂的生活,聪明反被聪明误,一开始就选错了人生道路,若论幸福,真的比不上吴佩珍。二十多岁的王琦瑶,我叹她太重情,或许是因为她认识到自己太过美丽,所以更容易寂寞,于是在感情的驱使下,他放弃了与康明逊的博弈,输的一踏糊涂。这是我渐渐意识到,王琦瑶的那种聪明,是女人之间的聪明,她的应用范围也仅限于女人多关注的人情,衣服,计较等等。一旦动了真情,王琦瑶必定傻傻地输在男人手里。康明逊是这样,老克腊也是这样。王琦瑶的世界,太过寂寞,太过可怜,正是因为来王琦瑶生命中的过客们来时太过热闹,太过追捧她,所以当一切都散去时,平安里和爱丽丝的冷清才显得更可怜。我其实并不喜欢王琦瑶,但我现在却了解王琦瑶,更同情王琦瑶,或许这就是王安忆所刻画的一个时代的复杂丰富的人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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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柒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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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读《长恨歌》时,对作者冗长繁杂的环境描写的文字感到厌烦,而且又不像往常的小说那般有连续完整的人物情节,而是以独立的个人或者事件为中心,进行展开描绘,缺乏事件与人物发展之间的联系,但是似乎又在另一个层面得到了联系。人物的出场都是围绕着王琦瑶而展开,事件也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延续发展。每个章节似乎是独立的故事,其实又相互交错,纵横联系。但是很多出场人物的走向仍然有些模糊有些未知。比如阿二究竟去了哪里?萨沙去苏联又过得怎么样?这些都伴随着王琦瑶的死,故事的终结不得而知。 在读到小说结尾部分的时候,我突然就对这个小说独特的结构故事的方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作者用用平凡的笔绘出了上海弄堂里出生的王琦瑶的波澜起伏的一生。她的一生始于惊艳和浮华的情人生活,漂浮在乱世的几番浮沉的情爱中,止于孤独悲凉的他杀。王琦瑶的一生,似乎都是都是在和男人的博弈中消耗的,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情爱,但是最终还是在平庸的弄堂里过着琐碎漫长的普通人生活,消磨着时光。王琦瑶本是寻常人家的女儿,要是寻个好女婿,也能安安分分地度此生。但是长相柔美、心思敏锐,不甘平凡的她,终究选择了一条做上海小姐的漂泊路。然而,这样的王琦瑶也正是生活在上海这样一个摩登城市,一个复古怀旧的时代,才会去选择了这条道路。作者以独特敏锐的女性视角和独立人格来塑造王琦瑶这样一个角色,她经历了很多,但是最后始终还保持着她自己。她与女儿薇薇之间的感情不是像普通母女那样互相关心和照顾,而是相互对立,争风吃醋的女人,都有着自己的独立意识,在彼此的斗争和对峙中形成一种平衡。薇薇的出现,也算是一种对照,反衬出王琦瑶衰老的年龄,却并未变老的外表,和能够跟上潮流的审美。也正是这样的风韵犹存,让她继续邂逅不同阶段的男人,而这些不同人生阶段的爱情也正填补丰富了王琦瑶的人生,是一抹亮丽的色彩。 王琦瑶的一生中遇见了四个男人,首先是程先生,也是全书中对王琦瑶最为关心爱护照顾的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力大财富多,也颇有人格魅力,但是两人不匹配的身份和地位,也就只能做情人,但是李主任对王琦瑶还是有情分的,死前给她留了一盒金条。重返上海,居住在平安里,又邂逅了康明逊,两人彼此相互爱恋,但是由于康明逊的软弱与不负责任,最后相爱的苦果只能王琦瑶自己吞下,还将孩子嫁祸给苏联少年萨沙,但是萨沙最后也没有承担责任,一走了之。后面薇薇长大之后,在她的迟暮之年,遇见了比她小的老腊克,但是老腊克只是年轻冲动的一时喜欢,而王琦瑶使他动心的也是属于三四十年前的旧韵风情,最后当老腊克拥抱了新事物,而对旧事物摒弃的时候,他们的爱情也就没有了结果。最后患了病,独自一人躺在床上,被进房间偷黄金的长脚而杀死。王琦瑶一生的朋友不少,但是最后的结果却是无限凄凉悲惨。 王琦瑶是带有时代烙印的女人,也是被时代抛弃的平凡众生。她的一生,就是平凡的人的代表,又无不充斥着时代洗刷的痕迹。通过王琦瑶,作者建构了一个充满时代气息的上海。作者在小说中编织一连串的意象,通过意象的叠加和组合的方式来进行拓展叙述空间,使得小说的环境描写更为地立体真实,也充满浓郁的氛围感,但是这样的文字过长的确会让人感到视觉疲劳,以及阅读心理的阻碍,这也是我最初不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抛却特殊的情节特殊的人物,这篇小说作者有意将王琦瑶写成上海每个弄堂里面生活着的女孩子,在时代的浪潮下,都难以把握自己的的命运,岁月的更迭,人的渺小消逝,在这样一个宏大的时代里面根本不值一提,而自古女性就是社会边缘化的群体,男权为主的中心社会,女性似乎只是花瓶或者装饰品,但是女性有着独特的坚韧和勇敢,这也是在这个时代苟且安生的根本。因此,其实小说蕴含着小人物的生存处境的缩影,也包含了一种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小说采用第三人称视角来叙述,方便跳跃时空,在有限的时间,勾勒王琦瑶的一生。叙述态度客观冷俊。作者善于用繁复的句子来描绘环境以及人物所处环境,小说有大量的环境描写,人物的性格塑造地比较有特点,众多人物的矛盾交织,又丰富了故事的脉络。王琦瑶、蒋丽莉、程先生三个人互相爱慕却爱而不得的矛盾纠葛,最后也导致了蒋丽莉和程先生的人生悲剧。这也正是世俗人生的真实写照,在极端的爱情旋涡中无法自拔最后郁郁而终。小说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贯穿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正是中国社会大变革时期,描绘了王琦瑶从绚烂到凋谢的一生,从评选为“上海小姐”这个称号,成为李主任的情妇开始,这个名声对于她的枷锁便牢牢系了一辈子。这是王琦瑶想要荣华富贵的开始,也是命运悲剧的昭示。李主任留给她的金条,是多少年生活的根基,也是最后引来杀身之祸的源头,而最终王琦瑶的死亡与小说开头去片场演的那场戏相似,首尾呼应,作者的巧妙设计,可谓精彩绝伦。 王琦瑶的形象其实隐喻着老上海的灵魂,前半生风生水起,繁华热闹,后半生被岁月飞逝笼罩,全是历史的沧桑之感。长的是王琦瑶寂寞坎坷的一生,纵有许多情爱,也耗费了半生精力,却遗憾换不来一个圆满的结局,是一首浮华岁月里女性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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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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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推荐的,他老人家上次推荐的是余秋雨,我把这俩作家都拉黑了。 第一章第一节标题弄堂,看头三页“不错不错,怪不得老豆推荐”。没想到后几段还是弄堂,后面还是,我心说“可以了,别絮叨了。”妹有想到啊,整整第一节就只说弄堂,来回来去咀嚼,反刍,咂摸……我仿佛看见王安忆支棱着油光光的兰花指自鸣得意地纵情嚼骨头渣嘬骨髓。 第二节标题流言,我猜该有故事引子了吧?结果又是罗里吧嗦,来回比喻,形容,剖析,说明上海弄堂里的流言是个什么玩意儿,我根本不care好嘛? 第三节闺阁,我按耐着急躁默默嘱咐作者“差不多得了啊!要不我真讨厌你和你的故事了”。耿直作者依然故我,翻了下后面目录。我去!下一节专门儿写鸽子,直到第五节的标题才是一个人名。爱谁谁吧,我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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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哒哒哒小马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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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小詹老师问:“作为上海滩三小姐,国名党要员李主任的情妇,王琦瑶咋能躲过文革,躲过那黑白颠倒的岁月呢?王安忆此处是不是有些不切实际呢?” 我想作者表达的不是一种事实,毕竟这也不是历史书,而是想表达一种思考角度:面对无常的命运,女性该如何抓住一个不变的东西?如果说男性性格中明显的事业心,政治便利以及孔武有力,能让他在人世的浮沉中有一种无声的底气,那么女性所依赖的是啥呢?是容貌?还是找到值得依靠的另一半? 王安忆老师给出的答案是:“努力握紧生活的芯子”——活着,活得仔细而坚韧。 时代在变,人物在变,风尚在变,但唯一不变的是王小姐对“繁华梦”的怀念,对“小资情调”的忠实。这种怀念和忠实本质是对生活的认真,是穿在身上的衣服一针一线都错不得,是每日三餐的一粥一饭都有迷人的特质。 忠实于自己的生活,其实是人间正道,甚至有可能躲过政治风波,这是作家王安忆对女性命运的一种思考,不同于其他作家的控诉,也不同于悲剧的揭露,这种角度……无疑是豁达的。 由此来看,就知道法国的包法利夫人,为啥是悲剧了?愿艾之心升起,欲望之心升起,是闺阁生活的大忌。 哪怕放到2021年,这种思考也很有意义,面对金钱世界的如梦如幻,大多数女生,可能没想过为生民立命,那么我们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存在,如何在平淡中对抗虚无呢? 答案是:仔细的活着,忠于自己的认真。 感觉以李子柒为代表的女性精致生活,掀起的又一波热潮,也是这种生活哲学的胜利。 (二)如果李主任活着,王小姐有可能与他白头到老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 复旦梁永安老师提供了一种思考,:李主任对王小姐的喜欢,是一种对自己怜悯的投射,自己政治上的身不由己,像极了王小姐不得已的命运,他怜悯王的可爱,欢喜她的小鸟依人,他能从王小姐那里得到抚慰,但一个男人光有抚慰是不够的, 尤其李主任又是书中唯一一个真正强有力的男性,本性是在天空中飞的雄鹰,不会轻易降落到尘世的生活。停留注定是短暂的。 张若名当年很喜欢周总理,可是周喜欢的是,那个率先发言的邓,那个一双大眼睛闪亮闪亮的邓,爱他就应该探讨他的灵魂,灵魂是讲匹配的,否则就是鲁迅先生与朱安女士的悲剧了。选择一个人本质上是选择了某种高度。 (三):“上海小姐”的桂冠,如今有谁记得?李主任,康先生,程先生,阿二,萨沙,这些曾经爱过的人又去哪儿了呢?唯有日子,只有日子,永远在继续,那么就得好好思考该如何对待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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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之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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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和《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情景有些异曲同工,作为一个女性,真是可悲可怜可恨又可憎,一生都在追逐虚无缥缈,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倘若懂得好好爱自己,独立自主,及时回头,不依靠男人,最终不会是那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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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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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琦瑶一生遇到了四次人生高潮,王琦瑶,吴佩珍,导演,表哥,第一个青春年少的组合。王琦瑶,蒋丽莉,程先生,李主任,第二个人生巅峰的组合。王琦瑶,严师母,康明逊,萨沙,第三个重回上海的组合。中间王琦瑶,蒋丽莉,程先生重聚,得到了薇薇,有一个过渡四人组,帮王琦瑶度过了最难的那段时间。王琦瑶,张永红,长脚,老克烈,四人组有两个人不知道真名真姓,时代在前进,时代的浪潮,时间的无情,终究将一代传奇,上海三小姐埋葬了。 开篇的弄堂,闺阁,鸽子,流言,王琦瑶,也是结尾的全景布置,无一落下。弄堂除了有了时代的印记,鸽子是一代一代繁衍而来,流言不曾断绝,也层出不穷,闺阁和阁中的王琦瑶,却终将落幕。 长恨歌,古有杨贵妃,今有王琦瑶。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上海三小姐,上海淑媛,家常的美,总是扣人心弦。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金屋妆成娇侍夜,玉楼宴罢醉和春。 爱丽丝梦游仙境,偶遇李主任,也算半夫半妻总关情。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 李主任飞机失事,我现在仍然相信李主任是从北京来上海找王琦瑶。奈何战事四起,避祸邬桥,邬桥,短暂的寄居,仍忘不了上海。 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 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 重回上海的王琦瑶,与其说是重生,不如说是涅槃后的旧情不改。本以为康明逊能给她光明,却不想居然是黄粱一梦。她怀旧,一切都是旧的,她想念就上海,四十年代的上海,她与严师母彼此互寻心灵慰藉,老克烈的追求也是以怀旧为契机和借口,正如文中所说,“老克腊再是崇尚四十年前,心还是一颗现在的心。”怀旧没有办法实现自我救赎和自我慰藉,有,也如梦泡影。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全文贯穿的静物夹竹桃,动物鸽子,不言不语,却陪着王琦瑶生老病死。不知弥留之际的王琦瑶,会不会想到在片场看到的那一幕如出一辙的自己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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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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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概是鲜少的几个陷在王绮瑶和李主任的感情里走不出来的人了吧。 总在李主任的身上看到梁朝伟演的易先生的影子。那深邃得不见底的目光,是遍历沧桑之后沉淀出来的一泓深潭,一举一动都仿佛带着风云激荡的威严,又全凝定在一个自如的手势,一个深情的抚摸里。王绮瑶呢,她是王佳芝,也是葛薇龙,是白流苏。好像穷尽了海上繁华声色养出来的一个女子,生来就是为要倾人、倾城的。山雨欲来风满楼,机毁人亡,繁华落幕,这十里洋场,沪上风华,都给王绮瑶的爱情做了陪嫁,做了陵冢,她和李主任的一段罗曼史,才是真正的倾城之恋,乱(末)世之恋。 一个时代无声地消逝了,无数个王绮瑶一瞬间都成了前朝遗老,谨小慎微地活在新时代的夹缝里。王安忆描摹了一个上海弄堂女儿的一生,也敷衍了上海半世烟云的神话。朝代更迭,曲终人散,爱恨痴缠,生老病死,都如落花流水,一旦逝去就不可追回的。这是女子的命运,也是上海的命运。 王安忆极力撇清自己和张爱玲的瓜葛,矢口否认自己是张爱玲的传人,但她到底,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承了这位祖师奶奶的恩惠。对比张爱玲,王安忆大概不属于天赋型作家,而是努力型的,虽然这同样赋予她的文章以独特的风姿。 王安忆的白描功夫,对人物心理的刻画,是别具风格、醒目卓著的。她不像张爱玲,张的写作永远是是灵感的、天才的成分大于努力的,所以读起来飘飘欲仙,余味悠长;读王安忆,你能感觉到她遣词造句背后,雕刻似的匠心和用功,描写和修辞都凝结了心血,竭尽精力将字句裁织成华丽绵延的锦缎。她继承了张爱玲描画物品时的精雕细琢,却抽掉了张文字里苍凉瑰丽的底色,转而以大开大阖的铺陈和渲染来构建神话史诗似的篇幅。文笔也偏于中性,雕琢处亦不显得矫情张致,更具小品文的智性风格。 但王安忆也要为此付出些代价,她笔下的人物到底缺了性灵的精魂,情节发展的起承转合也稍嫌生硬。王绮瑶成了上海昔日风华的一个符号,她的一生,夹杂了太多王绮瑶的性情和命运,像万花镜,照出驳杂斑斓的光影,那是时光的蝉蜕,是多少烟云声色里,浮光掠影的惊鸿一瞥。几多薄凉,几多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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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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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疫情,难得空闲一天。 躺床上看了5个小时的书,眼睛现在还是重影,肩膀压麻的半边还没缓过来。 上次看王安忆,还是在十年前。 那时候我还没来上海,无法理解摩登的含义。没见过悬铃木、弄堂、租界遗风和淮海路老洋房。 四喜烤麸、烧黄鱼、腌笃鲜、蟹粉小笼这些书里的本帮菜,都是我到南方以后才吃到的。 什么感觉呢?就像穿越混沌时空,一筷子伸到王琦瑶家的餐桌上。 十年前,书里提到的乔家栅和老大昌,如今就在我每天上下班的路上。 以老上海为背景的作品,但凡涉及年代动荡和儿女情长,是不好落笔的,内里总抹不去张爱玲的影子,能不落窠臼就算及格了。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的乱世中,对于痴男怨女的描写,王安忆笔法再缱绻,也还是略逊于张爱玲的杀伐决断。 张爱玲是不同情自己的,她可以把自己撕碎了,还在旁边冷眼看。 王琦瑶的早年风光,是诸多女人羡而不得的。中年过后,是令诸多女人避之不及的。及至晚年,又是令诸多女人哀叹不已的。 她们在王琦瑶身上,看见另一种人生。那是笙歌散尽后,女人独属的无奈。 去年工作调动,我特别排斥来上海,上海太大、太繁华、太热闹了。 悲喜都是不被收容的。 一年过去,适应很多了。 偶尔,我会在某本书里见到我吃过的馆子,经过的弄堂,看过的路牌,每逢这样的时刻,书就把我带回到淮海路还叫霞飞路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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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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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心灵深处,爱和孤独其实是同一种情感。愈是在我们感觉孤独之时,我们便愈是怀有强烈的爱的渴望。一个人对孤独的体验与他对爱的体验是成正比的,他的孤独的深度大致决定了他的爱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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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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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似乎被什么推动着,陷进了上海历史的黑洞里,住进一个女人的泪眼里的史诗。      8.1分,我很喜欢王安忆的文字,针脚绵密,暗喻比喻反复伏笔等华丽的手法混杂着情绪的洪流和环境光影的跃动便可以塑造出一个精巧的氛围场,熟捻里削减了工笔太过华丽的黏腻,更多是清丽,然而清丽终非轻盈,最初读很惊艳,到后部分被大段的光影铺陈绊住,觉得还是有些拖沓,少了些张爱玲一针见血中悲悯而狠戾的深沉。总是少了一口气。  王安忆在女性视阈下的上海历史与波澜壮阔的上海历史疏离了,字里行间充斥着散文化的诗意抒情。但散文化中又能把人物立得住,我很喜欢王安忆的一个说法,小说中很自然有一个关于人物的逻辑情理和说服力问题,其中生计问题又必须阐述清楚,必须对此有合理的解释,而在《长恨歌》中,每个人的职业都解释的很清楚,散文式的抒情中自有其真实性的定力。 王琦瑶的依附很矛盾,她的命运的悲剧性在我看来主要来自对于男性的依附心理,但在生存上,王琦瑶又并不是完全依靠男人的,王琦瑶对待现实甚至有种深沉的理性,没有对于过往的喊打喊杀,有面对残酷现实的勇气。 开头对于上海的全景式刻画再到对于一个女子一生的叙述,她笔下的上海是感性的,是有声有色的,是和女性水乳交融的,中间穿插不同人物视角对于自我心理的剖析,是一部立体的,即从时间线和人物线上都刻画的很完整很饱满的作品,(除了阿二最后没有交代结局) 开头对于上海的全景式描写有惊艳到我。写的视角并不广阔,写弄堂,流言,闺阁,鸽子,最后定格到即将出场的女主人公身上,鸽子部分尤为精彩。 忽听一阵鸽哨,清冽地掠过,裂帛似的,是这沉沉欲睡的天地间的一个清醒。这城市的屋顶上,有时还会有一个飞翔的东西,来与鸽群做伴,那就是风筝。它们往往被网状的电线扯断了线,或者撞折了翅翼,最后挂在屋脊和电线杆上,眼巴巴地望着鸽群。它们是对鸽子这样的鸟类的一个模拟,虽连麻雀那样的活物都不算,却寄了人类一颗天真的好高骛远的心。它们往往出自孩子的手,也出自浪荡子的手,浪荡子也是孩子,是上了岁数的孩子。孩子和浪荡子牵着它们,拼命地跑啊跑的,要把它们放上天空,它们总是中途夭折,最终飞上天空的寥寥无几。 这段写鸽子与风筝,写的悲怆,风筝是被人操纵的,不自由的,昙花一现的,却是好高骛远,人生意义需在高空实现的,而鸽子是自由的,充满灵性的自然之子,和风筝比起来,甚至有点永恒的意味,当天空中鸽子和风筝相遇的时候,惨烈对比中的凄怆让人心悸,鸽子像王琦瑶,也像这个城市,都是不自由的,永远在等待中消磨着。 还有最后一段鸽群的见证: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她很喜欢写因果,特别是那种无人意识但在时空中酝酿的因果。 现在,太阳从连绵的屋瓦上喷薄而出,金光四溅的。鸽子出巢了,翅膀白亮白亮。高楼就像海上的浮标。很多动静起来了,形成海的低啸。还有尘埃也起来了,烟雾腾腾。多么的骚动不安,有多少事端在迅速酝酿着成因和结果。 门窗都推开了,真是密密匝匝,有隔宿的陈旧的空气流出来了,交汇在一起,阳光变得混浊了,天也有些暗,尘埃的飞舞慢了下来。空气里有一种纠缠不清在生长。 有种淡淡的哀怨和宿命的意味,这本书真是越读越苦,仿佛陷入无法挣脱的泥沼里面。 她喜欢写闺阁: 闺阁总还是宁静的。卫生香燃到一半,那一半已经成灰尘;自鸣钟十二响只听了六响,那一半已经入梦。 早晨的揭开的花窗帘后面的半扇窗户,有一股等待的表情,似乎是酝酿了一夜的等待。窗玻璃是连个斑点也没有的。屋子里连个人影都没有的,却满满的都是等待。等待也是无名无由的等待,到头总是空的样子。到头总是空却也是无怨又无哀。 最初的闺怨,不是那种“纱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这样熟透了的闺怨,是极度青涩的闺房之愁,很淡很轻的“无边丝雨细如愁”,大概是少女担忧自己没有故事,以及和小姐妹之间纯粹的友情和暗暗的心理博弈,这些都是美好纯粹很少参杂利益纠纷的闺怨,小女儿的心思写的朦胧空灵,而富有品匝的余味。 她的文字是很有节奏的,文学真的很神奇,那种文字里流淌的节奏似乎会与身体中的一部分相契合,让我的细胞告诉我快乐和哀愁与让文字告诉我快乐和哀愁的阅读体验是很稀有的,在这篇文章里有幸捕捉到。 她喜欢写时间, 上海弄堂里,偶尔会有一面墙上,积满了郁郁葱葱的爬山虎,爬山虎是那些垂垂老矣的情味,是情味中的长寿者。它们的长寿也是长痛不息,上面写满的是时间的字样,日积月累的光阴的残骸,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这是长痛不息的王琦瑶。 在她的笔下,时间酝酿着因果,似乎是有腐蚀性的,而且沉重,不可抗拒,易于幻灭,有种近乎残忍的冷酷,但你又没有办法去责备这种冷酷,因为它极度自然,也极度威严。 上海滩的事情就是这样,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 她借着王琦瑶写上海: 《上海生活》选它作封里,是独具慧眼。这照片与“上海生活”这刊名是那么合适,天生一对似的,又像是“上海生活”的注脚。这可说是“上海生活”的芯子,穿衣吃饭,细水长流的,贴切得不能再贴切。 上海这城市的繁华起码有一半是靠了她们的名利心,倘若没有这名利心,这城市有一半以上的店铺是要倒闭的。上海的繁华其实是女性风采的,风里传来的是女用的香水味,橱窗里的陈列,女装比男装多。那法国梧桐的树影是女性化的,院子里夹竹桃丁香花,也是女性的象征。梅雨季节潮黏的风,是女人在撒小性子,叽叽哝哝的沪语,也是专供女人说体己话的。这城市本身就像是个大女人似的,羽衣霓裳,天空撒金撒银,五彩云是飞上天的女人的衣袂。 借着王琦瑶,其实是想写上海,上海带着俗气和诗意的繁华,小女人似的脾气,平凡生活里的细水流长, 她喜欢穿插一些富有哲理的见解: 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的,还有一点善解的。她看起来真叫舒服。她看起来还真叫亲切,能叫得出名字似的。那些明星、模特儿确实光彩照人,可却是两不相干,你是你,她是她的。王琦瑶则入人肺腑。那照片的光也是仔细贴切,王琦瑶像是活的,眸子里映着人影,衣服褶子都在动似的。 已到了午后,这是个两心相印的时刻,这种时刻,没有功利的目的,往往一事无成。在繁忙的人世里,这似是有些奢侈,是一生辛劳奔波中的一点闲情,会贻误我们的事业,可它却终生难忘也难得。 恩和义就是受苦受罪,情和爱才是快活;恩和义是共患难的,情和爱是同享福的。 他们动足脑筋,多少小机巧和小聪敏在此生出,又湮灭。这些小东西都是给大东西做肥料的,很多大东西是吃着小东西的尸骸成长的。可别小看这些细碎的小东西,它们哪怕是这世界上的灰尘,太阳一出来,也是有歌有舞的。 这些贴着心的见解往往不像主人公的口吻,而是文中另一个甚至更多时候是作者自己的口吻,不留痕迹地升华一下某些段落,有种散文化的哲理和诗情,但是用的太滥容易让人觉得跳脱。 她很会钻心理,这部分写的特别巧妙,妙在既不拖沓,而且精准。 二十六岁的心是已开始结壳的,是有缝的壳,到三十六岁,就连缝也没有了。谁能钻进程先生心上的缝里去呢? 他双手抄在西裤口袋里,站在无人的明亮的马路上,感到了寂寞。在这不夜城里,要就是热闹,否则便是寂寞里的寂寞。 一个先生和两个小姐约会是多么奇妙的人生场景,它有一种羞怯的庄严,郑重其事,还是满腹的心事。有一种下午是专门安排给这样的约会,它有一种佯装的暧昧,还有一种佯装的木知木觉。这样的下午是一个假天真,也是一个真有情。 住在蒋丽莉的家,有百般的好处,也没一件是自己的。虽也是仔细地过日子,过的却是人家的日子,是在人家日子的边上过岁月。拿自己整段的岁月,去做别人岁月的边角料似的。而回到自己家中,那虽是整段的岁月,却又是看不上眼,做面子做衬里都够不上的,还抵不上人家的边角料的。但总还是不甘心。 他自觉着是见过世界的,就把邬桥看作是世界的边角料,被遗弃的。要依了他的心,是要走出去的,可他的身子却太弱,经不起那大世界的动荡,到了还是退回邬桥。于是,他觉着自己也成了那世界裁剩的边角料,裁又没裁好,身子裁在这里,心却裁在了那里。 他们嘴上什么也不说,心里都苦笑着,好像在说着各自的难处,请求对方让步。可是谁能够让谁呢?人都只有一生,谁是该为谁垫底的呢? 这就是他们始料不及的,本是想抓住眼前的快乐,不想这快乐是掺一半难过的。他们没想到眼前的快乐其实是要以将来作抵押,将来又是要过去来作抵,人生真是连成一串的锁链,想独取一环谈何容易。 四下里影影绰绰,时间和空间都虚掉了,只有这两具身体是贴肤的温暖和实在。 全文里特别特别喜欢爱丽丝公寓那一段,写的轻盈浪漫而沉重,虽然有种童话般预言式的梦幻,但是核子是凉的,怎么读,都像在读一个老妇人了无痕的春梦,繁华全为苍凉做织锦。那是被操纵的,极度专权又心甘情愿的爱恋与青春和美丽,甚至爱里参杂了真情实感,但注入太多无望的等待,又让人觉得沉重的喘不过气来。 她不知道,爱丽丝公寓,那一套套的房间里,盛的全是各色各样的等。 爱情作舟筏的,她游到多远,“爱丽丝”就在多远。爱丽丝公寓是这闹市中的一个最静,这静不是处子的无风无波的静,而是望夫石一般的,凝冻的静。那是用闲置的青春和独守的更岁作代价的人间仙境,但这仙境却是一日等于百年,绝非凡人可望 电话是爱丽丝公寓少不了的。它是动脉一样的组成部分,注入以生命的活力。那美也是萤火虫似的,一昼一夜的寿命,一星一点的光芒,可就是这些,已是那些自由的精灵,拼尽全力的照耀。 它们是因自由而来,这里却是自由的尽头。这是心也甘情也愿的囚禁,自己禁自己的。爬墙虎还是她们残存了的一点渴望,是缘壁的自由,墙缝里透出去的。所以,爱丽丝公寓还是牺牲,献给自由女神的祭礼,也是献给自己的,那就是“爱丽丝” 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他百年的爬墙虎。 有种腾腾的燃烧,飞蛾扑火般的,愤怒的,依恋的,躁动的,绝望的,燃烧着最美丽的东西,烧干烧净不可知的未来。 还有外婆出嫁这一段的颜色写的很妙,深谙反比道理的王安忆不仅仅在比美大赛上为王琦瑶的胜利用反比支撑,这段外婆出嫁写的颜色反比也让人动容。 外婆引了王琦瑶往舱外走,舱外原来有好太阳,照得王琦瑶眯缝起眼。外婆扶了船老大上了岸,捧着手炉站了一时,告诉王琦瑶当年嫁去苏州那一日的热闹劲:临河的窗都推开着,伸了头望;箱笼先上船,然后是花轿;栀子花全开了,雪白雪白的,唯有她是一身红;树上的叶子全绿了,水也是碧碧蓝,惟有她是一身红;房上的瓦是黑,水里的桥墩是黑,还是唯有她一身红。这红是亘古不变的世界的一转瞬,也是衬托那亘古的,是逝去再来,循回不已,为那亘古添砖加瓦,是设色那样的技法。 她的句子有厚重的命运感,也有琐碎的生命感。 窗外的黑,就像厚帷幕一般,上海就在那幕后,等待开幕的一刻。窗外的黑还是隧道,尽头就是上海。当上海最初的灯光,闸北污水厂的灯光,出现在黑夜里头,王琦瑶忽然间热泪盈眶。灯光越来越稠密,就像扑灯的蛾子,扑向窗口。火车自是不理,还是朝前,轰隆声响盖满天地。往事像化了冻的春水,漫过了河堤,说不想它,它还是来了,可毕竟大河东去,再不复返。车窗上映出的全是旧人影,一个叠一个。王琦瑶不由得泪流满面。这时,汽笛响了,如裂帛一般。一排雪亮的灯照射窗前,那旧的影像刹那间消遁,火车进站了。 临近过年,王琦瑶在炉边用一盘小磨磨糯米粉。她前一夜就将糯米泡上,这时米粒就胀得很鼓。萨沙自告奋勇往磨眼里舀米,半勺水半勺米的。毛毛娘舅摇磨,王琦瑶则用石臼舂芝麻,严师母什么也不做,只在嘴里发指令。房间里洋溢着芝麻的香气,恨不能立刻就进嘴的。这时,萨沙体味到一种精雕细作的人生的快乐。这种人生是螺蛳壳里的,还是井底之蛙式的。它不看远,只看近,把时间掰开揉碎了过的,是可以把短暂的人生延长。萨沙有些感动,甚至变得有些严肃,很虚心地请教为什么要水浸了糯米磨粉的道理,还请教做黑洋酥的方法。她们便一一解释给他听,他一下子成了个乖孩子,人们把他以往的淘气都原谅了。她们向他约定过年时做种种好东西给他吃,糖年糕、炸春卷、核桃仁、松子糖,一件件,一宗宗,如数家珍一般 平安里的祈祷,也是没日没夜,长明灯一般,熬的不是油,是心思,一寸一寸的。那大把大把挥洒在空中的喧腾,说到底只是些活着的皮毛,所以才敢这么不节省,这么夸口。在这上海的几十万几百万弄堂里,藏着的祈祷汇集起来,是要比欧洲城市教堂里的钟声齐鸣还要响亮和振聋发聩,那是像地声一样的轰鸣,带来的是山崩地裂。 因此,平安里求的,其实是苟且偷安,睁眼闭眼,是个不追究。 当天黑下来,灯亮起来的时分,这些点和线都是有光的,在那光后面,大片大片的暗,便是上海的弄堂了。那暗看上去几乎是波涛汹涌,几乎要将那几点几线的光推着走似的。 他在王琦瑶的素淡里,看见了极艳,这艳洇染了她四周的空气。 结尾部分像一帧电影,有种人生最后片段缓缓谢幕的感觉 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再见爱丽丝,对于王琦瑶没有过多的喜爱,更多的同情,那种繁华留不住的宿命般的无奈,长恨不是恨,而是遗憾,这部小说是第一次遇见王安忆,也算品咂了另一段跌宕迥异的人生。 还有最后的碎碎念,遇到不值得的臭男人一定快跑,遇到依附式的不平等爱情一定避雷。 爱丽丝远远欣赏嗟叹就够了,这辈子下辈子永生永世都不愿成为在长恨里数花影的爱丽丝。

  • 复分析:可视化方法
    赵祥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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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一开始就知道结束的可能性,也希望在开始与结束的过程走下去,无法预料出过程中各种的可能性,但确是在行走的路上,也许有着困难,挫折,因为诱惑,欲望让道路转变,也许明明知道答案会悲伤,可仍然去执着问题的答案。 过程中心有不甘,但以行走在路上,错也好,对也罢,都想要为开始通过过程找到结束。 无法决定相遇相识的人对自己的命运,有什么改变,能决定的是只有自己命运,但很多人无形中影响到别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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